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有一种隐秘的欢喜。 但他的情绪向来藏得很深,不动声色的进了汽车里。 等汽车路过奢饰品商场的时候,他的眉目微动,“停车。” 齐深连忙把汽车停下。 “总裁?” “跟我去选份礼物。” 如果她喜欢手链的话,应该也喜欢别的。 上次温思鹤说的话,他听进去了。 女人还是要哄。 总得让她知道,跟沈昇在一起,她捞不到好处,但是跟他在一起,就不一样。 傅燕城一时间并不清楚自己这种想法是怎么回事。 按理说他应该嫌弃盛眠脏的。 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一个朝三暮四的女人。 但他居然希望她离开沈昇,至少看在钱的份上,来他身边。 他停在一排项链的面前,除了那条手链之外,其实他没有看得上的珠宝首饰。 上次那条手链是凑巧,正好是从珠宝展览中心拿来的。 而现在这些柜台里的货物,像这种已经在柜台展示了很久的,其实大多都是有钱人挑剩下的。 傅燕城原本从来都不逛街,今天还是在这里看了十分钟。 然后,他皱眉,直接离开。 回到车上,他开口,“你联系一下国内的珠宝展览中心,让那边送一份礼物过来。” 齐深透过后视镜,看了他一眼。 傅燕城依旧是那种巍然不动的表情。 齐深跟着他这么多年,其实很清楚,总裁的脾气真算不上好,只是冷,懒得搭理其他人。 真要有人能挑起他的怒火,那是很恐怖的,他永远都不想看到这一天。 “好的,我马上联系那边。” 傅燕城拿过一旁的文件,放在膝盖上,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他不知道的是,盛眠将所有的钱都存入账户之后,便开始想着要做点事情。 她给温昭打了电话,询问剧本相关的细节,听到那个剧本是温思鹤的,盛眠也就皱眉。 温思鹤在编剧这一块确实很有名气,如果能出演他的剧本,意味着接下来的一年都得大爆。 温昭现在已经有名气了,盛眠也挺喜欢他的演技。 如果投资电影既能帮助温昭渡过难关,又能赚钱,那她为什么不投资呢,反正现在手里也有钱了。 而另一边,温昭去到公司之后,老总直接将合同扔到了他的脸上。 他的脸被砸得很疼,听到对方呵斥。 “本以为你能拿下温思鹤这个剧本的男一号,结果你这么废物,居然被换了,现在对赌协议失败了,把你的合同好好打包一下,马上去同星娱乐报道吧,人家可是花高价把你给买了。” 温昭的瞳孔狠狠一缩,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晕。 “总裁,能不能看在我给公司挣了钱的份上......” 话还没说完,又是一杯咖啡泼了过来。 温昭的衣服上本就还有咖啡渍,现在又添了新的,他只觉得十分屈辱,垂在一侧的手缓缓握紧,又无力的松开。 “如果我去了同星娱乐,会死的。” 老总看着他,眼神都是轻蔑。 “没拿下那个剧本的男一,你对公司来说已经没用了,我现在把你打包卖给同星娱乐,还能挣好几个亿,你就是不懂事,跟着人家杜总,她愿意花钱捧你,没准儿你还能进击奥斯卡。” 最后一句话是在讽刺他。 温昭更觉得屈辱,眼眶都红了。 但他无能为力,他跟这个公司签了卖身合同,一切不是他说了算。 如果现在他奋起反抗,他马上就会背上巨额债务,还会被送进监狱。 这些人有的是手段,他早就已经见识过了。 “我知道了。” 他转身要离开,老总又发话了。 “好好伺候杜总,可别让你的那些粉丝失望啊。” 在粉丝眼里,他是高高在上的明星,是她们的男神。 但是在这群资本家的眼里,他只是可以踢来踢去的皮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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