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妞的赞美,感觉太令人兴奋了。 其实只是一个厦峪岛钓鱼比赛的冠军而已。 必然是薛莉莉刻意帮他抬高段位。 不过高小凡确实感受到露西眼中的尊敬之意。 这么点逼格,已经很让人受用了。 然而,露西接下来的一句话,顿时让高小凡瞠目结舌,自尊心掉了一地。 “听说,你不会游泳?” “钓手不习水性,这倒是天下奇闻。” 戴维·露西嘴角上扬,明眼人都能感受到她的轻蔑。 高小凡笑了笑,指着前面一片草皮上正在给夸特马打马掌的一名黑人男子,说道:“嘿,你会骑马?” “头,我不会骑马,小时候被摔过。” 高小凡没有再度回应黑人男子,而是转头对戴维·露西说道:“你看看他,不会骑马,却是一位极为称职的马匹修理师。” 戴维·露西嘴巴撑出了一个大大的‘喔’型,接着便说道:“这也能扯到一块?” “世界之大,万物相同,很多东西都是殊途同归的。”仿佛知道戴维·露西这个漂亮国女人难以理解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 高小凡索性放弃了跟她辩论这个话题。 而是边喝茶,边看云天渔场的黑人雇佣用工具刀削着马蹄掌! “这马,看起来很中庸啊,不像北方草原上的高头大马。” 高小凡感慨一句。 戴维·露西便说道:“这是我们美利坚独有的夸特马。” 高小凡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夸特马是漂亮国最受欢迎和最古老的马种之一。 该品种如此受欢迎是因为它们有很多优点,性格温和、用途多样、美丽、速度快、敏捷、忠诚。 除此之外,夸特马适合所有级别的骑手,因为它们对人友好且易于训练。 它们被用作赛马,以及工作牧场马和家庭宠物。 所以,久而久之,夸特马协会也在世界上占据了影响圈中的一席之地。 但是在高小凡看来。 夸特马的体型还是太小了,跟东方的战马明显不是一个档次。 倒也能理解,为何夸特马受众广了。 体型中庸,意味着什么样的人都能骑乘。 不像高头大马,必须得是资深的马术师才能够有效驾驭。 草皮上有三匹马。 分别站着三个马蹄修理师。 只是其中一人的面孔,高小凡印象深刻。 那不是自己的游泳老师罗森吗? 他也会钉马掌??? 闲着也是闲着。 高小凡端着茶杯,慢悠悠的朝着罗森那边走去。 离高小凡最近的黑人师傅正拿着一块U型蹄铁,以及一排钉子。 马蹄铁上面有对应的孔。 蹄铁放在修理好角质层的马蹄上,拿着锤子将钉子锤进孔里。 以此来提升马匹的脚力跟耐力,也能降低磨损,防止细菌的大量滋生。 高小凡的目光刚落在罗森身上。 便看到罗森此刻躺在地上,发出呜呜的声音,双手还抱着小腹。 蜷缩的跟个虾米似的。 咿? 刚才还好好的,这咋了这是? “呃,罗森,你怎么了?” 高小凡问答。 “头儿,托你的福,我没事,现在只想去方便一下。” 罗森苦笑着,脸色很是尴尬。 几乎在同一时间。 给第一匹马装好马蹄铁的黑人师傅来到第二匹夸特马的旁边。 他拍了拍夸特马的脖颈,然后走到马的屁股后面。 就在他哄着夸特马把后脚抓起来的时候。 夸特马突然拧动身体,另一只后脚猛的蹬出! “啊——” 修理师发出痛苦的呻音,落地的架势几乎跟之前的罗森一样。 “头儿,这我心里就平衡多了。” 高小凡:“……” 外国佬真特么的幽默。 这场合还能开得出来玩笑! 这就是高薪资带来的凝聚力吗? 高小凡虽然昨天才来,但是他作为渔场的高级合伙人,也大概打听了一下这里的员工情况。 像罗森跟霍里以及戴维·露西这样的专业人士,一个月六千美刀! 这在美利坚已经属于上流打工人了。 正所谓基础的薪资结构注定了上层建筑的高低。 这么庞大的薪资支付,也难怪云天渔场似然势微,却还占据着庞大的影响力了。 只是那夸特马,刚才露西不是说,这种马匹性格很温和吗? 怎么动不动就神经质的蹬腿踹人? 高小凡的疑问一抛出。 露西就给予了回复。 原来这夸特马是刚从马场那边拉过来的。 专门用来教授高小凡骑术的。 马场的老师傅没有跟过来。 所以现在这栋别墅区内几乎是没有训马师的。 渔场里的马蹄修理师,只知道打马蹄铁!!! 如何驯服夸特马? 那不在他的工作范畴之内! 别看夸特马平素里很温和。 它的认生的情况下,鬼知道何时就对身边的人来一个突然袭击。 也幸好渔场的这些员工,体格都很不错。 否则的话,被这么蹬两蹄子,那得受个重伤。 “头儿,这夸特马毕竟是从马场牵过来为你服务的,要不你先上去骑乘一下试试?” 罗森脸上透着诚恳的神色。 高小凡撇了撇嘴,没好气的说道:“要试你试。” “不过我怎么觉得,这夸特马好像是饿了,要不给它点肉吃?”高小凡说道。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啊领导,我还没听说过夸特马吃肉的稀罕事。” 罗森很喜欢马,否则他刚才也不会殷勤的上前帮助黑人老哥修剪马蹄子。 一听高小凡要给马吃肉,他当即出言阻止高小凡。 “没听过不代表没有。” “我觉得,任何动物都是可以吃肉的。” “就跟我们人一样,吃肉就壮实,有力气,耐力也好。” “一天天的就给吃草料,还指望它给你负多大的重量?” “去,去厨房找些腌制过牛肉饼过来。” “领导,这不是胡闹吗?”戴维·露西也开始跟高小凡唱反调。 “牛肉不好消化,万一吃坏事了,您外出的时候不骑马了?” 露西这句话直接给高小凡整懵了。 啥玩意? 在美利坚的街头,在迈阿密,我出门就得骑马? 云天集团这么厚实的家底,莫非不给高级合伙人配一辆专车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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