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发海参鲍鱼的首选是用纯净水,纯净水没有杂质,泡发的效果比较好。 其次是矿泉水,最差的是自来水。 水要尽量多一点,海参和鲍鱼吸收足够的水后才能发得很大,水面至少高出5厘米。 如果是在现代,宋时微肯定是要在盆上包上保鲜膜,放进冰箱冷藏室浸泡36个小时,还要8小时换一次水。 这样泡发出来的海参鲍鱼效果是最好的! 但现在一个是时间紧张,第二个是条件不允许。 她也没那么讲究了,只能来一个简易版的泡发了。 那就是直接用饱和盐水保持一百度左右,煮三小时。 饱和盐水可以快速的让海参鲍鱼干吸饱水分(一般不建议,因为口感没有正常泡发的海参好吃) 。 正好,离吃晚饭时间还早,年夜饭,周家也都是很晚吃,因为要守岁,李桂芬的意思是晚上十点多再吃晚饭。 所以,沈秀娥当初也没想着太早喊宋时微起床,来早了也没什么事,无非就是帮着做饭。 宋时微拿了盐罐子往小锅里放了很多的盐,看的陆玉华和王翠芝都心疼的不行。 “这盐可是很贵的!” “是啊,庭樾媳妇儿你怎么放那么多盐?” 沈秀娥立马反驳道:“盐再贵有我儿媳妇儿给你们带的鲍鱼海参贵啊?” 几人顿时不说话了。 宋时微将那些海参鲍鱼干从盆里捞出,放到了小锅里,多加了些水,架在一旁的一个小煤火炉子上慢慢煮。 这期间,她开始准备配菜。 海参,她准备做个葱烧海参,鲍鱼蒸蛋,最后来个鲍鱼干贝海鲜粥。 陆玉华看她又拿了十几个鸡蛋和十几个小碗,顿时更心疼了。 “做这个海参鲍鱼什么的,还得用鸡蛋啊?” 沈秀娥就单盯着她们呢,见她开口,就忍不住怼她。 “十几个鸡蛋罢了,大过年的,二弟妹都不舍得吃啊?” 陆玉华不想在她面前丢了面子,所以她哪怕心里再心疼,也不敢再吭声了。 李萌几人也是,刚才没认出海参,还扔给了猫一个,现在心里还后悔着呢,几个妯娌对她也都颇有微词。 她是一句话都不敢说了,只一脸心疼的看着宋时微面前的那口小锅。 真是可惜了,如果要是留着该多好,这可都是钱啊! 可惜没有如果! 三个小时后,九点半左右,她们的晚饭也差不多都做好了。 宋时微看了看锅里的海参鲍鱼和干贝,已经泡发的差不多了,尤其是那些海参,个个肥嘟嘟,胖嘟嘟的,看起来就QQ弹弹的! 她将这些海鲜从锅里捞出,放进一个干净的盆里,一边泡一边开始处理海参。 海参的沙嘴需要一个一个剪掉。 反正也用不着周庭樾烧火了,他就过来帮宋时微处理海鲜。 海参里其实还有一根筋膜,宋时微在煮的过程中,就一个一个捞出来去掉了,这样才能泡发的更大。 等海参鲍鱼弄好后,宋时微就准备开始炒了。 哪怕其他晚饭做好了,陆玉华和王翠芝她们也都没出去,就想看看沈秀娥家这个儿媳妇儿到底会不会做饭。 李萌更是暗暗想着,说不定她就是在逞能,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做饭能有多好吃? 宋时微让周庭樾帮她烧火,沈秀娥怕她累着也过来打下手。 第一道菜先做葱烧海参。 起锅烧油,等油烧至六成热时宋时微快速的将案板上的葱段放了进去。 这个葱烧海参,最主要的就是葱油! 葱油炸好了,这道菜就香得很! 宋时微一直看着油锅,等葱段炸至金黄色时捞出,锅里的葱油也盛出葱油备用。 锅里留底油,爆香葱姜末,然后快速加入泡发处理好的海参,加入刚才炖鸡的鸡汤,依次加入盐,料酒,酱油和一点白糖。 烧开后,宋时微就不让周庭樾再添柴了,小火煨两分钟。 因为家里没有淀粉,她又和了些面粉,用稀面粉水勾芡,然后添些柴,中火烧透收汁,淋入葱油。m.biqubao.com 香味瞬间就出来了。 刚才还想等着看笑话的几人,这个时候,全都不停地吸着鼻子。 “好香啊!” “确实好香!” 就连王翠芝都忍不住小声嘀咕:“没想到沈秀娥这个儿媳妇儿还真挺会做饭的!做的这海参可真香!” 这话被李萌听到了,她不屑的撇了撇嘴。 “也许并不是她做饭好吃,说不定是因为食材好,才会这么香,一般人谁能吃上海参啊!” 陆玉华听了直点头。 “就是就是,萌萌说的有道理!” 一旁的沈秀娥忍不住笑了笑。 “是啊,一般人连认识这海参是什么都不认识呢!还误把海参当烧火棍喂猫呢!” 这可跟指名道姓的说差不多了。 李萌气的脸都红了,但又不好反驳,毕竟沈秀娥是长辈,她要是再说什么,就是跟长辈顶嘴。 更何况周润德身居高位,她也不想得罪,周亮还一直想求着他能帮忙安排个工作呢! 她可以找宋时微的事,但绝对不会找沈秀娥的事! 这时,其他人也顺着香味找来了。 周亮一进门就喊:“做的什么?怎么这么香?” 李萌没好气的道:“就你狗鼻子灵,吃吃吃,就知道吃!人家庭樾媳妇儿做的葱烧海参!” “海参??” 一听是这玩意儿不止周亮激动了,就连周大壮和周二弘也激动的不行! 周亮搓着手往灶台边挤,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天呢,竟然真的是海参,这味道,可真香啊!” 王晓艳捂着嘴笑道:“今天咱们可不仅有海参吃呢,还有鲍鱼呢!” 周大壮媳妇儿孙春桃也跟着笑:“是啊,今天咱们也算是托大伯一家的福,也尝一尝这有钱人家才能吃得起的鲍鱼海参!” 听说鲍鱼,就连跑得慢的李桂芬也紧跟着挤了进来。 “什么,还有海参鲍鱼?” 她这辈子还没怎么吃过呢!这下还不得好好尝尝? 一时间整个厨房里挤得全是人! 沈秀娥唯恐挤到她儿媳妇儿,周庭樾也是小心翼翼的护在宋时微身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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