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帝:让你当捕快,你却想追我?_第64章 要步平庸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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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随笔?
  步平庸闻言,只想一巴掌把这个三王子给拍死。
  什么鬼啊,你们一群人在小小的院子里挖呀挖呀挖,就为了这个老萨满的恋爱日记?
  图什么?
  步平庸丝毫不信,拿过来箱子暴躁开箱,然后看到了箱子里面有一本厚厚的羊皮卷。
  细细看来,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用扭扭歪歪的大燕文写着:
  “今日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看。”
  “我在姑娘的必经之路上犹豫了五天,终于跟姑娘说上了第一句话,我说姑娘你鞋带开了,她让我滚,她的绣鞋没有鞋带。”
  “但她跟我足足说了九个字,我很开心,开心的一整晚都睡不着。”
  “五日后,我再次跟姑娘搭讪,这次我给姑娘解了围,她买发簪钱袋丢了,没有钱,我帮她付了,我打死都不会告诉她,她的钱袋是我偷的。”
  .........
  就这样的流水账看到最后,那个姑娘也结婚了,但新郎不是老萨满,而是京城中一位富翁,老萨满一口鲜血吐出,直接昏了三天。
  “没关系,她生活的很好,我已经放心了。”
  最后如此说道。
  就这?
  步平庸发现这个羊皮卷就真的是个恋爱随笔,不对,说是舔狗日记更合适。
  这位老萨满,也是老舔狗了,给这个女子钱打扮自己去见那位富翁,给这个女子当送信使者......
  “看完了?”拓跋宏宇问道,他现在反而不害怕了。
  步平庸把羊皮卷抖了抖,用神识看了看羊皮卷的夹层,甚至还对着火光看了看,都没有任何的不妥之处。
  换句话说,这真的就是他们老萨满的舔狗日记?
  “给你。”步平庸把日记还给了拓跋宏宇,毕竟人家的是使者,现在朝廷要求是稳住蛮族,不然他们一旦南下,再加上西方大陆的压力,大燕根本扛不住。
  他倒是可以把拓跋宏宇给杀了,但后果真承担不起。
  步平庸不放心又把装羊皮卷的箱子给看了看,确定没有遗漏,这才跟拓跋宏宇道了歉。
  这次会谈三王子的态度还是很重要的,作为蛮族最聪明,也是历代以来修为贯通五大修行的人,大可汗对三王子可是寄予厚望的。
  “好了,我们不追究你的挖坑,你的侍卫死了这事也就此揭过,如何?”步平庸做着最后的试探。
  三个贴身下属就这么死了,要是拓跋宏宇毫不在乎的话,那么就说明这个舔狗日记还有东西自己没看出来。
  毕竟这次谈判蛮族才是占据优势的那个,打不打一句话的事,拓跋宏宇要是不借机闹一闹,那才怪了。
  至于挖院子,这事根本不大,毕竟人家为了老萨满的事也情有可原。
  传闻蛮族的萨满只有两个,新萨满,老萨满,老萨满当初据说境界很高,很高,是大供奉联合了先帝的山河印全部力量,才将老萨满重创,让蛮族安生了很久。
  那位老萨满,听闻今年就要死了,毕竟山河印带来的人间力,可不是药能够治好的。
  这么说来,人家想看看自己年轻时候在长安城游历时候的舔狗日记,倒也说得过去。
  拓跋宏宇只是愣了一秒,就立刻做出了回应。
  “你想得美,那可是我最重要的三个属下,这事我会告诉你们的女帝,你们必须给出一个解释。”
  最后的一点疑虑也被拓跋宏宇的话给打消了,看来人家确实真的是在找老萨满的日记,没有别的意思。
  步平庸和墨鸾给拓跋宏宇打了个太极,说这事是个误会,我们是为了保护大燕的宝藏,被逼无奈出手......
  然会就留下拓跋宏宇离开了。
  再待下去,可就真的理亏了。
  ..........
