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她又将蒸好的山药用勺子压成泥,放进一个大碗里,碗里打入一个鸡蛋和一些面粉,搅拌成面絮状。 上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揉成长条,切成大小适中的小剂子。 然后用手捏成小饼,中间裹入已经冷却的山楂糕,捏合后压成饼状。 余姝看的有些新奇:“微微,我来帮你一起弄吧?” 宋时微其实也想让她学一学做饭,这样她也算有了一个能消遣的事干。 “那嫂子你洗干净手,我来教你!” 余姝一听她同意了,顿时高兴地不行:“好嘞!” 一边应承一边飞快的去洗了手。 擦干以后,宋时微就开始细心的教给她:“嫂子,你看就这样,用手抻一抻,再用手捏一捏,捏成小饼........” 她一边教,一边观察余姝的神情。 见她还挺乐在其中,忍不住笑了笑。 这人啊,其实真不能太闲了,如果余姝是个有工作的,可能压根不会有时间去胡思乱想。 每天起床就要上班,忙完工作下班回来还得做饭,吃了饭,累的恨不得倒头就睡,哪里有空去悲春伤秋呢? 看她做的还有模有样的。 宋时微干脆就将这一步全部交给她。 她将炒锅洗干净,放在炉子上,刷上一层热油, 将捏好的小饼放入锅里,上面撒上一些黑芝麻,小火煎制两面金黄,然后加入一点水,盖盖闷三十秒就可以出锅了。 这山药开胃小饼,宣软香甜,里面的山楂酸酸甜甜,真的很是好吃。 不知是自己亲自参与了制作,还是这山药小饼着实好吃。 余姝一连吃了两个还觉得意犹未尽。 宋时微将所有的小饼都煎好,在刚才切好的黄瓜丝里加入一勺盐,拌匀腌制。 锅里加水,等水烧开,加半勺盐和少量油,将刚才切好的胡萝卜丝放里面烫六十秒左右捞出泡入凉水中,这样可以保持胡萝卜的脆嫩。 在碗里打两颗鸡蛋,适量盐和淀粉水,搅散搅匀。 锅里倒少量油,将鸡蛋液摊成鸡蛋饼,再切成细丝。 宋时微把腌好的黄瓜丝控出水分,加入红萝卜丝和鸡蛋丝。 加入适量盐,适量糖。 怕她现在还吃不了太刺激的食物,宋时微用热油将蒜末炸熟,连油一起浇到了三丝上。 淋点醋和香油,这道凉拌三丝就完成了。 清爽解腻,又爽口。 宋时微将这一道菜,一道汤,还有一盘山药小饼端到了桌子上。 虽然余姝已经吃了不少,但还是忍不住又吃了一些。 吃到最后,就连余姝自己都有些惊讶。 这几乎已经是她平时两天的饭量了。 平日里,她一天喝的也就有一碗粥的量,今天直接喝了一碗半,加四个小饼,还吃了不少的凉拌三丝。 清清爽爽,吃完也没有想吐的感觉。 “微微,真是太神奇了,我竟然吃了那么多?” 宋时微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余姝摇摇头。 “没有,就是......” 她不好意思的低头揉了揉肚子。 “就是吃的有些撑了!” 说完,她自己都笑了。 抢着将碗筷洗刷干净后,宋时微也没让她休息。 刚吃饱,就休息容易将食物窝进胃里。 正好这个时候小张和小吴也吃过饭回来了。 宋时微想了想:“嫂子,要不咱们去百货商店逛逛吧?看有没有新到什么好东西。” 余姝真是很久都没出过门了,今天跟宋时微走了一圈,还去供销社买了东西,这种感觉还挺好。 所以,一听她说要去百货商店,余姝也赞成。 “好呀,反正我每天也没什么事!” 于是小吴开车,几人直接去了百货商场。 这个二层的百货小楼,东西卖的还是挺齐全的。 宋时微和余姝东逛逛,西看看,路过一处卖男装的柜台。 余姝一看就看中了一件羊毛衫。 这件羊毛衫确实看着挺好看的,那个售货员也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忙笑着上前将挂着的那件羊毛衫给拿下来。 “同志真是好眼光啊,这羊毛衫可是海市货,今天刚到的,这不已经立秋了吗?天儿也一天比一天冷了,这羊毛衫卖的可紧俏了,如今可就剩这一件了!” 余姝拿在手里摸了摸,确实质量不错,厚实又保暖,她想着自己这几年似乎对古昌荣忽视了太多。 从没有关心过他,也没有给他买过衣服了。 倒是他会经常给她买些新衣服带回家,想让她高兴高兴。 印象里他好像一直都穿的那几件,几年了,来回穿。 有的地方磨破了,他也从来没开口让她帮忙缝,都是他自己一手拿针,一手拿线,对着灯比划半天,才穿进去。 刚开始缝的有些歪歪扭扭,后来竟然也像模像样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们也都老了。 摸着这羊毛衫,余姝的眼突然有些红。 宋时微也看出来了,她伸手摸了摸。 质量不错,很厚实,样式也好看。 “给古书记买一件吧!” 余姝抬眼看向她,眼眶竟早已红成一片。 “我突然发现,这些年,我挺愧对我们家老古的!” 说着,她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这一幕看在小吴的眼里,差点哭出来。 嫂子啊,您终于开窍了啊? 这话要是让书记听到,估计能高兴一整年! 最后,余姝不止买了羊毛衫,还给古书记买了一件黑色风衣外套。 听说是羊城货,那边的东西都很时髦,也很潮流。 宋时微也挺喜欢这件风衣的。 可惜周庭樾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部队,根本没有机会穿,买了也是放着。 还不如等过段时间天冷了,给他还有几个孩子买一些过冬的羽绒服。 她也想穿羽绒服,保暖又轻便,就是这价格几乎是天价。 想到这里,她暗自咬牙,挣钱,挣钱,必须挣钱! 不挣钱,怎么能过上好日子呢? 一想到今年年底国家就要出台政策了。 宋时微竟莫名有些跃跃欲试。 其实这个时候城里的各大家属院门口都已经有很多摆摊的个体户了。 卖奶油冰棍的,卖水果的,骑自行车卖烟的烟摊,电影院门口偷偷兜售瓜子的,都有。 大家都在偷偷摸摸的干些小生意挣钱。 她不是没想过干点什么,主要是祁连岛离青市太远了。 再加上周庭樾是个军人,在国家不允许的情况下,她不能给周庭樾抹黑,不能给军人家属抹黑。 买完东西,她和余姝携着手,刚准备出门。 突然听到有人喊她:“小宋同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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