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的我不小心成了高考状元_第114章 江思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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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买好了,我们现在走吗?”
  唐劲把原来的衣服塞进袋子里。
  “不,还要给你买别的。”
  江思雨继续领着唐劲去了奢侈品区。
  “不是吧,你要给我买手表?”
  唐劲被江思雨拉到一家百达翡丽手表专卖店,他感到很惊讶。
  这个牌子的手表可是贵的很,江思雨不会要给自己买这么贵的东西吧?
  “被你猜对了,进去看看吧。”江思雨有些兴奋地带着他进入店内。
  望着玻璃柜台里精美的各式手表,唐劲叹息道:“我平时不需要戴这个。”
  江思雨却不管他,在店内销售员的推荐下,选中了一款蓝色星空版的最新款手表。
  “你戴上试试。”
  江思雨开心地拿过手表,直接给唐劲戴在手上。
  唐劲抬起手腕看了看,发现这款手表确实非常漂亮,于是说道:“这么手表我来付钱吧。”
  “确定要这款吗?”江思雨答非所问。
  “嗯,挺好看的。”唐劲觉得满意。
  江思雨把手里的银行卡递给刚才那名销售员,“380万对吗?刷卡吧。”
  唐劲见她这般坚定的样子,无奈的摇摇头。
  尽管他知道江思雨是豪门千金,零花钱多的很。
  可是当女朋友主动给自己买这么贵重的礼物,心里还是很感动的。
  唐劲在昆仑山经历生死,又在[天地境]修炼千年,早已看淡了世间一切。
  然而在江思雨身上,他找到了很多触动自己的地方。
  望着女孩动人的身影。
  唐劲只觉得自己能够与她相遇,真是无比幸运。
  “好啦,我们走吧!”
  付完钱的江思雨看着唐劲手腕上的百达翡丽,俏丽的脸上露出开心的表情。
  二人离开天际大厦,唐劲开车带着江思雨去见她的堂姐。
  令唐劲意外的是,江思雨的堂姐指定的见面地点竟是在皇庭国际酒店。
  把车停在酒店门口,唐劲与江思雨下了车,订好的包厢就在酒店的顶层。
  当二人乘坐电梯来到顶层,唐劲正准备敲门,包厢门就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长得非常帅气,阳光男孩的气质。
  不过他的眼睛却带着几分趾高气昂。
  “思雨来了啊,这位是你的朋友吗?”
  开口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
  唐劲估计这应该就是江思雨的堂姐江思琪了。
  “堂姐,他就是我跟你提到的唐劲。”江思雨简单做了下介绍。
  “你好,我是江思琪。”
  江思琪礼貌性的跟唐劲握了握手,不过眼神里却带着一丝高傲。
  唐劲能够清晰的感应到,眼前这个女孩子身上的气场很强大。
  相比江思雨的单纯,她却像是混迹社会多年的成熟女性。
  唐劲感觉到这名女生很不简单。
  “你好,我是唐劲。”
  唐劲礼貌的回应。
  “听思雨说,你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大赛拿到了冠军?”江思琪淡淡地问道。
  “是的,侥幸拿了个冠军。”唐劲谦虚道。
  “能够拿到全国赛冠军,已经很了不起了。”
  江思琪的语气似乎缓和了一些,不过眼神里的轻视依然没有掩饰住。
  唐劲微微皱眉,他可以感受到江思琪身上的高傲。
  这个女孩出生于豪门,如此身世,确实容易对自己产生高人一等的感觉。
  “对了,忘记给你们介绍了。”
  江思琪指着走过来的男孩介绍道,“这是我的男朋友,金绍辉,金科集团董事长之子。”
  “你好。”唐劲向他点头示意。
  金绍辉走到江思琪身边入座,看着唐劲问道:“唐劲,你在哪个学院读书?”
  “我在京华大学。”
  唐劲的回答很简洁。
  “那倒还不错,京华的话,以后出去可以找一份年薪百万的工作。”
  金绍辉的语气带着一丝轻蔑,他似乎认定唐劲是配不上江思雨的。
  在他们过来之前,江思琪就跟他说了唐劲的情况。
  在金绍辉看来,唐劲就是一个从穷山沟走出来的土鳖。
  那么穷居然敢追求江家千金,等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种人,都不配跟自己坐在同一张桌上。
  唐劲淡淡地笑了笑,开口道:“金少,话不能这么说,学习知识和赚钱是两码事。”
  “这我当然明白,我还知道很多京大毕业后出来创业的,试图跨越阶层,可惜绝大多数都失败了。”
  金绍辉的语气带着一丝不屑,“现在这个社会,想要成功越来越难,年轻人有理想是好的,但我建议还是应该面对现实。”
  说到这里,唐劲再次皱起眉头。
  他非常清楚金绍辉说的是什么意思。
  像他们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豪子弟,对于底层家庭出身的人自带一种优越感。
  本来,唐劲这次过来是打算在江思雨的亲戚面前留下好印象。
  但是看到江思琪和她的这个男朋友都是这般高傲的模样。
  唐劲一下子觉得索然无味。
  江思雨大概也看出了唐劲的不自在,便开口道:“堂姐,我有点饿了,先吃饭吧?”
  “思雨你稍微忍耐一下,我今天还叫了另外几个同学。”
  江思琪正说着,包厢的门突然被打开,从外面走进来几位年轻男女。
  唐劲瞄了一眼,发现有两女四男,这几人颜值都挺高的。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多是世界名牌,看上去应该都很有钱的样子。
  而且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种以身俱来的高贵气质。
  “不好意思,思琪,我们迟到了。”
  其中一位貌相很不错的女生首先向江思琪打招呼。
  “奕奕,菡菡,你们来了,快过来坐吧!”
  江思琪向他们招招手,然后对身旁的金绍道,“小辉,可以打电话让人上菜了。”
  “好的。”
  金绍辉听到江思琪的吩咐,立刻走到窗边打电话通知服务员上菜。
  “相互介绍下吧,这位是我堂妹,江思雨,还有这位是她的朋友唐劲。”
  江思琪安排着刚来的几人入座,一边介绍道,“白奕奕和蔡妙菡,她们是我同寝室的闺蜜。这四位帅哥,都是我们工商管理班的同学。”
  由于江思琪选择的是最好的包厢,里面的隔音设施做得很好。
  即使他们把声音调到最大,外面的人也听不到房间里的声音。
  很快的,金绍辉就回来了。
  所有人都已入座。
  其中一名男生看到唐劲身边的江思雨,明显眼睛亮了一下。
  “思琪,你这位堂妹挺漂亮的,你一直说要把堂妹介绍给我认识,就是这位美女吗?”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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