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先生来了,我倒是没事可做了。” 保姆乔阿姨冲正在给院子里花坛砌着挡土墙的李乐笑道。 “嗨,这种力气活,还得年轻人来,您也干不了不是?” “说说好长时间了,从这边塌掉一点,变成了一大块,本来还说上街角找个民工来弄。” “就几块砖的事情,花那冤枉钱。” 李乐右手拿着瓦刀,照着左手上的砖头“铛铛”敲了几下,从小桶里舀出点水泥,甩在已经砌成弧形的挡土墙中间的缺口上,砖头朝缺口一压,瓦刀磕了磕。 “奶,看看,怎么样。”李乐再用瓦刀一刮,把溢出来的水泥撇了去。 一边笑盈盈的张稚琇看了,点点头,“手艺不错,严丝合缝。” “那是,我还会墁砖呢。” “墁砖?” “昂,院子铺地那种墁砖,跟大泉哥学的。” 乔阿姨听了,觉得稀罕,“你这是写文章的手。” “嗨,笔拿得,铁锹瓦刀就拿得。这有什么?” 看到李乐浸湿的后背,脑门上的亮晶晶的汗珠,张稚琇招呼道,“李乐,赶紧去洗洗,凉快凉快,东西就先扔这儿。” “哎,就两下,我扫扫就得。” “不用,赶紧进去。空调给开开了。” “小先生,你和二小姐进去吧。我来弄,我来弄。”乔阿姨不由分说的从李乐手里抢过扫帚。 “阿娣,你也别弄了,进来一起喝酸梅汤。” 乔阿娣,就是家里的保姆。六十多岁,个子不高,胖乎乎,手脚勤快,烧的一手好家常菜。 李乐原以为就是个钟点工,不过听她自己说起来,倒是明白和老太太的关系。 解放前沪海的保姆,又称娘姨,历史远要悠长过纺织女工和有“湖丝阿姐”,算是最早形式的职业女性。 她们是自由身,有月薪,自食其力。除了解决一日三餐,还能有余钱赡养家里老小,有的挣得比自家老公还要多。 已婚的,东家一般加个姓氏称呼,如王妈,张妈之类。未婚的叫小大姐,多是跟着有做保姆女佣的长辈从老家出来做活。 长辈娘姨给东家引荐,带徒弟一般学规矩,打下手。几年以后,长辈娘姨告老还乡,这些小大姐也就接了班,继续在东家做工。 大户人家里,待遇好,条件好,用娘姨管家佣人这些,讲究都是世袭,知根知底。 沪海人称这叫“养家个”,娘姨即使是告老还乡,东家还会得定期给寄生活费,算是退休金,一直到去世。 去世时,东家还得派家里的晚辈去娘姨家送终。 都说沪海人情淡薄,但这种,老沪海时期的人情世故,却一点不少。 乔阿娣的外婆,母亲就在张家做了一辈子的娘姨。自己也从小大姐开始做,只不过解放后,新社会,被街道安排去了食品厂做工。 不过退休后又回了张稚琇身边,依旧按着老称呼,叫老太太“二小姐”。 这几天见住在这儿的李乐,每天不是读书就是写文章,又听到二小姐说这孙子是燕大的学生,“小先生”顺嘴就叫了出来。 再加上性子和善,会做菜也能摆弄家务,更重要是长得“老登样额”的李乐,倒是比对郭铿来的更亲切。 两老一少,这几天在小院里,轻松惬意。 李乐似乎又找到一个读书的好地方。 和燕京王世襄老爷子那里都是古籍旧藏,还有长安付清梅的书房里,各种军事地图、作战手册训练大纲和情报分析之类的不同。张稚琇那间硕大的,整墙整墙的书架上,满满塞进去的,都是硬皮厚本的近现代和外文的书籍杂志。 三几年的《time》这里有,印着商务印书馆的一九一九年日期的《爱弥儿》这里有,全英文的《莎士比亚》,全德文的《普鲁士法典》,还有原版的《新青年》、《每周评论》。 李乐甚至在这里发现了周先生签名题字的《呐喊》和《彷徨》。 似乎从书架上拿出哪一本打开来,都带着时代的气息。 李乐像是进了米缸的老鼠,几天里除了晨练,基本没出过院门,把时间都泡在了占据二楼一半面积的书房里。 张稚琇倒是觉得李乐这种做法有些囫囵吞枣,斟酌着写了个书单给李乐,交待道,“书在这里,飞不了,慢慢看,国外有国外的线头,国内由国内的脉络,眉毛胡子一把抓可不行。” “看不完就带走看,以后还都是你们的。” 老太太又见到李乐拿着牛津词典看全英文书籍,听到念出的口音,觉得不好,手把手的给李乐纠正发音和认单词,而且,李乐又多了门学的东西,德语。 “哲学类,社会学类的书籍,好多都是德文,翻译过来的,不说十成原意少了两成,就是里面的一些俚语用词,都变了味道。” “就像这个,马先生对五个阶段理论的阐述和探讨,原版和译版之间差异......” 李乐学的虚心,老太太教的也高兴。 中间郭铿来过两次找李乐,都被李乐给推了回去,搞得郭铿有些抱怨,这些书就那么有意思? 不过,李乐也见识到了张稚琇的与时俱进,书房里那个能电话线拨号上网的电脑,每每看到老太太戴着花镜,打字比自己还溜,就觉得惊奇。 “这有什么,不就是以前的打字机布局调整了一下。” “啊,您这年龄,有几个用过那玩意儿的。” “小伎俩,多学学没坏处。哎,这个脑袋暗下去了,是不是说下线了?” 老太太指着扣扣界面里一个大胡子头像,问道。 “啊,是。” “正聊得开心呢,扫兴。哎,这个姑娘,应该是个姑娘,上线了......文笔不错,比你那干巴巴,硬邦邦的好得多。” 李乐双手撑桌,两眼望天,心道,你们天天网上冲浪,聊天,能知道对面和你侃大山的,是个生在民国十二年的老太太? 。。。。。。 洗手间洗了个澡出来,乔阿姨递给李乐一碗正儿八经用乌梅乌枣陈皮甘草熬的酸梅汤,带着星星点点桂花,冰冰凉凉一口闷下去,暑气全消。 “乔阿姨,您这煮糖水的手艺真棒。”李乐顺手点赞。 “想学就教你,看你也喜欢钻厨房研究吃喝,中午弄得肉夹馍,以前没吃过,好吃的来,咬舌头。” “我这也不正宗,就是个形,味道还是不一样。” “噢哟,这都蛮灵格啦。” 转过身,瞧见张稚琇正坐在沙发上,端着小碗,一点点品着。 “奶,回头给我说说,杜老板当年?” “说那个作甚,都是些青头巨,十里洋场,从不缺流氓大亨,风云人物,不去港,也会往耳朵里钻。” “那倒是。”李乐笑道。 “下午陪我出去一趟。” “啊?” “有几个老盆友,约了一起吃吃茶,你跟着去帮忙当个服务员?”老太太笑道。 “晓得了。” “换件得体的衣裳,那边有个人很古板,要是见了牛仔t恤的,又得唠叨,烦得很。” 日头下去点儿,换了身白色衬衣的李乐,陪着梳起头发,一身蓝色丝绸暗花衬衫,白色长裤平底儿小皮鞋的张稚琇出了小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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