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微倒没有真的喝到吐,有老李头在,他看她喝的差不多了,他也不让她喝了。 将杯子给她夺过来,就赶她去睡觉,西屋那边都是现成的被褥。 只要天好,他每天会拿出来晒一晒,心里给自己留个念想,想着小孙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来了呢? 现在孙女没来,正好给宋时微住了。 宋时微人还是有意识的,就是喝的大脑晕晕乎乎,这种微醺的状态,正好。 胃里不难受,脱了鞋,躺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而老李头看着她晃晃悠悠离开的背影,则是无奈一笑。 “哎呀,这么多好吃的菜都是我的了!” 说着,夹起了一大口菜放嘴里,再“滋溜”来一口小酒! “人生!美啊!” 第二天一早,鸡叫好几遍,宋时微才悠悠转醒。 “嘶!” 这喝过酒以后,就这点儿不好,容易头疼! 揉了揉肿胀的太阳穴。 坐起身来。 天都大亮了。 她拢了拢睡乱的头发扎成个马尾,就起身了。 没想到,老李头已经做好早饭了。 看到宋时微出来,忙将手里的碗放下,对她招了招手。 “快,洗脸吃饭了!” 宋时微看着桌子上的大饼,咸菜,大酱,大葱和白粥,有些不好意思。 她可是说要给老李叔做饭的,结果这两顿饭都是他先给她做的。 真是有些不太好意思。 她快速的洗了脸,坐到饭桌前开始吃饭。 老李头用大葱蘸了酱,再配上些小咸菜,给她卷了个大饼递给她。 “尝尝,能吃的惯不?” 宋时微看着手里的大葱卷饼,忍不住发笑。 “吃的惯!” 说着,就一口咬了下去。 以前,做东省美食特辑的时候,她可在这边待过好几个月呢! 不仅都吃过,也全都会做,做的还很地道。 什么锅包肉,酸菜炖粉条,排骨炖豆角,地三鲜,凉菜大拉皮,她都会! “老李叔,我一会儿去找二丫,让她带我去镇上转转,买身衣服,如果中午赶不及回来,你就自己先吃着,我下午回来再给你做!你是想吃锅包肉,还是酸菜炖粉条啊?”biqubao.com 一听她还会这个?本来想摆手说不用的老李头,眼睛顿时瞪直了。 心里想着锅包肉好像太费油了,得用油炸,不过确实好吃,酸甜适口,他还是有幸在国营食堂吃过一次。 后面就没怎么尝过了! 现在想起那味道,他还真想再尝尝! 他有些好奇的看向宋时微。 “你会做锅包肉?” 宋时微笑着点头:“是啊,等我回来做给您尝尝,您不就知道了?到时候还得让您帮我评价一下,看看地道不地道!” 老李头高兴极了。 “好好好!!” 吃过早饭,宋时微就去隔壁找二丫了。 正好碰到李伟和赵亮要去镇上。 花婶就让他们一路,这样,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二丫可高兴了,抓着宋时微的袖子不撒手。 “谢谢你微微姐,要不是你让我跟你去镇上,估计我妈得拉着我去给我介绍对象!” 她说话的声音很小声,仿佛是怕她哥他们听到,宋时微也低低一笑。 “你不想让你娘介绍对象啊?” 这时,二丫的眼神突然落在了旁边的赵亮身上。 宋时微注意到她脸有些发红,好像少女怀春一般,她顿时明白了。 原来二丫是喜欢她哥这个工友啊! 这还不简单吗?让他哥从中间撮合撮合啊! 但又怕是自己想岔了,而且现在在车上,她也不敢问,想着等到了镇上,只有她们俩的时候再问吧! 从李家屯到镇上坐车需要二十多分钟。 也算是挺快了。 几人下了车,宋时微就准备带着二丫告辞。 毕竟李伟和赵亮肯定也是要回厂里的。 谁知赵亮突然开口:“大伟,反正咱们今天也没什么事,不如咱们也跟着二丫她们一起逛逛,我妈快过生日了,我想给她买个生日礼物,我一个大老爷们也不知道挑什么礼物好,正好让二丫和........” 他不知道怎么称呼宋时微,目光落在宋时微身上,正好跟她对视上,耳朵瞬间有些红了。 宋时微虽然不想跟他们一路,但人家既然开口说了,她也不能说什么,干脆大大方方自我介绍。 “哦,我叫宋时微,你们叫我小宋就行!” 她压根就不提让他们喊她微微什么的,毕竟这称呼太亲近了。 赵亮红着脸点头。 “哦哦,好,小宋妹妹她们帮忙给挑一挑!” 他这话说的很怪,就好像硬要跟她拉近关系一样,人家都喊小宋同志,他来了个小宋妹妹! 宋时微有些无语。 倒是一旁的二丫好像很是激动。 “好好好!!原来是阿姨过生日啊,我愿意帮忙!!” 李伟显然也很高兴,目光同时落在宋时微身上,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他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因为他听他娘说了,宋时微是结过婚的,她男人还是个军人,再说人家家还是京市的,可不是他们这种小地方的人能比得! 他就是单纯觉得她好看,比他见过的所有姑娘都漂亮,心里是不敢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只是有些遗憾,谁不喜欢漂亮姑娘呢? 如今能有机会跟宋时微多接触一下,他自然也是高兴的。 宋时微看二丫这么高兴,她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毕竟她也算看明白了这小丫头的心思,估计是真的喜欢哪个赵亮了。 说起来这个赵亮长得也不丑,看起来就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那副模样。 浓眉大眼,高鼻梁,薄嘴唇,各自起码有有一米八五,皮肤黑黑的,留着一头板寸头。 有点儿像大学里那种搞体育。 倒是旁边的李伟跟他比逊色了些,李伟个子矮,脸有些方,高鼻梁,厚嘴唇,是个典型的国字脸。 长得只能算一般,尤其是站在赵亮旁边,更是衬得他没什么光彩。 但他一看就是个老实人,应该说花婶一家人都很好,都是实在人。 二丫跟他哥长得有些像,脸也是方方的,但她眉眼好看,就是鼻子有些塌,嘴唇跟她哥差不多,厚了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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