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面,丰俭由己,李乐犯不着小气,很豪气干云天的拍了拍胸脯,我请客。 玄妙观接头,旁边的松鹤面馆自然成了首选。 大小姐吃过见过,指着48一份的秃油黄要来上一份,被李乐用一句不是时候给否了。 鲜冠江南四登科不是更具性价比? 一份焖肉,一份卤鸭,白汤过桥,再加葱油香菇,红烧茭白两个浇头,凑一起不到20,量大管饱。 大小姐倒也不恼,等着东西上来,学着李乐,浇头扒拉进碗里,把“鲫鱼背”挑开,一手筷子,一手汤匙,小口吸溜着,和嘴挨着碗沿,呼噜噜扒拉的李乐成了鲜明对比。 “你真这么说的?” “你们兄妹俩玩儿谍影迷踪呢?互相安插卧底?”李乐嘴里唔噜着。 “有时候得知道对方的动向,其实是谁,心里都有数,就是个表态。真正隐秘的事情,哪能这么清楚。” “累不累啊,你爹,你哥,你俩妹,一人一拨,比联合国都热闹。” 李乐把自己碗里的一块焖肉夹给李富贞,顺筷子从她碗里夹了块鸭腿塞自己嘴里,“噗”,吐掉骨头。 “所以我说,背靠大树,另起炉灶,打出一份大大的江山,不比惦记着那点财产要来的有成就感。反正以后该是你的,你们家老头儿心里都有数。” “把那点勾心斗角都用到别处,还能多活几年。” “可要是有人推着呢?” “黄袍加身,有人想做从龙之臣?”李乐说了句。 “什么意思?” “就是天使投资。”李乐想了想,“要是内部的,不需要理睬,你家老头还好好的,这种就是犯忌讳。” “如果是外部的,比如华尔街那种丑国资本,保持合作,借助力量,先做好自己的事。他们在乎的是谁能替他们赚钱。你应该更明白。” 聪明人只需要点拨,李乐没想着手把手,话说到,自己悟去。 李富贞当然是聪明人,通过李乐的三言两语,心里就有了数。 很自然的伸出筷子,从对面碗里夹出一块,放自己碗里。 。。。。。。 观前这种地方,已经成了专门为外地人打造的商业街,本地人没事不来。 不过有个地方,却是姑苏城里老酒鬼们,隔三差五就得来一趟的去处。 吃完面逛街消食儿的两人,经过元大昌时,李富贞闻到一股淡淡酒香。 “这里是卖酒的?” 顺着李富贞的手指,李乐看到元大昌的招牌。 “对,黄酒,状元红,女儿红,花雕。你没听说过?” “没。” “带你瞧瞧去。” 来姑苏,还想着给燕京的几个老头带点什么伴手,眼瞧着“元大昌”的牌匾,李乐心里也有了数。 早几十年,姑苏城里遍布大街小巷的酒铺,从“街街巷巷金瑞兴,东南西北王济美”里的金瑞兴、王济美和元大昌三足鼎立,到最后元大昌的独领风骚。 和其他几家不同,元大昌专销绍兴黄酒,号称“专销绍酒,不卖土酒。” 每每从临安走大运河,将绍兴黄酒用五十斤大瓮运来,置店售卖。 李乐还记得上一世小时候,邻居里有老酒客说起这里时,那种向往的表情。 好奇问了,便听了一个《葑溪寻梦》里的小事。 姑苏人秉性柔软,只有在饮酒后才显出些气魄。元大昌二楼原是酒店,用锡壶当酒器。 有人喝多之后,便将锡壶猛的掷于地板,伙计在楼下听到掷壶声,便会赶忙上来,拾起酒壶再去斟满。biqubao.com 锡壶被摔瘪,伙计不仅不给脸色,反而高兴。 为什么?因为酒店是按壶算酒钱,酒壶瘪了,盛酒的量就越少,酒店赚钱,巴不得多摔几次。 不过现在的店面,除了那张半人多高,斑驳的老柜台还在,早已和周遭的店铺无异。 柜面上,有那种一钱小杯试品。 李富贞这种外来人,或许红酒品得出好坏,但是于黄酒,只能尝出甜软稠密,香气扑鼻,但要说个一二三四来,不如看价格。 都不差钱,最后出来时,李乐一手一只蒲草封口,竹篾捆扎,草绳打着结的一个酒瓮。 红纸黑字斜斜粘在瓮身,隐约有“雕王”俩字。 “这里冬至时,真有你说的这么热闹?”李富贞问道。 “可不。”李乐嘴一呶,示意道,“看到那个牌坊没,冬至前几日,来这里零拷冬酿桂花酒的队伍,从那里排到店里,还得拐几个弯,不来的早点,等个两三小时也是有的。” “冬酿酒?” “用糯米和糖腌渍过的桂花,栀子酿酒。只在每年的冬至前酿造一次,过了冬至,只能等来年品了,这时候喝不到的。” 姑苏人认定冬至一定要吃冬酿酒,这个冬天才过得有滋有味。 而冬酿桂花一定要零拷,也就是打散酒才有那种仪式感。 阿爷阿婆们带着大大小小的容器,塑料壶、加仑桶、饮料瓶,还有不锈钢锅,赶着清晨第一班地铁、公交去零拷冬酿酒,只为冬至夜的团圆饭上,一家子人能品尝到这冬日里的香甜味道。 是对自己这一整年辛苦劳作的犒劳奖赏,是与家人其乐融融品尝团圆饭的仪式感,更是割舍不了的乡情。 一番描述,虽然没能喝上冬酿,但是让李富贞对李乐手里的陶瓮,愈发勾起了兴致。 “要不,尝尝?” 李乐听了,摇摇头,一副识破尔等奸计的表情,“得了吧,这东西,可不是你们那酒精兑水的玩意儿,几瓶都没事。” 举起酒瓮晃了晃,“这个,喝的时候挺美,甜腻腻像糖水一般,但是闭封酒,号称‘见风倒’,我可不想让你占了便宜。男人在外面要学会保护自己。走啦!” 李乐转身。 占便宜?怎么占?谁占谁? 几个问题在李富贞脑子里转了一圈,倒是让大小姐鼻孔出气,看着拎着酒瓮,荡来荡去的背影,一跺脚,跟了上去。 逛街这种事,在李乐这种直男眼里是变相的刑罚,而对李富贞,在家里就会有各种高奢,当季会提前送上门的富家千金眼里,玄妙观千篇一律的商业气息,也没了什么兴趣。 两人干脆从kfc弄了两杯快乐水,滋儿咂嘬着,坐在街边长椅上歇脚。 不过想到脚,李乐瞧见身边这位,有些很没形象的在活动着脚腕,不时伸手捏几下。 低头,看了几眼。 “你干嘛?”穿了长裙的李富贞有些慌张,赶紧把小腿叠在一起,往后缩了缩。 “你这,崴脚了?” “.......” “sorry。” “没,没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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