江枝说不走,身为孝子的徐二瑞就没办法再说走,他怕自己娘又要发脾气。 聂繁天冻成猪肝色的嘴唇动了动,顶着又要被骂一通的风险道:“舅母,听村长说,明月县城已经关闭,你想去舅家也来不及,还是跟大家一起去巴州吧!” 听到距离五十里的明月县关闭,江枝眉头皱了皱。 原身性格要强,脾气暴躁,基本上跟娘家没有联系,就连嫁出去的大女儿也几年没有回过家。 既然城门关闭流民进不去,比自己这些乡野安全,她就更不用考虑。 但在听到聂繁天提到巴州,她心中猛的一跳,书中起兵的周王就在西南巴州。 人人都在逃离战场,这个聂繁天还要过去,是想干啥? 想干啥! 当然是打定主意要投奔叛兵,拿自己一家子当他送的见面礼。 不等聂繁天多说,江枝就连连摆手:“不,不走了,我就是死在这也不走。 你要去就自己去,我给你分点干粮带上。” 徐二瑞瞪大眼睛,惊讶道:“娘,你要赶小天走?他才十五岁……” 聂繁天却眼中精芒暴涨,他早就想逃了,只是自己无粮无钱,寸步难行,要是有这些,自己马上就走。 不过他不敢暴露心机:“舅母,我怎么能丢下你们单独走!” “二瑞,是不是老娘喊不动你了?你要去巴州就跟着一道滚!” 江枝已经有了决定,现在就把这个煞星送走。 若是自己穿书女频文,遇上女主一定要去交往,那些聪明又博爱的女主们会福光普照,超度众生。 穿书男频文,遇上男主一定有多远躲多远,他们都是气运之子,天煞孤星。 走一路死一路,住一村死一村,铁杆兄弟也没有好下场,只要男主出现的地方总有倒霉事发生。 趁着聂繁天要走,自己就赶紧送走,以后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别落个死不瞑目。 其实也不怪原身对聂繁天刁难。 在书里,聂繁天是徐家在县城当奶娘的小姑子突然送回来的孩子,说是她自己偷偷生的,留下点银钱就再没有来过。 徐家人去城里找,夫家说小姑跟着那家大户走了,他们也不知道去向,更不知道什么孩子,现在听到自然是恶言以对。 偏偏原身的丈夫在出门打听消息时还出了意外,被人当拐子打一顿落下病根,病歪歪熬了七八年就死了。 原身当初从县城嫁到徐家村就有些不情愿。 本来就是一个普通农家,平白多出这样一个男孩,男人还为这野种患病,肯定负担大。 每每干活疲累之际,就对聂繁天越发厌恶。 人前人后没少虐待,每天的非打即骂,十年时间里早就积下不共戴天的仇恨。 现在狼崽已经长大,马上就要吃人,江枝想补救关系也来不及,更不可能留在身边调教。 徐二瑞是个听话的,见娘执意要“赶走”小天,他没办法,只能给表弟装煮好的红薯和粗粮饼子。 在徐家十年,被撵的次数多得数不过来,这一次聂繁天没有像平时那般跪在地上求饶。 他敏锐察觉今天的舅母有些不一样。 以前舅母只要看见自己吃东西就要骂人,今天居然会大方的让表哥多装点,好让自己走得远些。 聂繁天心里戾气稍减,他没有闲心去想太多。 好男儿志在四方,有怨有仇以后再报,周王的兵马正向京城进发,自己要去投奔义军。 本来以为要在半路上偷偷跑,现在可以光明正大的走。 有着原身旧日恶名在,整个过程很是顺利。 在拿到徐家给自己的包裹后,聂繁天毫不留恋的扬长而去。 江枝生怕他会回来找自己,不仅给干粮吃食,就连穿的棉袄都多给了一件。 送走聂繁天,她也要准备跑路了。 江枝说不走,是不去随大流逃荒,可不是要原地等死。 战场离普通人很远,但败兵流民很近,所谓的兵灾,最主要还是那些如同滚雪球越聚越多的流民。 