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到了御景苑,傅燕城没有下去,而是等着傅松继续开口。 傅松微微叹了口气。 “行舟这些年吃了很多苦,他跟我说,不会跟你抢傅氏,他只要盛眠。” 傅燕城的眼底划过阴沉,紧接着又笑了出来,他的指尖漫不经心地夹着烟,看向这个自己一直喊父亲的男人。 父亲在这个家里扮演的角色并没有那么多,因为对方大多数时候都是不在家的。 所以在傅燕城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实在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 他本以为父亲是不偏心的,没想到他和母亲,和奶奶一样,都更喜欢傅行舟。 也是,傅家有谁不喜欢傅行舟呢,傅行舟温柔,又爱笑,不像他的脾气这么阴晴不定。 “那父亲的意思是?”biqubao.com 傅松本来以为自己还要说很多话才能引出这个话题,现在猛地被傅燕城戳破,他又感觉到了难堪。 沉默了一分钟,他才叹了口气。 “让盛眠去跟行舟相处一个月,如果她重新喜欢上行舟,那就让她跟行舟结婚,如果她不喜欢行舟,那你们继续在一起也是一样的。” 在他说到一半的时候,傅燕城就已经想笑了。 他抬眸看着金碧辉煌的御景苑,这是最好的地段,最好的房子,他是整个帝都最有钱的人,但这一刻他却觉得心里从未有过的贫瘠。 凉薄的扯唇,“父亲的意思是,让傅行舟先把盛眠当货物一样挑选,他要是看不上,就让我和盛眠在一起,两个孤独的人报团取暖,是么?” 傅松心里有些不舒服,小儿子说话一直都是夹枪带棒的。 老爷子还在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傅燕城这样的性格,但是傅松不喜欢。 今天他跟大儿子谈了一天,发现自己竟然跟大儿子说的有来有往,而不是像跟傅燕城这样,针尖对麦芒。 所以他偏向大儿子,也没错。 是傅燕城自己不太讨人喜欢,就算他商业能力再强又怎么样,要是行舟坐的是这个位置,只会比傅燕城更好。 “燕城,我不希望你这么曲解我的话。” “得了。” 傅燕城将手中的烟丢进一旁的垃圾桶。 “父亲,我说过,他要傅氏,我给,要盛眠,我不会给的,上头的人大概也清楚我的性子,所以才会让你来当游客,我不会让出盛眠,何况她喜欢的是我。” “如果她喜欢的是行舟呢?你都不懂他们两人之间的约定,盛眠考上帝大,就是因为行舟!不然她根本不会来帝都上大学,她高三那年是在酉县度过的,当时她跟自己的父亲有点儿误会,绝对不会主动来帝都上大学,是因为行舟遇到了她,治愈了她,为了两人之间的约定,她才重新回到了帝都,不然你根本就遇不上她。” 傅燕城捏着烟的力道一紧,指尖的烟直接被掐断。 傅松深吸一口气,脸色也沉了下去。 “燕城,有些话我也不想说得太难听,难道你不觉得自己跟行舟有两分相似么?当年盛眠跟你结婚,本就是为了盛家的未来,后来愿意跟你有纠葛,是因为你的长相,因为你这副皮囊,而不是因为你是傅燕城。” 傅松看到他沉默,心里也有些不好受,甚至是有些责怪盛眠。 一个女人,弄得自己的两个儿子都不安宁! 他的眼底划过戾气,但还是装得镇定从容。 “明天我会去找盛眠,问问她的建议,你要知道,女人最忘不了的就是初恋,而你本来就只是个替身,那枚戒指她保存了这么多年,你觉得她真的放下了行舟么?” 汽车离开这里之后,傅燕城还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发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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