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秀华堂,他毒发跌落凝心湖,本想扛到侍卫来寻再说,结果那湖边弹琴的女子见状,竟是毫不犹豫一跃而下。 从那一刻开始,他便发誓,若有朝一日登临至尊,便是用抢的、打的、杀的,他也要把她弄到自己怀里去! 可谁知…… 沈三啊,你可真是送了本殿一份大礼。 男人心头憋闷的很多情绪都在这一刻松散了许多,四下一扫这花灯,这夜色,突然觉得人间至美,心想事成。 老天是厚待他的。 人逢喜事,自然是意气风发。 唯独沈馨在他怀里,撤也不是,不撤也不是。撤吧,他的手按在腰间,又是她朝思暮想的人。不撤吧,又不合礼数。 她没忍住,轻轻动了一下。 结果冷不丁眼尾余光却看到沈玉在角落里冲着她摇头,鼓励她大胆点。 沈馨脸上一红,放弃挣扎干脆道,“我是说,在殿下的眼中,我有没有资格跟在殿下身边?” 男人胸膛震笑,很轻,明显憋着,低头问,“说的是哪种跟?” “……”这个人…… 沈馨脸上滚烫,感觉到他正看着自己,无所遁形,下意识便低了头,“哪种都行……” 一低头,他就正好亲在了她眉心。 那一吻天旋地转,仿佛烟花般在脑海里炸了,沈馨才发现自己心里是个野的,竟觉得自己是那样渴望他。 终究,一国之界,三从四德,伦理规矩,她都只是学了个皮毛,都在此刻烟消云散。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像火一样。 姜七夜比三年前更加迷人。 三年前她把这个男人从水里拖上来,让他靠在自己臂弯那一刻,她就知道此生是他了。却没想到他还能更……撩拨她的心。 她感觉自己的嗓音是恍惚的,“殿下若是愿意,我愿意随殿下去东临。九死一生在所不惜。在这之前,殿下在北齐十几年寄人篱下,免了两国百姓糟战争荼毒。往后余生,我也愿意追随殿下去那异国他乡,修百年好合。” 男人低低地笑,嗓音变得很轻,“公子说的百年好合,不知是北齐和东临百年好合,还是你与我?” “北齐和东临,也是你和我。” “可你是个男子。”他笑,“如何与我百年好合?嗯?” 男人嗓音撩拨心绪,沈馨感觉自己整个人像是要从人间蒸发了,混沌间只觉得耳朵被咬了一下! 一股触电般的感觉冲上脑海,她猛地抬头,眼睛里一片震惊,还有猝不及防窜起的云霞,掩去了她男装的清俊,只剩下女子独有的娇羞,还有情动。 “你——” 一头撞进那人眼神,才发现他双眸潋滟,似乎有星河,眼底唯独倒映一个她,薄唇轻启,却是另一番话,“兰亭公子怕是不知,本殿三年前曾对一女子一见倾心,发誓便是踏破山河,倾覆人间,也要将她抢回家。与公子……怕是不行了。” 那你咬我! 沈馨瞪眼,一瞬间羞怒交加,抬手就去推他! “登徒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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