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微挺惊讶的。 港都人跑到这么远的东省开服装店吗? 怎么想都是港都更赚钱吧? 这么一个东省偏僻小镇上,他这么新潮又时尚的衣服能卖出去多少件? 主要是大城市的人追求时髦,特别偏远的农村,是接受不了这么新潮的事物的! 就比如宋时微当初接手了服装厂滞销的棉衣,卖到祁连岛的村子里,就能卖的很快。 主要是农村的老百姓要的是经济实惠,每天下地干活,穿的时尚又潮流有什么用? 估计真丝的裙子能被玉米杆,麦秸秆刮的全是线头。 价格还贵,有那个钱,她们不如多买几件实用耐穿的衣服,买一些肉回家包几顿饺子来的实惠! 所以,这家服装店的生意,才会这么惨淡。 除了宋时微她们进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进来买衣服。 那个港都老板,也就是廖永强大概是看出了她的想法。 勾唇一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 宋时微笑笑。 他也没再解释,反而将宋时微刚才看到的那件红裙子递给她。 “喜欢这件?” 从她们还没进门的时候,廖永强就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一直盯着这件裙子看。 似乎很是喜欢。 在这个小镇上呆了那么久,他真的很少遇到能真的喜欢他设计的衣服的。 好像这边的人有些接受不了。 比如什么蝙蝠衫,低腰的牛仔裤,又宽又胖的喇叭裤....... 他一个月卖不出去几件。 连房屋租金都赚不过来,要不是他还是有些身家的,根本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 宋时微看着满屋子时尚又熟悉的服装,使劲点了点头。 “好看,很喜欢!你屋子里的衣服我都很喜欢!” 他的设计风格大胆又前卫,很像21世纪常见的复古穿法,漂亮中透着优雅,漂亮中透着时尚。 听到她说喜欢,廖英强突然激动了。 就好像那种沉寂已久,突然得到别人赏识的那种激动。 在他眼里宋时微此时简直就是他的伯乐。 将裙子往她怀里一塞,指着里面的试衣间。 “去试试?” 宋时微也想试试看,自己穿这样的衣服到底好看不好看。 毕竟她没有大波浪,没有烫头,她有一头柔顺的黑长发。 可廖永强有别的东西,趁着她去试衣服,他在自己的抽屉里拿出搭配用的装饰盒,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耳环,耳坠,耳钉,发夹和发箍,,甚至还有一些漂亮好看的胸针。 说起来二丫是第一次来这家店,她虽然从这条街上路过好几次,但从来没有买过这家的衣服。 听小伙伴们说,这家店的衣服都奇奇怪怪的,根本穿不出门。 有个姑娘买了他家的衣服,回家就被父母给一顿臭骂,说她穿的什么玩意儿! 伤风败俗的! 一把火给她烧了! 所以,关于这家店有很多传闻。 还有说这个老板是个外地人,三四十岁了,一口蛮话,以前是个混黑道的,被仇家追杀,才来了她们这边,买了他家衣服容易被他缠上。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传的很是邪乎。 刚才看宋时微要来这家买衣服,她还有些想阻止来着,可等看到这个老板跟微微姐说话的样子,也没觉得那么可怕了。 而李伟和赵亮也是第一次逛服装店。 他们平时都是穿工装,厂里发衣服,谁还会费那个钱跑出来买衣服啊! 不过,看着这店里的衣服却是都奇奇怪怪的。 有些裤子那么低,一抬手恨不得就能露肚脐眼,这样的衣服,看着怪让人害羞的。 就在这时,宋时微换好衣服出来。 只见她穿着那件大红色大荷叶边翻领的连衣裙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她皮肤本来就白,穿上这件大红色的裙子仿佛更白了。 而且衬得她气色非常好,明明未施粉黛,却好像化了妆一般,明艳照人! 裙摆是百褶的,一直到小腿。 宋时微的小腿更是纤细嫩白。 走起路来,裙摆瞬时散开又合拢,透着一股不可言喻的美感。 不止二丫,李伟和赵亮看呆了,就连廖永强都看的热血沸腾。 好美!!好美!!他的衣服果然还是需要懂他的人穿才能穿的出来这种美!! 宋时微简直就是他梦想中的缪斯!! 慌忙跑去将手里精心挑选好的发箍和耳环递给她。 “能麻烦你,戴一下吗?我想给你拍个照,可以吗?”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照相机! 看到照相机,二丫的嘴巴差点能塞下个鸡蛋。 宋时微也有些惊讶,他竟然有照相机? 不过一想到他港都人的身份,便瞬间明白了。 那里什么好东西没有?太多的进口货,好东西,多的事,港都不论什么时候都被称为购物者的天堂! 有机会,她也真想去南方走一走。 当时是因为怀孕加上还没有改革开放,出门都要身份证明,很是麻烦。 后来生了孩子,小八又出了问题,全身心都在孩子身上。 如今孩子们都两三岁了,等她完成了跟老李头的诺言,孩子们再大一些,周庭樾这边也稳定以后,她还是想出去走走。 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说不定还有一些新的商机! 老话不是说的好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看着廖永强手里的照相机,她真是羡慕死了。 她也好想有一台照相机啊,这样就可以把几个孩子小时候的模样,拍下来,保存好,以后等他们长大了,也能看看自己小时候的模样,有往昔可回忆。 所以,等宋时微装扮好,廖永强拍了照,她忍不住开口问他:“你,这个照相机卖不卖?” 正在抠胶卷的廖永强惊讶的抬起头:“你想买照相机?” 宋时微笑着点头:“我想买!” 廖永强其实有些犹豫,这照相机,是他从港都带来的,就这一部,他自己也有些不舍得,但她的缪斯开口了,他要是不卖,他又不好开口说想把她照片洗出来,洗成放大的,贴到门口当宣传海报用。 宋时微看他这副模样,就知道自己可能有些强人所难了。 “没事没事,这个你要是还有用,我就不要了,等你以后什么时候再回港都,帮我带一个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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