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会后,一行人走到会议中心的一楼平台,平台足足高出地面好几米,所有车子按秩序沿着逆时针方向开到平台,领导们一个个上车后离开。 “小王,我这个发型还可以吧?刚才没有影响吧?”叶书记正拿手指拨弄着额头前的耷拉着的几根头发。 “首长,我觉得您反而不要拨弄这些头发,这些头发反而衬托出您整体形象。”王成很臭屁地表扬了几句。 朱朗内心暗自在发笑,车子随后往家里走了。 “明天去考察的事你可别忘了,一定要安排好呢。”朱朗提醒道。 “好,不懂的我就问你。” “那肯定,只要你需要我,我随时都在。”朱朗这话说的王成浑身发麻。 俩人开始天马行空的闲聊,作为一名性格孤僻的司机,白天上班时间他几乎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因此这会话逐渐变多,恨不得把没说完的话都告诉王成。 “兄弟,你看啊,今天亿达地产王总来咱这,你是没看到人家的车子,清一色考斯特,丫比我们省里阔多了,省里就靠转移支付活着,人家有钱。”朱朗摇了摇头,然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 按照一般的规定路线:上班是先接王成,再去接叶书记;下班是先送叶书记、再送王成、最后朱朗自己回家。 为啥说专车司机容易学坏。手中吧,有些因为领导带来的光环而附加的权力,平时吧,也没啥事,总得找乐子打发时间。一群人凑一起,轻轻松松就沾染了一些不太好的习惯。尤其是一些聘用制驾驶员,胆子更是大的没边,经常拿着吃喝玩乐的发票去找处室处理。 因为提前约好了回老丈人家吃晚饭,因此朱朗把王成送到了他老丈人家。恰好老丈人刚从小区门口的烟酒店买了一瓶酒回来,就看到一台黑色红旗车停在了自己单元楼下。车上下来的正是女婿王成。 “爸,你干嘛去了?”王成率先看到了岳父,连忙问。 “去买了点酒,你不是爱喝这款酒嘛?”老丈人得意地拿起酒盒炫耀了一番。 “走吧,爸。” 朱朗已经把车开远了。 “那是叶书记的司机吧?怎么不叫人家下车来吃点饭。” “爸,人家也有人家自己的事,改天吧,改天我带他来家里吃饭。” “好,怎么样?累不累?” “还成,爸,我来拿…” 俩人同时出现在家里… 叶书记到家后,浑身不舒服,对于上了年纪的他来说,没有什么比亲情和陪伴更重要了。他曾经一直追求的巅峰权力,这会貌似却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叶书记的儿子叶浩,目前在老家的省电力集团任部门负责人,平时忙得也没边,很难见面。一大把年纪了,正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却还孤身一人在外地工作。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痛苦呢? 叶书记在沙发上坐了一会,看了会电视,感觉到有些饿,就给小区服务中心打了个电话,他为了避嫌,一直就没有要保姆。 他脑子里想着白天发生的一切,然后开始总结,开始反思。这是他几十年以来形成的经验和习惯。 没一会儿,饭菜送过来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把饭菜放好,就出去了。 叶书记起身,笑着说:“该吃饭了。” 然后给爱人和儿子分别打了个电话… 王成来到岳父母家时,饭菜已经上桌了,李木子正在厨房忙碌。 “妈,我回来了。” “小成来了?快,去洗手准备吃饭了,今晚陪你爸好好喝一点。” “弟弟呢?” “马上回来,他出去玩儿了,听说你来,正在赶来的路上。” 王成为什么和小舅子关系这么好呢?亦或者为什么说小舅子这么喜欢王成呢?因为从王成和李木子结婚开始,王成就经常私底下给钱给小舅子,小男孩需要花钱的地方多,岳父母由不舍得给太多,久而久之也就王成一直偷偷给着了。 王成虽然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原生家庭条件不太好,但在钱方面一直就不吝啬。 “姐夫。”弟弟一进门便喊姐夫。 “在呢在呢。”王成说。 弟弟拉着王成的手说:“姐夫,你都一个多月没回来看我了。” “最近工作忙,等上了正轨后,我就可以有时间来看你了。” 寒暄了几句,便入座准备吃饭。 王成岳父让王成坐主位,被王成婉拒:“我不管当再大的官,您都是我爸,我们家不按那些所谓的官职排座位。” 在这点,王成一直做的很好。他有位同事,自从提了副处以后,在岳父母家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他岳父母也好这口,伺候他就跟秘书伺候领导似的。外人表面上表示很羡慕他有个副处级女婿,私底下都为这种长幼不分而不耻。 “小成,首先恭喜你成为叶书记的秘书,你终于熬出头了,我和妈妈祝贺你。”王成岳父端着一杯白酒,很高兴地说。 “对,小成,你们年纪也大了,赶紧生个孩子,我们还年轻,都可以帮你们带。”王成岳母也如此说。 “姐夫姐夫,对啊,我也可以帮你带。” 王成看了一眼李木子,眼睛里露出有那么点尴尬的意思。 随后王成说,“爸妈我们先喝酒哈。” 王成内心也很煎熬,不是他们不想要孩子,是木子身体有一点点小问题,之前一直在调理来着,为了怕父母担心,就一直没有说。 “小成,其次,我希望你在新的岗位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力争迈上更高等级的岗位。我们家从来没有出过大领导,这会终于能有县级干部了,这在我们学而优则仕的社会里,就是家里的骄傲。来,爸爸敬你。” 王成很诚惶诚恐地起身接了一杯。 “最后,这也是我个人的祝福,祝你旗开得胜,祝你更上一层楼。我们也打算去你单位附近买一套独栋别墅,我和你妈妈攒了点钱,这几天去问了…” 王成心里一惊,他有些不自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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