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将挖回来的一大袋甜菜根,切成小块,然后烘干熬汁,接着进行蒸发,等全都制成了红糖,天也已经很晚了。 宋时微掂了掂怀里的红糖,差不多五六斤的样子! 这个年代红糖还算是稀罕物,供销社一斤卖五毛,还得要糖票! 白砂糖比红糖贵,但制作过程也更麻烦,她只能选择最简单的来做。 不过这样,在黑市,这五六斤红糖她也能卖个八毛一斤,因为不要票好多人还抢着买! 睡了一觉,天一亮,她就起了,早早去了黑市,将红糖卖了,她拿了钱就赶紧走人! 虽然如今已经是78年了,可到底还没改革开放呢! 万一走的晚了,被纠工队的人抓到,那可就麻烦了! 再一个她也得赶紧回家,就怕被宋老太和大伯一家看出端倪! 谁知刚到家门口,就看到胡同里停着一辆小汽车。 最关键的是这车,她眼熟的很,好像在哪见过! 正想着,从车后屁股走出来一个人。 那人看到宋时微也是一愣。 “宋,小同志......” 宋时微眼睛瞪着老大,这不就是昨天在医院门口跟着那个中年男人一起接那个阿姨的司机吗? 他怎么会出现在她们家门口? “您这是?” 孙韶民仿佛才想通其中关键,指着宋时微一脸不敢置信道:“难道你就是庭樾他对象?” 听他提到周庭樾,宋时微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 “你说谁?周庭樾?你认识他?他回来了?” 孙韶民差点被她问懵,愣了愣,不禁笑道:“你进去瞧瞧就知道了!” 看他还卖了个关子,宋时微却急了,推着自行车就往院子里跑。 进去一瞧,堂屋里坐着的那几个人可不就有一个人非常眼熟吗? 那人就连坐着脊背都习惯性的挺得笔直,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在看到宋时微的那一刻,他那张好看的俊脸上,可算是有了笑模样! 他飞快的站起身,大踏步朝她走来。 宋时微差点儿看呆了眼! 要不是周庭樾眼疾手快接住了她手里的车子,她非要被车把砸到脚不可! 看着他将车子停好,宋时微眨了眨眼,猛的伸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笑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你,你,你真的来了??” 看她见到自己这么高兴,周庭樾自然也开心。 勾唇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 “我答应你的事,自然要说到做到!” 宋时微真是太激动了,因为她终于看到一丝曙光了!! 如果这个消息让她激动,那周庭樾的下一句话,无疑让她高兴的差点飞起来! 只听他说:“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是想等结婚报告下来了,才请假回来的!你不是说想早点结婚吗?最好越快越好!” 如果说当初,周庭樾不明白她为何这么着急,可是今天他算是彻底明白了! 他和他爸妈来的时候,宋时微还没回来,她爸妈也在厂里,是她奶奶和她大伯娘接待的他们! 当听到他说他是宋时微的对象时,周庭樾就看到她大伯娘的眼睛都瞪直了!尤其是看到他身后的小汽车,眼珠子恨不得沾到上面去! 一边慌忙将他们往家里请,一边使人去厂里喊人! 周庭樾以为他们喊的是宋时微和她爸妈! 谁知回来一个跟宋时微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一看到他瞬间就羞红了脸! 她大伯娘还一个劲的将人往他身边推! 说是让她跟他熟悉熟悉! 熟悉什么熟悉? 周庭樾要不是忍耐力强,再加上第一次上女方家们,他真想将人晾那,然后转身就走!(?`~′?) 但他硬生生忍住了,毕竟他可没忘了今天来的目的,好不容易做了那么多,将部队那边的事安排好,请了假回来,不能对象的面还没见到,就走了吧? 别说他看出不对劲了,就连跟宋老太说话的沈秀娥也看出不对劲了,刚才她就有些焦急的一个劲的给周润德使眼色,尤其看到回来的那个小姑娘就是那天把她撞倒的人,她更是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倒是宋莺莺只顾着看周庭樾了,她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同志,本来以为隔壁的季晏礼就够出挑的了,没想到压根就没法跟面前的人比! 所以压根就没注意到一旁的沈秀娥!不然她哪来那么大脸惦记人家儿子啊? 此时她看到宋时微一回来,周庭樾就去找她了,俩人还有说有笑,状态亲昵,她顿时有些不是滋味,想了想抬脚追了出来。 “呦,姐姐回来了?难道又去找隔壁季哥哥了?我说姐姐,你怎么也得注意点儿,人家季哥哥都有对象了,你要是整天在家闲着没事,要不我帮你介绍个糊纸盒的工作?也省的你整天不着家!” 她这话说的不可谓不毒! 要是一般的男人,听了这话,说不定这亲事就黄了,一个整天惦记别的男人,还无所事事不干活的女人,谁敢娶回家去! 正想开口怼她,谁知一旁的周庭樾比她还先沉了脸! 他早就不耐烦宋莺莺了!如今他这小对象刚一回来,她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是干什么?当着他的面欺负他的女人啊? 他可不是吃干饭的! 当时就把宋时微拉到了他的身后护着,冷冷的看向宋莺莺沉声道:“我对象什么样还用不着你来评判!你有这功夫碎嘴子不如多回去刷刷牙!省的一张口臭气熏天!而且,你不用在我面前诋毁她,她什么样,我心里很清楚!她在我心里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 听到他的话,宋时微眼里恨不得冒出两个粉红泡泡来! 天呢,这是什么宝藏男人!说的话,她可太爱听了,关键还特么解气!! 至于是不是真解气,就看一旁被气红了眼的宋莺莺就知道了! 宋莺莺是真想哭了!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这么说! 但这是这样,她越不想宋时微好! 红着眼指着宋时微对周庭樾说:“周大哥我是怕你被我姐骗了,后悔!她平日里可什么也不干,不是睡大觉,就是骑个自行车到处溜达!饭也不做,衣服也不洗!都毕业这么多天了也没个正经工作!你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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