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里得有负责的美导。 而且,她还买了几把能躺下的椅子,可以给顾客在店里做美容。 所以,招到人以后,她还要教手法,宋时微要求很严,所有人员培训后,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结果,她这招聘信息刚贴出去就有好几个小姑娘过来应聘了。 宋时微自然也是要求的,她们店里的小姐姐,肯定要皮肤状态好,如果皮肤坑坑洼洼,满脸麻子和痘坑,她就算是用无数的面膜也给她救不回来了。 可能看到哪里还有心情买面膜了,因为美导小姐姐就是店里的活招牌。 而且年纪也不能太大,十八到三十岁之间。 勤劳能干,有上进心。 如果好吃懒做,想蹭个保底的,她自然也不会要。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宋老板对员工很好,给出的底薪也很高。 一个月二十的保底,加提成,每个月还有两天假期。 各个节假日都有福利和奖金。 还有年终奖,和季度评比。 表现优秀的人能拿到的更多。 一句话,就是多劳多得。 只要你踏实肯干,肯定能挣到钱! 对于混日子,混保底的,宋时微一律不要。 这几天,来面试的人里,她挑了四个,长得好看,懂礼貌的小姑娘。 想着就她们四个吧。 从明天开始给她们做培训。 谁知道,回家时,刚走到家门口,就被花婶给拽住了。 “哎?微微,我听说你在城里,又开了个美妆店铺?” 宋时微点点头:“是啊!怎么了花婶?” 花婶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她今天特意休班就是想来等她的。 “那个,是这样的,我们二丫,马上要定亲了,我,我想给她换个工作,你看能不能换到你城里那个美妆店里?以后结婚了,上下班都方便,那工作也体面点.......” 听到花婶的话,宋时微微微拧了拧眉。 “二丫要定亲了?定了谁家?” 不会是那个赵亮吧? 她刚想到这里,就听花婶笑的一脸褶子的高兴道:“对方你也见过,就是那个经常我们家小伟一起回来的那个赵亮!” “赵亮?” 真的是他? 不是!宋时微怎么记得那个赵亮对二丫没什么感情啊?难道在她不知道的这几个月,俩人又迅速的产生了感情? 可见花婶一脸高兴的模样,她也不好多说。 只了然的点点头:“原来真的是他!” 花婶抿了抿唇:“那什么,微微,也不怕你笑话,赵亮家都是城里的,父母都是双职工,也算是我们二丫高攀了,其实要不是你让我们都去厂子和养老院工作,拿工资,人家赵亮家也不会同意这唯一的儿子娶一个乡下姑娘!” “这不,刚同意说下个月议亲,但是吧,人家说了,二丫在厂里工作离得远,她们是不可能给买自行车的,最好想办法调到城里!”、 宋时微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花婶,现在结婚不都兴三转一响吗?其中不是包括一辆自行车?” 听到宋时微的话,花婶的表情明显僵了僵。 “那什么.......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是我们二丫高攀了,所以,他们家不给出三转一响,没什么彩礼,就走个形式,在城里办个婚宴,就成了。” “什么?” 宋时微都想好好问问花婶,还没结婚呢,男方就敢这么嚣张,女方真嫁过去了,那还不知道怎么挨欺负呢! “花婶,这你都同意?二丫也同意?” 说老实话,她自然是不同意的,可,可耐不住她们家二丫非要嫁给赵亮啊,她说了这辈子非赵亮不嫁! 她和她爹刚说个不同意,她就寻死觅活的。 宋时微这段时间忙着生意的事,自然没注意二丫还寻死了。 她真是要被她气死了。 “花婶,二丫呢?我去问问她!” 虽说,宁差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可二丫这明显是往火坑里跳啊! 等她进屋的时候,二丫拿着她新买的红衣服和红头花往身上比划呢,看到她过来,顿时高兴的跑了过来。 “微微姐,你看我买的这个衣服好看吗?结婚时候穿合不合适?” 但还不等宋时微回答,她又害羞的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赵亮喜不喜欢,嘻嘻.......” 宋时微:“........” 她怎么感觉二丫是个恋爱脑? 伸手拉着她的胳膊在床边坐下。 面色严肃的问道:“二丫,你真的要嫁给赵亮?” 二丫一脸疑惑的看向她:“微微姐,为什么要这么问,你不是早就知道.......我喜欢赵亮吗?” 说到最后,她的脸还泛起了一丝红晕。 看到她这副模样,宋时微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喜欢赵亮,可二丫,赵亮他.......” 她想说他品行不太好,可转念一想又没什么实证,只能改口:“赵亮他们家还没结婚呢,就说不出三转一响这些聘礼,赵亮也不为你说话,我是怕你嫁过去以后,在婆家受欺负啊!” 她也是干着急。 因为,二丫竟然还一脸笑意的对她说道:“微微姐,赵亮愿意娶我就很高兴了,我这辈子就想嫁给他!至于聘礼这些东西,有没有都没什么关系,毕竟我现在也有工资,他也有工资,他父母以后还都有退休金,我们的小日子不会差的!” 宋时微:“........” 她一时竟无言以对,看来她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如果赵亮心里有她,哪会允许她被婆家这么对待?嫁过去以后,丈夫不爱,婆婆不喜,她真不敢想象,她嫁过去干什么,那过的得是什么样的日子。 可任凭她再说,二丫就是一门心思的要嫁过去。 宋时微见此,也觉得多说无益。 只能说各人有各命,这都是二丫自己选择的,别人又能怎么办呢? 只能希望她以后,少吃些苦头,少受些罪吧。 目前,她唯一能做到的,恐怕就是同意花婶的请求,让她去城里上班了。 花婶一直在院子里等着呢,看她出来就同意二丫去上班,顿时高兴坏了。 一个劲的对她千恩万谢。 宋时微没心情说什么,只能摆摆手,赶紧回家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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