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甘也就是后世的缅甸。 蒲甘之前没有跟大宋直接接壤,因为中间还隔了一个大理国,所以跟大宋之间没有发生过直接的冲突,但是却跟大理发生过几场大战,而且还占了上风。 自从大理国归属于大宋版图,整个大理军队被大宋改编并调防,而大宋军队进驻大理之后,蒲甘便蠢蠢欲动想搞事了。 吴乞买对于蒲甘这个国家不是很了解,皱了皱眉,说道:“这个国家军力如何?与那大越国相比怎么样?” 韩企先说道:“蒲甘国的国王叫阿朗悉都,简称悉都,这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君王,他在位已经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东征西战,把蒲甘疆土扩大了一倍有余。 对内平定了诸多叛乱的部落,稳定了整个蒲甘的内部,对外四处征战,原来是东南方的霸主,丝毫不亚于吴哥王朝。 在大约二十年前,他刚登基的时候,便强烈要求大理国将其供奉的佛牙舍利交给蒲甘,大理国不干,于是这位悉都国王便率大军攻入大理,双方发生了多场大战。biqubao.com 虽然最终没有能够夺取佛牙舍利,但大理国还是吃了大亏,大片土地被蒲甘所占领,若不是南边国家的战斗吃紧,他需要调兵增援,大理只怕难逃一劫。 后来他将扩土的方向转向南边和西边,没有再跟大理交战,也是因为大理服软认输,赔了不少钱,双方才罢兵。” 吴乞买顿时精神大振,说道:“蒲甘军队看样子战斗力还是很强的,他总人口和兵力有多少?” “蒲甘总人口大概三百万人,军队目前有二十万左右,但是他跟我们大金国一样,也是全民皆兵的模式,战时为兵平时为农。 他们需要征召军队的时候,可以征召出比二十万常备军还要多的军队,所以战斗力不可小觑。” 吴乞买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他现在的兵力居然比我们还多。” 韩企先微笑道:“主要是它周边没有什么太过强大的对手,他通过征战反倒是获得了大量的人口,而且蒲甘盛产水稻。 他的平原地区在一百年前就已经修建了四通八达的灌溉网,使得农田产量得到了保障,几乎年年丰收丰产,粮食富足,吃都吃不完,因为有粮,所以能养兵。” 吴乞买点头说道:“那他们是否愿意跟我们一起出兵攻打大宋呢?” 韩企先说道:“目前还没有得到他们准确的答复,我们派出的使臣还没有回复,毕竟路途太过遥远,而且我们要绕西夏,穿越大宋的陇佑都护府,在经过吐蕃边境,然后才能够到达蒲甘。 路途太过遥远,走一趟都要至少两个月,来去要四个月,我们之前派去的人还没有回复呢,但是据臣对蒲甘的了解,蒲甘一定会愿意与我金国联盟,共同攻击大宋的。” 吴乞买精神一振,说道:“那就太好了,马上派出使臣,用最快的速度传朕的一封亲笔信给蒲甘国国王悉都,让他接到信之后,立刻进攻大宋。 我们这边也将在大宋过年之际,出兵攻打大宋,他们收到信可能战斗已经开始,让他们接到信就立刻出兵。” 韩企先忙躬身答应。 其他人其实对这个遥远的东南小国都不了解,听到韩企先这么说,倒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盟友,如果他愿意从南边捅大宋一刀,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一时间人人都兴奋起来。 吴乞买对完颜宗翰说道:“此番出征,便由你领军如何?” 吴乞买不想打这一仗,因为刚才韩企先说的很清楚,这一仗他们兵力不够,而且都不是能打仗的军队,总兵力也不过十万人。 上京和另外两个陪都的三万女真兵最多能抽一万出来,也就是说,就算把所有的能动的兵全都调集,也不过区区十万人马,其中主力军还是高丽的八万。 高丽之前的精锐都已经打光了,后来新招的军队又打光了,现在这八万,其实很多年轻兵士年纪要么小要么老。 因为高丽多山,在金国抓兵的时候,很多人都逃到了大山里,根本抓不到兵,只抓到了一些比较次的,还有大量的年轻人逃到了南边大宋控制的疆域,使得金国无可奈何。 现在这八万军队在完颜宗翰眼中,比当初宋金战争爆发之初的宋军强不了什么多少,只怕也是望风而逃的。 因此带这样一支军队去攻打现在的大宋,那简直是找死。 但是他也完全了解吴乞买此刻的心情,他想在临死之前最后一波打一个大胜仗,但是愿望是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他看来这一仗十有八九会输。 完颜宗翰已经在军中威信大跌,他实在不想再去让自己的威信跌上加跌,搞不好成大宋的俘虏。 砍完手脚割耳朵,而且还要皇亲国戚出妻妾、成年女儿和家产去赎身,那丢人就丢大了。 所以完颜宗翰用手揉了揉额头,做出一副痛苦的样子,对吴乞买说道:“陛下,老臣多年征战,落下一身残疾,尤其是这头痛实在难以抵挡,每每夜深痛不能寐。 这精神不济,两军阵前就难以全力而为,所以还请陛下看在老臣病痛的份上另请高明吧,老臣实难担当如此大任了。” 吴乞买哼了一声,目光又望向金兀术。 金兀术刚刚吃了败仗回来,眼看吴乞买又要发大兵攻打大宋,而且基本上都是杂牌兵,他跟完颜宗翰一样,实在没兴趣带这样一支军队去跟强悍的大宋作战。 当初以女真兵为主力的大军都惨败于大宋,现在这场战斗更是没法打,但他又不可能说他带不了这样一支杂牌军去获胜。 于是找了个理由说道:“江南低矮潮湿,如今大军将士马匹都很疲惫,而且咱们储备的粮食也不多,这么仓促出兵只怕不会成功的,倒不如休养一年,然后再出征,把握就会大很多。” 他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道理,的确年年征战,金兵越打越少,粮食也是越打越少,现在还强行出兵,谁都知道这一仗很难。 可是皇帝决定他们又不好反驳,所以这仗他们也不反对,只是不愿意自己啃这个烂木头。 吴乞买见他也不接招,很是恼怒,重重哼了一声。 金国的两个大将都不肯领兵,那又该找谁呢? 他把目光望向了撒离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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