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春梅气急了。 “我不管,莺莺你就去跟孙国栋说,咱们坚决不能被二房给比了下去!” 虽然宋莺莺心里也嫉妒的发狂,可她明白,孙家到底跟周家是没办法比的。 就周润德那职位,她也是最近才打听清楚的,那可不是普通的领导,他可是顶尖领导之一。 一想到这里,她就后悔的不行,当初怎么就不能好好争取一下呢? 要是当初从宋时微手里把周庭樾给抢过来了。 那领导家的儿媳妇儿不就是自己了吗? 管他什么四个小拖油瓶呢,只要自己像现在的宋时微一样,一口气再怀上几个,那在周家的地位绝对就稳如泰山。 可现在.......一切都晚了。 越想越恨! 越恨越不想宋时微如愿! 她初八就要跟周庭樾回祁连岛了,这几天,她必须得想想办法! 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周家的人厌弃了她!或者........ 一个想法在她脑海里冒了出来,她眯了眯眼。 突然轻松了几分。 对着冯春梅笑道:“妈,咱们走吧?好好看看这京市大饭店长什么样子!” 冯春梅还在气头上:“去了也是看赵慧丽那得意地模样!我不去!” 宋莺莺耐着性子哄她:“走了妈,说不定,这场婚宴,还有什么好戏瞧呢!”biqubao.com 听她说有好戏,冯春梅也没多想,因为能有什么好戏啊,顶多就是看到二房她们是多么的得意! 不过宋志国也开口了:“去吧,去吧,咱们作为微微的亲大伯,亲大伯娘,不去的话,平白让人看笑话,明天咱们莺莺可还得办婚宴呢,下午人家孙家就要来送东西了!” 冯春梅撇了撇嘴:“好好好!去去去!” 她今天可是穿了衣柜里最好的衣服,宋莺莺也是,前两天她还特意去百货商店买了口红和粉底。 今天画了个美美的妆! 心情也美美的,她就是要让周家人看看,她比宋时微可强多了!! 京市大饭店里,周润德是包了一个大的厅,里面摆了十几张桌子。 人比他想象中来的还要多。 冯春梅和宋莺莺她们到的时候,都有些忍不住咋舌。 “这么多人啊?” 看穿着打扮,都是干部啊! 就连来的年轻人也都打扮时髦,一看就是高干子弟。 那些女孩,烫着头发,带着耳环,穿的都是鹏城那边新到的羊绒大衣和羽绒服。 脚上穿的都是小皮鞋,个个青春洋溢,漂亮又时尚。 宋莺莺反倒被衬得俗不可耐。 她的脸色瞬间就变得惨白。 双手不自觉的揪紧了身上绿色呢大衣的袖子。 和冯春梅找了个桌子坐下。 冯春梅的小儿媳妇儿孙小菊倒是忍不住感叹:“瞧瞧,周家这婚宴办的可真是排场啊!” 听到她的话,冯春梅立马瞪向她:“就你长了张嘴!” 孙小菊不屑的撇撇嘴,小声嘟囔道:“本来就是嘛!” 宋莺莺狠狠地剜了她一眼:“二嫂怎么整天胳膊肘往外拐?我都怀疑宋时微才是你小姑子!” 孙小菊还想说什么,被冯春梅的二儿子给拉住了。 她这才住了嘴。 心里却暗暗想着,今天虽然是宋时微的喜宴,但她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肯定还不如她好看,本来就是个山鸡,哪怕飞上了枝头也成不了凤凰! 周家这婚宴办的再排场又怎样? 等她出来,估计才会让人笑掉大牙! 心里这么想着,她心情也好了不少,怎么就忘了这场婚宴的主角并不是自己。 只要看到她宋时微出丑,她就高兴。 随着喜宴的开始,宋时微才被周婉瑜扶着从门口走了出来。 只见她一身红色刺绣棉衣,面料是那种上等的锦缎,一看就价格不菲。 上面还用金线绣了一对龙凤呈祥。 此时被大厅的灯光一照,顿时熠熠生辉。 宋时微皮肤本来就白,在这套红色喜服的衬托下,简直肤如凝脂。 衣服剪裁很好,将平时大的吓人的肚子也衬得小了几分,随着她的走动,甚至能看到她的腰身曲线。 让宋莺莺更惊讶的是,宋时微今天竟然也化了妆。 眉如远黛,睫如扇羽,唇如樱桃。 看起来美极了! 如果硬要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恐怕就是她头上别的那个略显廉价的头花了。 但因为宋时微搭配的好,一对莹白的珍珠耳坠,和脖颈上那条项链,与头花上的白色珠子交相辉映,似乎一切又相得益彰。 宋莺莺只听周围的高干子女们一片惊呼声。 “好美啊!!” “新娘子好美!!” “是啊,没想到庭樾哥娶的这个新媳妇儿这么好看!” “你快看她戴的耳坠和脖子上的项链,竟然是珍珠的!!可真好看!” “好想要一条这样的项链啊!我之前在百货商店看到过一次,标价好几百一条呢,我都没舍得买!” “真的啊?天呢,好羡慕啊,庭樾哥的媳妇儿竟然带了一整套,连耳坠都有!” ........ 宋莺莺气的脸都绿了!! 宋时微一个孕妇,怎么会这么好看?? 她平时不是不化妆的吗? 虽然她平时也好看,但肯定没有这么高干子女们会打扮,因为肚子大,也都是穿那种宽宽大大的衣服,整个人看起来特别臃肿。 谁能想,周家给她准备了这样一件喜服? 精致又漂亮!显然让她成为了今天婚宴最耀眼的存在。 还给她买了那么贵的珍珠项链和耳坠! 想想孙家,好像只是给自己买了一件红色呢大衣,跟更别提什么珍珠项链珍珠耳坠了! 越想她越嫉妒,越嫉妒她越恨。 看向宋时微目光,似乎淬着毒,整张脸都要变形了。 宋时微如果能知道她在想什么,肯定会直呼委屈。 那珍珠项链和耳坠可不是周家给她准备的,是她和小翠她们赶海时抓的蚌肉里取的! 珍珠分淡水珍珠和海水珍珠,而海水珍珠更为珍贵,价格也更高。 宋时微脖子上这串就是海水珍珠,海水珍珠的形态一般为正圆形,这是外形最理想的珍珠。 我国古时称为“走盘珠”,即放在盘中稍动,就能滚动自如,而海水珍珠圆度好,粒粒放光,颗颗走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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