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眠离开御景苑的时候,是这边的司机亲自送她去的公司。 她的脑海里还在想着傅燕城说的话,只觉得耳朵这里都是麻酥酥的。 但想起桑酒的存在,上头的感觉又清醒了许多。 真要来了,那算不算偷情呢? 最初他不知道她身份的时候,他们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偷情,现在他似乎有了要交往的对象,却又再次跟她扯上关系。 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是如此,只能用这个不堪的词汇来形容。 他不愿意给她身份,只想跟她这么悄悄的。 垂下睫毛,她觉得酸痛的不是身体,而是心脏。 就像是被什么掐住,呼吸都觉得疼。 回到S.M,庄晚早就已经在等着人了,看到她的时候,急得直接抱了过来。 “盛总,你没事吧?” 盛眠摇头,猛地想起自己的手机已经掉了,她赶紧翻了翻包,里面有一个新手机,卡应该也补齐了,这已经是她不知道掉的多少个手机了。 “我没事。” 庄晚点头,两人一起进了办公室。 这次的事情多亏了傅燕城,但是她想到自己在傅氏撞见的那个桑家小公主,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盛总,昨天我去傅氏了,桑家小公主每天都在给傅总送饭,而且可以自由出入顶层,前台小姐都说她极有可能就是未来的总裁夫人,而且这位桑小姐说话也挺白莲花的,真会装无辜。” 盛眠这会儿已经打开了电脑,她穿的领子不算高,行动之间露出了皮肤上斑驳的痕迹。 庄晚不是傻子,知道那是谁留下的,心底顿时有些怨气。m.biqubao.com 傅总在外面招惹了一个又一个,这次的事情确实多亏了他,但他怎么能让盛总这么优秀的女人当他的地下情人呢? 如果盛总可以选择另外的男人,一定会更幸福,而不是留在傅燕城的身边受其他女人的气。 “盛总还是不要和傅总在一起了,他不懂得珍惜你,总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想发生关系就发生关系,他大概只是喜欢这种掌控的感觉。” 盛眠手上的动作停下了,掌控的感觉么? 可是昨晚他半跪在她的面前,虔诚的为她揉腿的时候,那一瞬间她有种傅燕城好像变成了骑士,变成了仆人的错觉。 两人的姿势,位置,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没有被他完全掌控。 只有在做的时候,他会很强势,每一次都撞得凶狠,不肯听她的话。 缠绵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他会变得有些粘人。 再然后,就是变冷漠,仿佛那些迷乱,黏糊,全都不见了。 这就是他们每次的相处模式,她也习惯了。 不过在庄晚说傅燕城不知道珍惜时,她心里还是揪了一下。 “盛总,我觉得桑先生就挺好的,温昭也挺好的,至少你跟他们在一起,不会这么累。” 盛眠打开电脑,看着今天的娱乐信息,语气变淡。 “我跟桑祈没有那种感觉,我也感受得到,他也只是把我当朋友,至于温昭,我是老板,他是员工。” “那跟傅总呢?” 盛眠沉默了一会儿,扯唇笑,笑容有些苦涩。 “我也不知道,我不敢问。” 一句话,直接让庄晚知道,盛眠是喜欢傅燕城的。 人就是这样,越是喜欢,就越是会反省自己到底配不配。 何况傅燕城和其他女人的花边新闻还在满天飞。 论家世,论容貌,论能力,傅燕城都是佼佼者,轻易就能让人生出配不上的情绪。 庄晚沉默,紧接着就听到办公室的门被人敲响,外面传来温昭的声音。 “盛总,我可以进来么?” 盛眠有些惊讶,温昭在门外? 那刚刚的话他有没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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