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乡搬家,大家具有搬家公司,各种老物件和小玩意儿,早早的就有自家人送去了芳草地那边的房子。 李乐过来,最大的作用就是收拾鸽子、金鱼和过冬的鸣虫。 从早上六点还黑着,一直折腾到夜里。 老头儿老太太肯定不成,只能坐在一旁指挥,偶尔搭把手递个剪子胶带绳精子。 饶是李乐身体好,这一天下来,也是腿酸腰别扭。 一群王士乡,袁诠悠的亲学生,干学生,还有忘年交的朋友,收拾完,大队人马准备去吃饭。 “听说你开车来了?”老头拉着李乐问道。 “昂。” “手艺不潮?” 李乐伸着巴掌,“四个字,平稳,安全。” “那就行,我俩坐你的车。” “好咧,正不想喝酒。” “你不贪嘴,也没人灌你。” 都知道老头节俭,挑的吃饭的地儿就是个老熟人的小馆子。 见李乐搀着王士乡和袁诠悠进来,认识的习以为常,不认识的都在暗自嘀咕,这孙子是谁? 老两口年纪大,也忙了一天,吃酒也比不过这群酒蒙子,席面开到半截,就露了乏相。 李乐瞅见,紧往嘴里塞了两口四喜丸子,嘟囔着问旁边王士乡的儿子,“大爷,要不我带老爷子先撤?” “成,你也累一天了,一身的鸽子味儿,赶紧回去洗洗。” 赔了个不是,老两口跟着李乐上车回家。 进门歇了歇,王士乡招呼李乐,“走,带你看个顶好顶好的物件儿。” “啥?宣统的枕头还是光绪的夜壶?” 老头儿推推眼镜,白了一眼,“比那早多了。” 进了里间一个单收拾出来的房间,李乐瞅见中间的琴案,心里不由一阵激动。 “也不知道是你和它缘分浅,还是时候不对,要么被人借去展出,要么拿去修缮保养,你是一次都没见到。” “嘿嘿,这不就缘到了?”李乐笑笑。 王士乡点点头,从靠墙长几上的一个红木长盒里,小心翼翼的捧出一床古琴来,又仔细的把琴放置到琴案上。 李乐这才凑过去,指着琴,问道,“这就是那个......” 老头颔首,说道,“这就是那把唐琴,大圣遗音!” 面对灯光下,隐约泛着光晕的古琴,李乐瞬间有了心悸的感觉。 长舒几口气,稍稍平复了心境,这才慢慢俯下身,趴在案前,仔细观看起来。 和以前在老头这里见到的那床明代“金声”不同,“大圣遗音”琴体呈现出一种栗壳色,七徽以下的弦路渐变成了黑色,琴身遍体蛇腹断,中间密布着细断纹,琴额上面一条条的冰纹断,个别地方还有着细密的牛毛纹断。 朱漆修补。胎质为鹿角灰胎。微微靠近,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漆器和木器的香味。 小心屏着呼吸,李乐弯着腰足足看了十多分钟,这才慢慢起身。 “我能摸摸?” “洗手了么?” “洗了,刚洗了,两遍肥皂呢。” “摸吧!” “诶!” 慢慢抬手,轻抚琴身,那种如指穿流水,但又带着沧桑的触感,从指尖一下直透脊背,浑身汗毛瞬间竖起,李乐一时愣住,身体仿佛穿过千年的屏障,光阴在脑海中泛起涟漪。 站在那,感受着这种玄之又玄,奇妙的感觉。 好一会,李乐才从这种无法言述的心境中缓缓脱离,就像灵魂被吸走,趟过时间的河流,洗净尘埃之后,又慢慢回转至躯壳中。 王士乡一旁看着,直到李乐手腕又抚上琴背,这才说道,“转到背面看看?” “嗯。” 颤巍巍翻转琴身,只见到背面圆形龙池和长圆凤沼,琴腹音箱略微隆起。龙池上方刻有草书四字“大圣遗音”。两侧刻有隶书“峄阳之桐,空桑之材,凤鸣秋月,鹤舞瑶台。”以及“困学”方印。 “困学和凤池处的玉振四个刻字,考证是元代书法家鲜于枢的印记,当年这琴被其所藏。” “青玉轸足,细镂绦结,都是明朝所制作的。” “古琴,唐圆宋扁,这床琴,琴面弧度大而厚,龙池浑圆,凤池扁圆,金徽玉轸,极具盛唐之时,大气雍容的气质。” “制作于唐玄宗因安史之乱入川后,传位给李亨的至德元年,制作者是历代古琴制作家族中,技艺最精的雷氏。所谓大圣遗音,出自于欧阳修的‘其忧深思远,则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也’。” 李乐赏琴,王士乡便在一旁解说。 唐宋元明,老头儿一共收藏了九床古琴,最珍惜的就是这把“大圣遗音”的唐琴。 因袁诠悠师从管平湖先生学琴,有名师,加之天赋奇高,年轻时便以琴艺闻名。 老头说他自己毫无音乐天赋,属于对牛弹琴那一类。但他与众多古琴大师皆有往来,诸如管平湖、杨葆元、潘素、查阜西等大家。 抗战胜利后,机缘巧合,通过汪孟舒先生,王士乡从章泽川处购得两把古琴,一是明代的“金声”蕉叶琴,另一便是这把伏羲式“大圣遗音”。 只不过为了这两把琴,老头把家里所有能卖的全卖了,这才凑够了钱。之后好多年过得都是“吃糠咽菜”的苦日子。 看李乐已经把脸都贴在了琴上,王士乡乐道,“喜欢这个?” “谁不喜欢?” “抚一段儿,你听听。” 一个“好”字刚到嘴边,李乐又给咽了回去。 “算了吧,这个,弹坏了可是罪过。” “又不让你来,等等。” 老头儿转身,叫了老太太进来,“给这小子来上一段,听听。” “我说什么事儿呢,又把这琴弄出来了?” 袁诠悠走到琴案前,慢慢坐下,想了想,缓缓抬手,气质一变,如临渊的青松,古朴挺拔,又如山间流云,随性优雅。 随后,静谧的房间里,一声散音,澹若清泉,雪其躁气,一声泛音,至清至洁,涤荡客尘。 如春风过野,如笋落竹林,如蛙声应和,似拍岸波涛,似黑夜掩映云中的一轮明月。 琴如桥梁,音如古人人语呢喃,跨过岁月的对话,感悟着心灵相通、志趣相投的那份宁静致远。 琴声很短,不到半分钟,却又很长,似乎走了千载。 突然想起曾昭仪赠给自己,那块有着七千年前指纹的陶片。 一个人,可以触摸到,可以聆听到,这华夏的历史,还有什么比这更幸运的呢? (喝多了,后半截写写就歪了,凑活看吧,见谅。下面几章,李乐开始坑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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