饿绿眼的流民和逃兵破坏性极强,用蝗虫过境来描述也不过份。 江枝没有忘记这是男频文的世界,还是战争年代,失去社会秩序,人一旦丧失人性,那就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没有极品亲戚,因为这样的亲戚就是原身自己。 逃难之际突然走了表弟,家里就只剩自己一个男丁,徐二瑞心里难受:表弟在自家养了十年,结果说走就走,真如娘说的那句不如养一条狗。 江枝没空管徐二瑞的心情如何,喊道:“愣着干啥,快收拾东西!” 对自己突然成婆婆,还有这样大的儿子,她实在无法立即进入状态。 徐二瑞回过神:“娘,我们也要走?” “谁说不走,不走难道在这等着被人砍头!” 江枝拍拍手上的灰,见这个儿子还傻愣愣站着不动,心中忍不住埋怨:真是不机灵! “哦哦!好,我这就收拾,马上收拾!”徐二瑞这时才明白娘是答应要走,立即手忙脚乱的收拾起来。 其实家里的粮食和衣服早就装好了,只因为没办法带走全部家当,才惹得原身大发雷霆。 农户人家说家当,可能最值钱就是那一亩三分地和房子。 土地是搬不走的。 现在是春荒,地里除去一些过冬的庄稼,就没有能收的。 房子也搬不走。 徐家有三间正房,两间厢房,虽然都是茅草屋,但被原身打理得很好。 泥墙严密,草顶厚实,足够遮风挡雨,若不是性命攸关,要丢下实在舍不得。 唯一能带的就是粮食和衣服。 家里的粮食吃一冬所剩无几,能留下的都是粮种,还有地窖里的几十斤红薯。 另外就是养的几只下蛋老母鸡,这是给要生孩子的儿媳巧云准备的。 江枝看着装得满满当当的一副担子和两个背篓,还有几只绑着脚的鸡,忍不住扶额。 这一家三口,就只有徐二瑞是个壮劳力。 自己要是就这样去逃难,结局不用聂繁天动手都只有死路一条。 没车没牲口,自己跟怀孕的儿媳背着这些重物根本就走不了多远的路,若遇到其他流民要抢东西更是无法招架。 儿媳巧云看着背篓脸色苍白,一想到要背着东西赶路就肚子发紧。 她害怕乱兵打来,但觉得婆母说不走也有理。 大家都是人,那些流民不可能真的要吃人吧? “去你爹烧炭的山上!我们躲过这一波乱兵流民再说!”江枝道。 她在原身的记忆里找到这样一个好去处。 “那……那里不好住人!”徐二瑞迟疑道。 徐家村是个小村子,二十多户人家,也就百多口人。 都说靠山吃山,徐家村也靠大山却吃不上。 这里山虽然大,但土薄石头多,除去一些青岗林和杂木就没有什么出产。 村里人平时在林子里砍杂木烧柴,然后就是每年冬天时烧上两窑青岗炭送城里卖,换些过年钱。 上品青岗木炭价格高,这也是村里各家各户的一笔收入。 为了方便,每户人家都会在自己烧炭的地方搭临时小棚堆炭。 只是堆炭的窝棚又矮又小无法住人的,而且自从原身丈夫死后,自家那炭棚也有两年没有收拾过了。 所以徐二瑞就没想过上山。 “巧云这肚子大着,根本就没办法走路,你是不想要媳妇了!”江枝没好气道。 聂繁天要寻他自己的出路撺掇着逃荒,这个傻儿子就没有考虑过其中艰辛。 也正因为原身走得累一路磋磨男主,这才丢命。 徐二瑞看看媳妇的肚子,又看看没有发脾气的娘,正想说些什么,就听得院外突然传来喧闹声,紧接着就是咚咚砸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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