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眠看着面前的这杯酒水沉默,桑祈抬手在她的脑袋上摸了摸。 “我大哥性格比较冷,平日里除了骂我,就是宠小妹。penny,其实傅燕城就算失败了,以他的能力,很快又能开一家新的公司,哪怕他不是总裁,华尔街和硅谷那边随时都欢迎他过去,他依旧会是天才,是商业新贵,他不会从那个位置掉下来的。他能被北美的媒体那么赏识,追捧,从来都不是因为他是傅家人,只是因为他是傅燕城,仅此而已。” 盛眠不说话,桑祈以为她还是不太懂。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地下格斗场么?那里什么都能交易,在北美是最有名的灰色地带,那是傅燕城的地盘,当年桑家有意想要拿下那片地区的控制权,却没能成功,其他几个豪门也一度因为那块地撕得头破血流,就在所有人都精疲力尽的时候,傅燕城把它啃下来了,所以大哥让我不要和他交恶,可能更多有关傅燕城的信息,我们大家都不太清楚,你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拿出手帕,在盛眠的脸颊上擦了擦。 她才从医院出来,看着很虚弱,又因为一路急着赶过来,鼻尖都是汗水。 “所以你好好经营自己的公司,不用去担心傅燕城,你只要保证自己过上富足的生活就行了。”biqubao.com 盛眠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酒吧的,上车之后,她的手机响了,外面的天色也黑了。 她按了接听键,那头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你就是盛眠?” 盛眠看了一眼手机,备注是傅总。 这是傅燕城的号码。 “是,有事吗?” “我给你说哦,你最好离我燕城老公远一点儿,白婧的事情我不跟你计较,但如果我要真的生气了,你的下场一定会很惨的,到时候没人来帮你,现在我不对付你,是因为我仁慈,我也不想把精力花在你身上。” 盛眠觉得好笑,把背往后靠。 “你叫他燕城老公,他知道么?” “当然知道啊,晚上我们还一起吃饭的,他还给我买了花,我这个称呼有什么不对吗?我们本来就是要结婚的,而且我已经跟我妈妈说了,我妈妈约了他留下来,后天一起吃饭,所以他暂时不能回国了。” 女孩子的年龄明明跟盛眠差不多大,但因为被娇惯着,声音听着很小,也很天真。 盛眠没说话,真的有些羡慕她,不管她想要什么,家里都给为她全力争取。 可能她稍稍被刀划破一下手指,都会惊动最有名的私人医生。 哪里像盛眠,一路走来连命都差点儿丢掉。 “燕城老公要来了,我不和你说了,总之你最好识相一点儿,我二哥在帝都,别逼我让他来对付你啊,你们那边有句话不是叫识时务者为俊杰么?” “盛眠,我只跟你说一次哦,要是你再惹出什么麻烦,我可不会对你客气了,燕城老公是我的,我跟他认识很多年了。” 电话被猛地挂断,女孩把手机放回了原位。 傅燕城刚刚开的是保密会议,任何人都不允许携带通讯设备。 所有人的手机都被保存在这个房间。 他进来的时候,看到房间里还有个女孩子,就是最近几天一直追在他身边那个。 他知道这是桑家的小公主,也可以说是北美的小公主,跟王室成员的关系都很好。 傅燕城拿过自己的手机,跟一旁的几位高层说了几句话,就决定回酒店。 女孩跟了过来。 “燕城老公,我妈妈约你见一面,你后天有空么?” 这会儿其他的高层还在刚刚的房间没出来,傅燕城一个人进了电梯,女孩也跟了进来。 电梯门关闭,到达一楼的时候,女孩紧跟着他,脸上始终是天真的神态,仿佛不谙世事。 傅燕城的脚步停下,转身对她轻笑,眼底骤然变冷,吐出一个字。 “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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