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思鹤这是下意识的动作,毕竟接到了燕城的任务,让他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身边的人。 他的视线漫不经心的盯着秦泊淮的脸,等对方转了一下脑袋,他才看清了右边。 依旧没有。 他松了口气,最近他在面对泊淮的时候,总觉得有点儿怪异。 泊淮说做手术的时候,压力太大,偶尔会抽一根烟,但现在没做手术,他却又在抽烟。 而且姿势十分的熟练。 秦泊淮似乎并未注意到他的视线,慢条斯理的抽完一根烟,就将烟头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思鹤,我给你的褪黑素,你用了么?” “还没,最近要写剧本,不能睡得太沉,晚上偶尔有灵感了需要熬夜,今晚回去就能用了,剧本已经写完了。” “那就好,要记得好好休息。” 秦泊淮的温柔跟傅行舟的温柔不一样,傅行舟似春水,秦泊淮则是温润。 温思鹤最近忙着剧本,现在有些犯困,但他今晚还约了人一起去喝酒。 他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否则就会想起谢枫,现在看到那张黑白头像,他都觉得心里闷。 他抬手在秦泊淮的肩膀上拍了拍,然后大踏步的离开。 秦泊淮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微微挑眉。 温思鹤去酒吧胡闹一通,回到自己的别墅,他看了一眼床头的褪黑素。 拿出一颗,刚打算吃下去,但是脑海里突然电光火花的闪了一下。 记忆回到几年前,当时傅燕城正被家里逼着结婚。 一群人在包厢里,讨论着将来要结婚的对象。 温思鹤是个风流的,马上就跟包厢内的其他人吹牛。 “我呢,算过命,我鼻尖的这颗痣是风流痣,将来我是不会结婚的,而且我家里也不会有人逼我,我这辈子注定只能和漂亮小姑娘们玩玩了。” 周围一片嘘声,那时候傅燕城还在跟家里掰扯结婚的事情,傅老爷子要他娶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所以那天他的情绪极低,一个人坐在角落,谁都不乐意搭理,根本没参与他们的话题。 温思鹤也很识趣的没有去打扰他,而是看着其中一个富二代那根手指上的痣。 “你这颗痣的位置不太好,漏财,以后要小心点儿,没准儿家里什么时候就破产了。” 包厢内瞬间来了兴趣,不少人都让他看看痣。 秦泊淮当时难得也在场,只是他天性不太喜欢参与这样的话题,所以安安静静的喝着杯子里的酒。 有人在这个时候说了一声。 “思鹤,你别吹了,要不你给泊淮看看吧,我看泊淮的痣挺特别的,在耳垂边,是红的,该不会是命犯桃花吧?” 温思鹤看了那人一眼,摆摆手。 “去去去,命犯桃花的痣是长在我鼻尖上的,是我这样的!懂吗?” 这件事实在太细小了,毕竟他跟人去过无数次的酒吧,狐朋狗友之间也吹过无数次的牛。 所以当傅燕城说起耳垂上有红痣的人,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小插曲。 现在猛地想起来,他浑身一僵。 那时他只当那人是在开玩笑,所以没有去细看秦泊淮的耳朵。 而且今天泊淮的耳垂上分明是没有痣的。 到底是不是在开玩笑? 他虽然风流不成器,却也是个谨慎的人。 他将手里的药丸放了回去,眉心拧紧。 许久,他才拿着这个瓶子下楼,交给了自己在其他医院认识的朋友,让对方帮忙化验一下。 温思鹤交代完的时候,脸色很不好看,因为特别不希望这样的猜测是真的。 那样的真相太可怕。 他根本没做好接受的准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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