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他的人就来报道:“先生,查到了,傅燕城用重型卡车撞烂了傅常民的别墅,当着他的面射杀了两个保镖,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傅恒书将手中的杯子放下,他看起来颇为儒雅,跟老大傅常民满脸的算计不一样。 “傅燕城居然没让傅常民吃枪子儿?” 还真是不正常,以为今晚傅常民一家不会留下喘气儿的呢。 “还活着,但听说被吓尿了裤子,现在去找老爷子评理去了。” 找老爷子评理? 傅常民真是蠢到家了,只要他去找了老爷子,老爷子就会查出他在背后做的那些肮脏事儿。 何况老爷子最欣赏的就是傅燕城这股疯劲儿,要是没人能管住他,傅家都可以不留下任何活口。 那人压根不知道什么是亲情,只是因为老爷子还在,才装成翩翩贵公子而已。 老爷子要是走了,可就彻底没人能管住这头疯狼了。 比起傅燕城,傅恒书还是希望傅行舟活着,傅行舟的温柔是刻进骨子里的,即使会出手对付人,至少他的行为也在那条轨迹之内,但傅燕城仿佛生来就是打破规则的,从来都不按套路出牌。 这种人对付起来才麻烦,要不是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绝对不能贸然出手。 果不其然,傅常民去自己其他的别墅换了条裤子,急吼吼的来见老爷子。 但却被拦在了老宅外面。 管家笑意盈盈的看着他,说出的话云淡风轻。 “老爷子说,以后都不见客,自己做事自己当,自己要去招惹狼,就要承担被撕咬的后果。” 很显然,老爷子早就猜到失忆后的傅燕城更加不好对付,所以压根就没有对傅家人保守秘密。 傅燕城失忆的第一天,他就让傅家其他人全都知道这个消息了。 只有傅常民这个蠢货以为现在的傅燕城好欺负。 傅常民气得眼眶都红了。 “好,爸要是不管这个事儿!我现在就去弄死傅燕城!” 他的声音很大,但谁都听得出来,这是虚张声势。 他要是真的有能力去弄死傅燕城,就不会来这里告状了。 傅常民气得半死,却又无可奈何,只有认栽! 傅燕城没失忆的时候,就弄废了他的儿子。 今晚又差点儿让他们一家丧命,他哪里还生得出什么报复的心思,唯恐那个疯子又开着卡车来一次。 傅常民打了一个哆嗦,憋屈的回去了。 * 傅燕城将盛眠放在酒店的沙发上。 盛眠疼得蜷缩了一下身子,“药。” 一颗止痛药根本不管用,再加上被吓了一通,现在感觉自己要死了,甚至压根不知道身边的人是谁。biqubao.com 傅燕城拿过一旁的止痛药,挤出两颗,用修长的指尖抵进了她的喉咙。 盛眠差点儿吐了,又强忍着,最后像报复似的,恶狠狠的一口咬在他的指尖。 但她本就没什么力气,这么一咬,压根不疼,但还是在他的指腹留下了一道牙齿印。 傅燕城的瞳孔倏地一黑,看着自己指腹的一抹濡湿,还有一行牙齿印,呼吸重了一些。 他扯过一旁的毯子,盖在了她的身上,又把空调的温度调高,这才抓过自己的睡衣去洗澡。 时间已经很晚了。 洗完澡出来,他也有些困。 刚想走进自己的卧室,盛眠却在这个时候喊了一声,“傅燕城。” 他的脚步一僵,眉毛挑了挑,回身走到她的面前,“你叫我什么?” 她似乎一直叫他傅总来着,怎么这会儿突然直呼姓名了。 做了什么梦? 难道说,是那种梦? 盛眠的嘴唇还在嗫嚅着说话,但声音太小,他听不清。 倾身将耳朵凑近,这下终于听到她在说什么了。 “畜生,混蛋,傅燕城,早晚杀了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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