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玫瑰园等傅燕城的时候,盛眠看着外面的景色发呆。 等到门铃声响了,她去开了门。 她已经洗过澡了,能看到傅燕城的发丝也带着潮气,估计是洗完澡才过来的。 上次徐略说马上要离开,傅燕城记住了,所以这次把地点放在了玫瑰园。 不为什么,他就是想在这个地方留下自己的印记。 “床单换过了么?” 他问,手上揽住了她的腰。 “我不睡别人睡过的。” “换过了。” “消过毒了么?” 盛眠想着这个男人真是龟毛死了。 “嗯。” 傅燕城这才满意的将她抱住。 不是公主抱,是拖住她的屁股,让她的双腿夹住了他的腰。 盛眠以为他刚刚问那一堆,是要去卧室,没想到他来的是厨房。 厨房这边有个四四方方的西厨岛台,上面也是擦拭得干干净净的,平时那是用来放菜的地方。 盛眠被放在上面的时候,声音颤了一下,“关灯。” 不为其他的,厨房这个地方实在太羞耻了,虽然她家的厨房没开过几次火,但厨房的灯光很亮很亮。 现在外面已经是傍晚了,厨房太亮,感觉会照到一切的龌龊。 傅燕城轻笑,咬着她的耳朵问,“你家的开关在哪儿?” 盛眠喘了一下气,“门口。” 他也就转身,去门口把等关了。 她又加了一句,“把客厅也关了。” 反正外面的天色还没有彻底黑下去,能看见。 傅燕城也就听话的去关了客厅灯。 灯光暗下去的瞬间,那种羞耻感才少了许多。 她松了口气,看到他一边走过来,一边把昂贵的西装外套解开,随手丢在地上。 走近后,他的手在她的腰上掐了一下,隔着薄薄的布料,盛眠能清楚的感觉到他指根的一层薄茧,他应该在玩枪,或者刀这方面很厉害。 他的两只手将她的腰抱紧,偏头在她的耳朵上作祟,然后沙哑说道:“好软。” 盛眠有种感觉,他今晚似乎铁了心要将她玩弄于手掌心,不同于以前的在她身上找畅快,他好像下定决心,要用这种方式让她沦陷似的。 如果他从一开始就用这种方式,盛眠也许就真的中招了。 但现在只剩下两次了,今晚结束之后,也就只剩下一次。 然后她会避免和他的交集,安静等三个月,离婚了再也没瓜葛。 察觉到她的走神,傅燕城几乎是红着眼的亲她,直到她开始推人了,才停下。 “现在想约你出去一趟,这么难?” 他的双眼像吞噬光线的漩涡,盖着一层涟漪似的的波光看着她。 盛眠往后仰,他又把人拉回来。 “还是说约在你家,影响你当个贤妻良母了?” 盛眠刚想说点儿什么,他却不给她机会。 箍着人,持续发力。 一场结束,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 盛眠以为今晚到此为止了,看到他转身离开,也就独自在这西厨岛台上坐着喘气。 然后室内的灯光大亮,她不适的瑟缩了一下,摊开手掌遮住了灯光。 灯光太亮了,特别是厨房,亮得晃眼。 然后他看到傅燕城拎了一双绑带高跟鞋过来。 她的脚垂在半空中,他走近后,半跪着,把高跟鞋给她穿上。 这双高跟鞋设计华丽,是以前江柳买给她的,通体银色,还带了水钻。 绑带一圈圈的绑上,贴在细腻修长的小腿。 她垂头看着在做这一切的男人,脚指头蜷缩了一下,莫名有些羞耻。 “傅总,别了吧。” 她知道男人大概都有这方面的癖好,以前江柳跟她提起过,当时她觉得太难为情,所以打岔岔开了。 没想到傅燕城也有。 轻熟风的高跟鞋比那种类型的衣服更有魅力。 两只腿都穿上后,她只觉得无比羞耻。 高跟鞋那尖细的鞋跟横踩在大理石台上,冷色与银色,还有粉色的皮肤交相辉映。 傅燕城仿佛受到了什么冲击,下半夜几乎是死命的折腾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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