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燕城进来的时候,其他人瞬间闭嘴了。 温思鹤笑眯眯的给他递了一杯酒。 “今晚你来得太慢了,都错过了最精彩的戏,燕城,你这个老婆有点儿意思。” 傅燕城才处理完傅家的一堆事儿,现在姚蓉被气得住院,萧家那边也一直在哭诉。 一个盛眠搅得大家都不得安宁! 温思鹤拍了拍傅燕城的肩膀。 “长得虽然是磕碜了点儿,但能说会道的,能娶她,也是你的福气。” 傅燕城今天一直都不顺,垂下睫毛冷冷怼道:“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 温思鹤顿时不说话了。 毕竟他喜欢的还是漂亮女人。 傅燕城喝了一口酒,将背微微往后仰,解开了脖子上的几颗扣子,眉眼清清冷冷。 温思鹤又安慰道:“哎呀,不说她了,那萧初晴那里你打算怎么办,估计今晚之后,很多人都得议论她了,你要是真喜欢人家,就早点儿离婚了给她一个名分。” 傅燕城看着手中的酒杯,语气突然变得很轻。 “爷爷希望我娶盛眠,奶奶希望我娶萧初晴,我为什么就不能娶个自己真正想娶的。” 这句话很轻很轻,只有温思鹤和谢枫听到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豪门之间哪里来的真正爱情,那些认为有的人,只能说还未真的接触这个圈子。 普通人结婚都得互相算计彩礼,车子,房子,更何况是豪门。 大多数都会跟家里妥协,选个家里人觉得满意的妻子,然后外面养几个自己喜欢的。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然后在到公众面前扮演恩爱夫妻,这样也利于公司的股价。 傅燕城在年轻一辈里属于佼佼者,让其他人都望尘莫及,但当初还不是被傅老爷子逼婚,还去国外待了三年。 “燕城,你想娶谁?” 温思鹤问这句话的时候,是真的有些疑惑,总不可能是penny吧? 傅燕城没说话,只是安静看着酒杯。 许久才说:“以前觉得想娶初晴,现在不知道。” 但至少清楚不是想娶萧初晴了。 一直坐着没说话的谢枫,突然蹦出一句。 “不是想娶penny就好,至少你还没昏头。” 傅燕城的眉心皱了皱,“她还没离婚,我就算想上位,也得等等。” 谢枫扯了扯唇,干脆不说话了。 温思鹤则轻笑。 “你这话说说就得了,以你这条件,真要娶个二婚的,帝都多少女人得哭死,只能说还没睡腻。” 他确实没睡腻。 真要腻了,补偿她就是了。 傅燕城本来想伸手去够酒杯,但是电话又响了。 还是老爷子打来的,估计老爷子也听说姚蓉住院的事儿了。 他起身,跟两人打了一声招呼,就往外走。 但是没接老爷子的电话,估计又是让他去陪那个眠眠。 他现在一点儿都不想见到那个女人。 隔天一早。 盛眠很早就起床了,给粘粘喂了吃的,然后她去了盛氏。 虽然开除了几个高层,但盛氏目前还是一团糟的情况,高层内部依旧良莠不齐。 而且她现在一个心腹都没有。 那些高层在顶层估计还有很多眼线,现在人人自危,都不想自己被辞掉。 盛眠必须从这些员工里,提拔一个人当自己的助理,这样就算她不来公司,也会有人事无巨细的将一切事情给她汇报清楚。 她挨个挨个的筛选简历,最后停在了一个女人的简历上。 盛氏虽然比不上其他有名气的公司,但也好歹是经过两轮融资上市的,来投简历的必然是本科以上学历,没达到这个标准的,在面试那一关就被刷掉了。 而大公司的筛选更是严苛,像傅氏那样的公司,随便一块板块拍下去,都是常青藤名校毕业的高材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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