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你琢磨好吃什么,我尽量早些去接你。” 傅今夕忍不住勾唇。 即使通话已经切断,她唇角还没落下呢! “这就是传说中……热恋的感觉?” 两个人想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 即使傅何夕这样对感情木讷迟钝的人,都会恨不能快些和另一半见面。 …… 傅今夕回房间,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些公司那边的小事。 虽然她已经请休了长假,但好歹是傅氏的海外分公司,四舍五入,也和自己的公司没差别,反正现在没事,就帮帮他们吧! 这边,刚将数据处理一办,那边手机就响起。 傅今夕先看了眼来电显示。 不是苏晴的号码了。 “喂,团团姐。” “今夕!你现在有空吗?”一听傅明夕这声音,就知道她是和陈屿东和好了。 兴奋又幸福的。 “我可能还需要二十分钟左右,就没事了,怎么了吗?” “那刚好,我开车去佳泽公馆接你,也得半个小时左右,你收拾一下,陪我去礼服店看看。” 礼服店? “你要参加什么宴会吗?” “不是!是去看婚纱。”傅明夕稍带腼腆的一笑,“陈屿东说,和我爸妈见过以后,我们就准备结婚了!他跑大车,还要几天能回来,我想先去看看婚纱礼服,心里有个数,这样等他回来以后,也不用再花多少时间去挑选了。” 傅今夕算是听明白了。 她抿了抿唇,叹气,“团团姐,你就那么爱陈屿东吗?” 爱到,一个女孩子,连婚纱都要自己去看。 老实说,傅今夕觉得陈屿东也就那张脸和身材不错,确实是人群里一眼就发现的颜值。 但…… 帅哥这玩意儿,在当今社会上,可不算什么稀奇物件儿。 况且,团团姐的周围,哪有长得丑的人? 整天看着自己爸妈,看着自己亲哥亲妹的,她该对颜值这种事情,没那么痴迷才对。 “对,我就是爱他,我就是一心想要嫁给他。” “好吧。” “今夕,你没有经历过,你不懂的!那天……我被一群混混,强行拖拽到偏僻的地方,他们手里拿着刀,一个个脸上都是不怀好意的笑,当时我都彻底绝望了!我以为我这辈子都要完了,甚至这条命都可能保不住。”傅明夕至今回想起来,还仍然心有余悸。 “就在这时,和我素不相识的陈屿东出现了,在我眼里,他就如同神明一样的!” 他没有因为那些人手里有刀就退缩。 更没有因为不想惹事,就装作看不见,而不管。 一场缠斗后,那些混混伤的伤,跑的跑,陈屿东也被人砍中了一刀,鲜血将他发白的短袖全都染成了暗红色。 后面,警察终于来了。 傅明夕配合做完笔录后,想去医院看看他,结果医生说他缝合完伤口就走了,说是有工作。 连医药费都是他自己拿的! 他上前救人,就只是单纯为了救人,连名字都没有留一个。 她又是问医院,又是询问警察,几经辗转,才知道那个救自己的人叫陈屿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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