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他,他真的是谢长留啊!他不是死了吗?怎么会被殿下和王爷抓住?” 曹德成指着谢长留,恍惚似乎回到了二十年前,“他的样子,竟然都没多大变化!” 谢长留看到曹德成,瞳孔亦狠狠缩了缩,“曹公公,好久不见啊!” “……”曹德成突然说不出话来。 谢长留咧着嘴笑,“既然曹公公都来了,那回去的时候,替我多谢皇上啊!若不是他和先皇当年为了拿捏长公主将我弄去了桃花寺,我还活不到今天呢。” 曹德成:“……” 他心头咯噔一下,不禁看向战云枭。 整个瀛洲无人不知长公主痴恋谢长留,厌恶战老王爷,连带着把战云枭当仇人,好几次差点杀了他。 可这一切,也都局限在长公主和谢长留、战老王爷三人的爱恨情仇之间,若扯上先皇和皇上,那还了得? 一瞬间,他作为皇帝的心腹,脸都绿了。 战云枭倒是没太大反应,他那颗心都已经疼麻木了,如今看着谢长留,眼神也是淡淡的,道,“今天谢思月的大婚,你作为高堂,便去准备一下吧。” 谢长留在曹德成面前还得意呢,一听战云枭这话,却不禁打了个激灵。 他把话说得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听就不正常,还不知道一会儿要作什么妖。 但他也没得选,只得去准备。 谢长留深深看了眼曹德成,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又突然扭身,看着他,道,“曹公公,不知你当年的癖好,如今还有没有了?我听说啊,沈侯府有个丫鬟,与你当年惦记的人,长得可是十分相似。” 他说着,脸上又露出一丝十分扭曲的笑意,眼尾余光扫过沈玉之后,这才远去。 沈玉瞳孔轻轻缩了缩,扭头看向曹德成,“有这回事儿吗?” 曹德成头皮发麻,干笑,“他胡说八道的,根本没这回事儿,没有的事儿。” 他盯上松露很久了。 可是,有些事情不能拿到明面上说,那纯粹是找死。 曹德成笑得腮帮子都要麻了,沈玉的视线才从他脸上移开,道,“曹公公觉得,这云州如何?” 曹德成一时间不知道她几个意思,只得道,“人杰地灵,山美水美,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是个好地方啊。” 沈玉笑,“本公主也觉得这里是个风水宝地,曹公公喜欢就好。”biqubao.com 曹德成听着这话,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没过多久,吉时到了。 厨子在露天大树下面,摆了不少席,沈玉邀请曹德成过去,“曹公公请。” 一众人落座,画面却变得无比惊奇。 新郎官坐在宴席上,正在和沈玉推杯换盏,一个士兵抱着的花里胡哨的老公鸡,去接新娘子。 谢思月举着团扇,从自己的帐篷出来,身上的凤冠霞帔无比艳丽,但看上去却十分诡异,因为她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这可真是史上最凄惨的新娘子了。” 曹德成带来的人当中,有人不禁唏嘘一声,眼神无比复杂。 谢思月浑身颤抖,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 只听战云枭道,“自找的。” 谢思月脚下一绊,差点栽倒在地,而曹德成更是坐立不安,一时间也不知道战云枭这话是针对谢思月,还是针对皇上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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