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铎!我叫秦铎。” 他看着傅今夕那眼神,就猜到她是忘了。 不过倒也没什么,本来就萍水之交。 傅今夕尴尬的笑笑,“不好意思,我这记性一直不怎么样。” “没关系,你是来这边……旅游?” “不,我是去完北极,返程在这里经停一天。” “哦!”秦铎瞧着她这样子,似乎要出去,便开口提醒,“外面天黑了。” 这毕竟是异国,她又是一个女孩子。 不安全。 “嗯,我知道。”傅今夕觉得自己的视力没那么差。 秦铎停顿了下,温声道,“这样,你等我一下,我跟你一起到街上逛。” “啊?这不好吧?我没事,我自己可以的。” “这条街,昨天刚有个亚裔游客被抢劫!我和你有微信,好歹算个朋友吧,可不想看你第二天上新闻。” “……” 秦铎说的不是假话。 虽然他是对傅今夕有那么点想认识的好感,但还不至于撒谎骗小姑娘。 …… 本来傅今夕以为就秦铎这个热心劲儿,他会是个话特别多的人。 结果到了街上,他还真是把他自己当个保镖了,跟在后面一声不吱。 她也没心情搭话。 眼睛虽然看着周围的人和店铺,脑海里想的都是——要不要回国参加团团姐的婚礼。 不回去吧,真的如老妈说的那样,很让人伤心。 回去吧…… 那见到圆圆哥,是一定的。 避都避不开。 “秦铎。” “嗯?”突然被叫名字,秦铎还愣了愣,这才快走一步,到她身边,“怎么了?” “你家是哪里的,我怎么在北圳能遇到你,在英国能遇到,来布鲁塞尔还能遇到?” 秦铎笑笑,还有几分憨厚的感觉。 “可能是缘分吧!我定居在英国,去北圳和来布鲁塞尔,都是因为工作。” “噢……你家人都在英国?” “嗯,伦敦。” 傅今夕微微点头,不说话了。 秦铎追问了句,“你不会是想家了吧?” “哎?你怎么知道?” “女孩子嘛,想家很正常啊!在家里有爸爸有妈妈照顾,怎么都比一个人在外要舒坦。” 其实这句话也没什么好笑的,但傅今夕就是想笑。 她觉得……秦铎这个人,有点傻傻的。 褒义词的那种,傻傻的。 哦,应该叫单纯来着。 和他走了一圈,没多远,傅今夕就累了。 大病初愈,这体力一时半会恢复不满。 不过,许是秦铎的话触动了自己,也许是身在他乡的孤寂令人不适,她倒是想通了一些事。 回到酒店,傅今夕对秦铎摆摆手,“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小事!反正我回房间也就是躺着。” 她笑笑,目送秦铎先上了点头,自己则是坐在酒店大厅的沙发上,拨通了老妈的号码。 “妈,团团姐结婚,我回去。” “真的啊?那可太好了!我和你爸又能见到你了!” “这么想我?”傅今夕勾唇,“我才离开家没多久吧。” 傅佳佳笑道,“嘿嘿,我其实还行,主要是你爸。” “我就知道!” “那我们等你回来咯!”末了,她还特意加一句,“放心吧,你团团姐,你清欢姨,连你傅叔叔都单独找你爸聊过了,我们都没把事情告诉他家!你回来参加婚礼,也顶多就是仪式上见一面,这是没办法的。” “嗯……” 【这,这可是加更!加更!下一章今夕和圆圆见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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