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老公不孕不育,我却怀孕了_第394章 他不喜欢娇气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沈玄知。”
  乔惜喊出了他的名字。
  沈玄知点了点头,他穿着宽松的休闲服,和比赛时候有些不一样。
  眉眼依旧带着些许郁气,那张棱角分明的厌世脸没什么表情,他抿着唇也没有多说什么。
  严世安说道:“里面的病人就是小沈的母亲,你们在试针大会应该认识了。沈家的雀啄术重调理,没办法促醒。只能试试你的梅花九针了。”
  乔惜听了严世安的解释,点了点头。
  她走到了病房中,看到了躺在病床上十分温柔的女人,窗户边的阳光落到她的身上都显得柔和了几分。
  她的年纪应该四五十岁,可鬓角已有了花白,看样子过得很辛苦。
  她目光闪了闪,想起了沈玄知在试针大会之前收的那两笔钱。
  他是要凑钱给他母亲治病?
  堂堂沈家居然沦落到这种地步,听程爷爷说二十多年的沈家在江南也算得上是有名望的家族。直到沈玄知的父亲跳楼,沈家背负巨额债务一夕之间败落。
  如果没记错的话,沈玄知应该也是那一年出生的吧。
  “病人是什么原因造成昏迷的?”
  沈玄知开口,嗓音几分不可见的倦意:“是从楼梯上不小心摔下去,撞到了头。她有很大的几率能醒来,但现在需要争抢时间,雀啄术温养耗费时间太久。”
  所以需要更为霸道的针法,直接刺激促醒病人!
  乔惜又翻看了一遍检查报告,心里有了打算。
  昏迷一个月的植物人,还有很大可能会醒来的。雀啄术能做到散瘀,但病人检查出来的另一病灶没法等这么久的时间。
  还是需要尽快让她醒来,送去西医动手术切除颅内病灶。
  “我知道了。”
  乔惜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金针,摊开在床头。
  她捻起一根针,针刺神庭、本神、百会!
  紧提慢按!
  感觉到针内有向下吸附的感觉,便再取针!
  她目光专注,嗓音轻柔:“醒神开窍最好采用头穴和体穴结合的办法,针刺刺激半小时,留针一小时。”
  她取了一根毫针,朝着病人的人中浅浅刺入。
  这手法,俨然是沈家的雀啄刺法。
  她抬头看了沈玄知一眼说道:“我师傅总说我贪多嚼不烂,但他也教了我许多针法。各家针法融会贯通,相辅相成才更有成效。这雀啄术是你父亲教给我师傅的。”
  沈玄知看着她,墨色的冷眸十分平静似乎还带着几分无语。脸色苍白还透着几分病态。
  不是谁都能融会贯通的!
  曾经的沈家雀啄术,陆半农也想得到。
  父亲留下的手札里提过,天赋异禀的中医能感受到经气游走强弱,能判断如何下针,融会百家自创一派。
  乔惜明明就是这种人,她好像并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有多过人。
  难怪曾经鼎盛时期的程寒扬言不再收徒,后来还是收了这么一个关门弟子。
  谁都舍不得看着天赋被浪费!
  “风府需要高频率捻转刺激。”乔惜一边做一边说,她也是特意和沈玄知说的。
  沈玄知掩着唇咳嗽了两声说:“好。”
  乔惜取针再刺入,口袋里面的手机震动了几声,她没空去看。
  ……
  医院长廊里。
  霍思娇连着发了几条短信,都没有收到乔惜的回复。便猜测嫂子一定在忙,她得自己找。
  她跑到护士台找舒雪问了一番,才知道是在病房里。
  可惜舒雪太忙,不能陪着她去找。
  于是霍思娇就只能一个个找过去。
  走到了住院部长廊的时候,就听到两个小护士一边备药一边闲聊。
  “1805号那个帅哥看到了吗?一张厌世脸,看着冷冷的,不好接近。可我就爱这个类型,难以想象这种隐忍的男人谈恋爱的模样……”
  “那是病秧子,看着比较瘦弱,他母亲还昏迷不醒呢。”
  “可惜了这样的男人居然是病秧子。你说他会喜欢什么类型的?”
  “我看他家境似乎不太好,又有母亲拖累。估计喜欢的就是贤妻良母,反正绝对不会喜欢娇气包的。”
  “也对。”
  霍思娇放慢脚步,鬼使神差听她们说了一路,然后凑上前问道:“你们刚才说的是谁呀?”
  两个护士对视了一眼都不想透露。
  霍思娇连忙改口说道:“其实我是来找乔医生的,她是我嫂子。你们能告诉我吗?”
  “你是霍小姐?”
  “是呀,我是霍思娇。”
  她们又看了一番说道,“乔医生在病房里施针呢,你要不在护士台等等吧。”
  “好吧。”
  霍思娇听话坐到了护士台边上的休息椅上,她生得白净漂亮,穿着张扬的正红色裙子,头发还编成了鱼骨辫,装饰着钻石发卡。
  看着就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像是娇艳的玫瑰。
  她无聊地刷着手机,突然想起刚才护士们说到1805号病房。
  她抬眸看了一排病房号,发现1805号病房就在前边。
  于是站起身慢慢踱步过去,总觉得她们口中说的那个帅哥,和她认识的人有点像。
  她站在1805号病房门口,房门是掩着的。
  但是医院的房间门上都有一个玻璃小窗口,能够看到了病人的动向。
  她一眼就看到了里面长身玉立,墨发乌瞳,似乎对万事都没有兴趣的年轻男人。他微微弯腰捂着唇呛咳,苍白的脸上因为咳嗽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
  真是那个病秧子呀。
  霍思娇凑近了一点,却不小心踢到了房门。
  掩着没锁上的房门吱呀被推开,里面的几人都看着她。
  尤其是那个眼神平静又潜藏着什么的男人。
  霍思娇有点尴尬:“我……”
  “娇娇。”
  乔惜看到她喊了一声,“你是来找我的?”
  “对!嫂子,我给你发了几条短信都没有回复,我就想来找你。”她憋着一口气,轻声细语地说道。余光轻轻扫了一眼沈玄知,发现他的神情没有任何波动。
  似乎没把她放在眼中,连空气都不如。
  “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快好了。”
  乔惜轻声说道。
  这次唤醒需要中途施两次,然后留针。
  “哦好。”
  霍思娇本是活泼直爽的,走路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但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了那两个护士说的话,她连步子都迈小了,轻轻坐到了沈玄知边上的椅子。
  她偷偷抬眸观察他。
  那护士说他穿得宽松是个瘦弱的病秧子,霍思娇不以为然。
  他是个病秧子,可身体应该没那么瘦弱。
  她以前见识过,他露出的手臂薄薄的肌肉线条。
  这么想着,略一抬头,对上了那双倦意的眼。
  嚯。
  吓了一大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464/7377842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