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眠本来想要反驳的,但是猛地想起了她对桑祈的承诺。 她已经拿了人家的好处,温昭都已经进了好莱坞的剧组了,结果她却在这里跟傅燕城谈笑风生。 垂下睫毛,她的手紧紧的抓着床单,一时间觉得自己可真不是个东西。 但她必须认命,她斗不过那位桑小公主。 “说了傅总你也不认识。” “你们没做过,对吧?” “嗯。” 傅燕城的语气淡淡的,目光也是淡淡的,他凝望着她,眼中某些情绪翻涌。 闭了闭眼睛,再睁眼时,又变得平静。 “我和你多做几次,你会不会就会把他忘了?” “不会。” 傅燕城的一只手自然的垂着,听到这两个字,指尖蜷缩了一下,虽然嘴角微勾,但眼底一片薄凉。 “是吗?我跟他比起来,就这么让你看不上。” 盛眠有些不想谈下去了,但她必须记住对桑祈的承诺。 “傅总,如果你要和他比的话,那你连他的指甲盖都比不上。” “嘭!” 一旁的柜子被傅燕城踹倒。 他不敢置信,甚至是受伤的看着她。 盛眠没去看他的眼睛,只是垂着脑袋。 傅燕城没有骂,也没有质问。 他就这么站了许久,站到小腿都有些麻木,发痛。 许久,他嗤笑一声,转身离去,仿佛这辈子都不会回来似的。 上次有人这么说他,还是大哥傅行舟还在的时候。 母亲白秋和奶奶姚蓉说,他连傅行舟的一个指甲盖都比不上。 “你哥样样都比你做得好。” “燕城,你要是生在别的家庭,那也是天之骄子,但没办法,你哥哥太优秀了。” “你拿满分,那是因为你短暂的掌握了试卷上的这些知识点,你哥哥拿满分是试卷上只有这个满分,如果有一千分,一万分,他都能拿这么多,但是你肯定拿不到的。” 傅行舟刚死的那阵,所有人都怀疑是他嫉妒傅行舟。 白秋怀疑他。 姚蓉怀疑他。 帝都的其他人都说他连亲哥都下得去手,所以不要招惹他,他是个疯子。 这个黑锅他一直背了很多年,背到现在。 天之骄子傅燕城,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不想再成为某人的比较品。 他只是傅燕城,而不是傅行舟的弟弟。 盛眠的话,唤醒了一些不好的记忆,,让他知道,他再次被人这么比较了。 连一个陌生男人的指甲盖都比不上,他真的有这么糟糕么? 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快沸腾,仿佛要将身体里的水分烧干。 回到车上的时候,他拿出一根烟想要点燃。 但是情绪太过激动,打火机总是打不着。 许久,他将烟折断,丢进一旁的垃圾桶。 傍晚,他乘坐私人飞机去了北美。 到达那边的时候,他被十几辆黑车迎接,周围的人已经被清场了。 他坐进最前面的那辆宾利慕尚,靠在后座闭目养神。 到达一栋金碧恢弘的大楼时,一个身材妖娆的女人亲自出来迎接。 她的手上捏着一把漂亮的华国风扇子,穿着旗袍,走路简直扭到男人的心坎。 “燕城,你都好久没来了。” 傅燕城把西装递给身后的保镖,将衬衣的扣子解开了几颗。 他没搭理女人,但对方很自然的挽上了他的胳膊。 “怎么了啊,这么生气。” 他把手抽了出来,目不斜视的迈进了大楼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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