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摇曳,觥筹交错。 雍州城,帅府里。 一场晚宴正进行得热火朝天。 雍州大捷,全城大庆三日,今日是最后一天了,喝了这场酒,明日一早,南塘军就要班师回朝了。 大帅朱丰旗端着酒杯,兴致盎然:“来来来,诸位!为了此次大捷,再干一杯……” “老舅!再喝一杯咱们结束吧……”吴心笑道,“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明日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急不急!” 朱大帅摆摆手道,“这才到哪啊!今日不醉不归,哈哈哈!” “对对对,不醉不归!” 窦天明也跟着附和道,“说实话,看着你们几个,本将军是打心眼里佩服,你们这仗打得我人眼花缭乱……” “我敢肯定,这一仗你们南塘军将名扬天下,震古烁今……”窦将军说着将大拇指高高竖起。 “这都是我们老大指挥得当,教练有方!嘿嘿……”崔震山笑道。 “嗯!” 朱大帅点点头道,“吴心啊!本帅实在没想到,你一介书生怎么就能练出如此厉害的兵呢?有什么高招,也不妨指点一下我们雍州兵……” “怎么练的?” 吴心咧嘴一笑道,“用钱砸的!你问问他们几个,我的每一个兵得花多少银子?” “大帅!” 这时,崔震山说道,“不瞒你说,我们的兵吃的、用的、穿的,都是别的军营无法相提并论的……” “当然了,”黑豹子又接过话道,“我们虽然顿顿吃肉,但,训练时的辛苦也是别人没法比的……” “顿顿有肉?” 一旁的童乾羡慕道,“你们军营的伙食也太好了吧!” “伙食跟不上,怎么能够进行高强度的训练?”吴心解释道。 “当然,光吃好的也不行,练兵还是要有方法的。”吴心冲着童乾说道,“回头,我们的练兵手册可以给你一本,供你训练时参考……” “真的吗?”童乾惊喜道。 “当然,你是大舅哥,我还跟你藏着掖着?呵呵!”吴心笑道。 虽未结婚,但,吴心这声大舅哥却是叫得格外顺嘴。 “对对对!都是一家人,不必客气……哈哈哈!”朱大帅一听吴心要给他们练兵之法,一时又乐的合不拢嘴。 几人正谈笑风生之际,一个报事的士兵轻轻走了进来。 “报!” 士兵犹犹豫豫的说道,“大帅!那个……耶律昌想见一下吴将军,闹两天了,我们劝都劝不住……” “哦?” 朱大帅不屑道,“见什么见!他一个手下败将,阶下囚……” “呵呵!” 吴心笑道,“无妨,让他过来吧,我也看看北奴的大帅啥熊样?哈哈哈……” “带上来吧!” 朱大帅挥挥手道,“这老家伙,我还没来得及找他呢,他倒是急了……” 不一会,士兵推着一个五花大绑的老者,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看样子是在战场上受了伤。 他就是北奴大帅耶律昌,年级有五十多岁,剑眉虎目,精神矍铄,身上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见过朱大帅!” 耶律昌微微颔首道,“看来,老夫是打扰各位的雅兴了……” “耶律昌!” 朱丰旗站起来道,“本帅还没来及找你叙叙旧呢,你倒是先来了。呵呵!” “败军之将,有什么好叙的,”耶律昌平静的说道,“要杀要刮,一句话的事。” “那你来何意?” “哪位是吴心吴将军?”耶律昌道,“我想见一下他……” “我就是吴心!” 吴心说着也站了起来,淡淡问道,“耶律大帅,不知你为何要见本将军?” 耶律昌怔怔的看着吴心,足足过了三息才缓缓开口:“没什么,我只是好奇,想看看打败我们二十万大军的到底是什么人?” “想不到……南塘军的统帅竟然是一位如此年轻的少年……”耶律昌感慨道。 “怎么?不服气啊!”吴心咧嘴笑道,“回头,有机会咱们再打一场……” “不不!” 耶律昌忙回答道,“老朽服气!有你那样的兵,那样的武器,放眼天下,应无人能敌!” “老朽只是对将军你本人充满了好奇而已……” “有啥可好奇的,明日你跟我们走,日子久了,我的事你都会知道的。”吴心笑道。 “你不杀我?” “不不不!” 吴心连连摆手道,“一个大帅,杀了可惜,本将军是个商人,在商言商,这一仗打得亏了不少钱,我还得想办法从你们这些人身上赚回来呢,怎舍得杀?” “你……” 耶律昌有点懵逼了,心里猜测道,“这是什么将军、统帅?咋什么都跟钱扯在一起,难不成你还拿本帅去卖钱?” “看看!让您老失望了吧?” 吴心笑道,“我就是一个普通人,除了比一般人帅点,没什么特别的,并不喜欢打仗,只喜欢赚钱,呵呵……” “噗!” 耶律昌差点一口老血喷在吴心的脸上,他脸皮子猛抽了几下道: “领教了!” 说完转身离去,走出了门口,只听后面又传来吴心的声音。 “给那个把绳子解了吧,放心,他不会跑的……” “哈哈哈!” 众人大笑一阵,喝酒继续。 一个小插曲就这样过去了。 朱大帅忽然又放下酒杯,醉眼朦胧的看着吴心道: “吴心啊!本帅听说你不但会带兵打仗,还是天下第一才子,趁着酒兴,能不能给舅舅赋诗一首,留个纪念……” “好!好!” 吴心好没答应呢,崔震山和孟黑豹他们率先叫起好来,“老大!平日光见你训我们了,还没看过你作诗呢,来一首!” “哎呀!”吴心笑道,“这诗词有啥鸟用?哪里比得这真枪真刀的干啊!” “不过嘛!既然老舅说了,不才就送老舅一词,留个念想也好……” 吴心说着大手一挥:“拿笔来!” 有人立刻送上笔墨纸砚,吴心略加思索,就想到了辛弃疾写的那首送人的词:破阵子。 于是,挥挥毫泼墨,便默写了这首词。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好!好!好!” 看着吴心的词,朱丰旗激动得拍案叫绝,其兴奋程度,一点不比打了这场胜仗差。 他乃是一代儒将,对诗词文章并不陌生,看着这气势磅礴的词,再想想自己的戎马一生。 朱大帅不由老泪横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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