  而步平庸二人走后,拓跋宏宇这才收起了愤怒,面无表情的把羊皮卷装到了胸口的衣服处。
  “起来吧。”
  被步平庸打的吐血不已的老巫师撑着墙起身,眼神中满是惊恐。
  “三王子您说的对,长安城卧虎藏龙,实在是太危险了,这次要不是您带了我们蛮族的至宝,听风吟,我们早就被抓现成了。”
  说着,老巫师把怀里的拨浪鼓拿了出来,那拨浪鼓正是他们蛮族的至宝,听风吟。
  他们蛮族是风的孩子,而这个至宝,可以把风中带着的一切讯息告诉他们,哪怕是有上三境的高手在,也是瞒不住这个至宝。
  他们在一开始就发现了步平庸二人,但还是按计划进行,但不曾想步平庸如此狡猾,直接捶老巫师,还把羊皮卷给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要不是这里没水,恐怕他都想泡水试试了。
  临走还不忘试探一下。
  这可真是个可怕的对手,要是没有这个听风吟提前通报讯息,他们早就暴露了。
  因为知道有人来,所以对方不管怎么揉捏羊皮卷,他们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走吧,出了长安风,用听风吟把羊皮卷送走,省的夜长梦多。”
  “老萨满大人可是有一口精血在这羊皮卷上面的,有了这口精血,老萨满大人应该可以再活几年,没准还可以再出手一次。”
  拓跋宏宇说着,也露出了向往之情,现在大燕因为女帝和旧派的争斗,导致了山河印威力很弱,要是老萨满能够出手一次,那中原大地也就唾手可得了。
  他们现在说的话都是蛮语,刚刚蹩脚的汉语就是专门给步平庸他们听的。
  “我会向父王请一位六品后期,不,准七品的勇士潜入大燕,这次我们离开前,必须干掉步平庸,我有预感,他会是我们草原的强敌。”
  “可是有必要派准七品的勇士吗?“老巫师不懂,上三境在哪都是最尊贵的存在,准七品虽然不到上三境,但也碾压下面的六品了。
  这可是草原里最重要的勇士啊。
  三王子摇了摇头:“你不懂,对付这样的人,派的人越厉害越好,我要他必须死!”三王子认真的说道。
  他考虑的已经很周到了,步平庸除非有上三境的高手随时跟着,不然必死无疑,用大燕的话来说,这叫做稳健!
  正是因为他的这稳健的性格,三王子才可以在一众王子中脱颖而出,走到今天这个地位。
  .......
  那边步平庸回到了家后,自然钻进了温暖的被窝,被窝中还有个小丫鬟在睡得正香,步平庸也不在意,把小丫鬟脖子上的红色带子一解,一个红色物件被扔到了地上,然后抱着小丫鬟睡去。
  说话小兰比他大个三岁,已经到了少女最好的年纪,自己也十八岁,眼看着就是奔着十九,再一眨眼就二十,马上要奔三十的人了。
  所以,他是不是该找个机会,吃肉了?
  见系统没意见,步平庸就当她默认了。
  ...........
  乡试的阅卷工作要比上次快得多,毕竟是大学士和供奉堂亲自监督,所以在第三天就宣布放榜了。
  步平庸本来不愿意去的,但小兰说若是公子中了举人,今晚就让小公子当“举人。”
  所以他就愉快的跟着徐凤才来了。
  在贡院外他自然再次见到了王荣进,他还是那么高傲的仰着头颅,像是鹤立鸡群一般。
  只是看着有那么一丝的悲伤,看来上次红鸾带自己上马车对他打击有点大。
  随着一个个榜单出现,大家都或喜或悲。
  但很快,人群中就出现了一阵轰动。
  “王荣进,算学,甲上,诗词,甲中,策论,甲上,贴经,甲上!”
  “嘶!四门学科中仅仅一个甲中,其他都是甲上,此子竟然如此恐怖如斯!”
  “看来解元非他莫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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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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