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大庆,把你方才说的全部写下来,一字不漏!”沈颜道。 董大庆和他奶奶如此亲密的接触,肯定是染上瘟疫了的。 万一他一不小心死了,就没有证据了。 董大庆依照沈颜的吩咐,把所有的经过都写了下来。 才落笔,他就晕死过去了,唇齿暗紫,脸色发青,明显是染上瘟疫的症状。 更准确的来说,这一次的瘟疫不叫瘟疫,叫瘟毒,有瘟症和毒症,十分复杂。 “自作孽,不可活!”沈颜冷声道。 若董大庆能熬到她配出解药,他就能活,押回京做证人,不过最后也难逃一死。 如果等不到,他就直接去陪他奶奶了。 沈颜走出屋子,她要去配解药。 她下令将木香镇上所有的草药都拉了过来,她要以身试药。 与此同时。 京城。 洪水退去,被损坏的房屋建筑已经开始重建。 城内依然有老百姓生病,只是没有淮南这边严重。 京城所有的大夫聚集起来,以孙欢欣为首,他们在积极救治病人。 孙欢欣将所有大夫连同她的同窗分开,每个人负责一条街道。 “欢欣,我去百草街。”丁香主动道。 “那里的疫症最重,你想好了?”孙欢欣问。 她原本是打算自己去那里的。 “我不用想,他们保护了我这么多年,如今该换我保护他们了。”丁香神色坚定。 百草街就是丁香和丁梅曾经居住的地方。 后来她们母女虽然搬了家,可是,丁香依旧把那里当做她的家。 那是她长大的地方,是她的整个童年,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好,那你切记要小心。”孙欢欣叮嘱。 “我会的。”丁香道。 等孙欢欣分配完,所有人各自去了自己负责的区域。 丁香来到百草街,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她心痛万分。 百草街是京城的贫民窟,地势处于低平处,之前洪水来临时,这里被淹了十天十夜。 如今洪水褪去,这里却变得破烂不堪。 高处被淹死的流浪动物都冲到了这里来,所以,这里是瘟疫的起源地,也是最重的地方。 “丁香姑娘?你怎么来了?” “这里病症大得很,你来作甚?快走吧!”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走快走!” …… 丁香看到大家撵她走,就像曾经保护她那样,她鼻尖一酸,嘴角上扬。 “各位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婶婶以及兄弟姐妹们,你们好啊,你们可不能撵我走啊,我是奉命来给大家治病的。”丁香道。 “要不得,要不得!” “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能来这里?这里危险得很!” 丁香道,“就是因为这里危险,所以,我才来这里,因为,你们是我的亲人。” 众人愕然,不明白。 丁香解释,“我知道我是我娘捡来的,这件事你们大家都知道,但是你们为了保护我,从来不在我面前提这件事。” “是你们让我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让我不为自己的身世而自卑。” “我娘给了我生命,我先生给了我人生的方向,而你们造就了我的性格,给予了我一生的温暖,谢谢你们。” 丁香朝大家鞠了一躬,满脸感激。 众人向她回礼,都红了眼眶,大家心里都很感动。 “乡亲们,我知道这次瘟疫来势汹汹,但是大家不必恐慌,只要我们众志成城,一定可以战胜瘟疫!”丁香鼓励大家。 “我们听丁香姑娘的。”众人看着丁香,一脸的信任。 丁香一身湖蓝色的裙子,将头发用蓝色丝带简单的绑在身后,未施粉黛,却明艳四方。 她身上的稚气已经完全脱去,变得沉稳,大气。 她是沈颜的学子。 一年时间不到,她就可以独当一面,守护百姓,为朝廷分忧。 这就是沈颜当初创建医学院的初衷和意义。 医学院里像丁香这样的学子不止一人,他们都是丁香。 以后,还有无数个丁香。 他们舍生忘死,拼尽全力,为大秦的富强和谐添砖加瓦。 丁香将所有人的症状听了一遍,并一一记录下来。 如今京城的草药都被用空了,她只有上山采药。 于是,她带着几个没有症状的邻居上山去采药。 “丁香姑娘,我们去哪一座山?” “去远一些的吧,京城附近的山肯定都被其他人采完了。”丁香道。 “那走吧。” 他们一行有五人,背着背篓出了城,直奔天仙山。 在丁香的指引下,五人的背篓很快就满了。 “我们回去吧……啊!”丁香话音落下,脚下一踩空,瞬间掉了下去。 “丁香姑娘,你有没有事?”在上面的人问。 “我没事。”丁香大声回答,好在这里是一个斜坡,不然,她骨头都要被摔断。 她正要爬起来,却发现手撑的地方有些不对劲,于是连忙扒开草丛看,顿时大喊一声,“有人!” 她迅速把其他草丛也扒开,看到的是一个男子,看模样,比她大不了几岁。 “喂?你醒醒!”丁香试探了鼻息,发现此人还活着,但无论她怎么呼喊,男子都不回答她。 这时,上面的采药人也下来了。 “丁香姑娘,这里怎么会有一个人?”有人问。 “我也不知道啊,大概也是跟我一样,一不小心踩滑掉下来的吧。”丁香道,“他有生命危险,我们先把他带回去,再耽搁兴许就没命了。” 于是,其他几个年轻力壮的采药人将男子抬了回去。 回到百草街,丁香立刻给男子施针。 一个时辰以后,男子醒了过来,他看着周围的一切一脸茫然。 “你醒了?”丁香问,“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我好去送信,让你家里人来接你。” 男子摇头,突然抱头痛哭,“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是谁,家住哪里?我又怎么会在这里?” “你别急,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我们慢慢想。” 丁香把脉发现,男子摔下去的时候伤到了头,可能失忆了。 想要恢复记忆,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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