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火确实已经被扑灭了,盛眠蜷缩在最角落,绳子已经被解开,嘴里的东西也被取下。 刚刚有一团火本来是要扑向她的,但她及时的被一个力道拖走了。 等脑袋上的麻袋被解开,她看到了本该出现在公司的那个女保洁。 “盛小姐,你没事吧?” 保洁看起来是真的关心她,一张黄黄瘦瘦的小脸上全是担忧。 盛眠总觉得这个人很熟悉,直到盛钟的声音传来,女人惊慌了一瞬,马上跑了。 盛钟看到盛眠一个人蜷缩在角落,虽然没受伤,但身上的衣服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头发上飘着灰尘。 屋内还有烟雾燃烧的刺鼻味道。 盛钟的嘴里都是血腥味儿,指挥自己的人。 “去......去把人扶起来。” 两个保镖连忙就要上前,盛眠自己却站起来了。 她看得出来,盛钟已经是强弩之末。biqubao.com “爸......” 她才喊一声,盛钟就吐出了一口血,直直的朝后倒去。 本来刚刚在傅燕城说那句话的时候,盛钟就该倒的,但他还不确定盛眠有没有事。 现在确定了,再也支撑不住。 “爸!” 盛眠的眼里划过一道惊慌,连忙上前。 盛钟的眼里全是浑浊,将她的手紧紧地抓着。 颤抖吐出一句。 “离婚,不受......不受委屈。” 盛眠的脸上还有黑漆漆的灰尘,她连忙看向旁边的保镖。 “快!快送去医院!” 保镖赶紧过来,将人扶上了车。 但是盛钟的手一直都紧紧的将她拉着,不愿意放开。 盛眠的眼眶顿时红了,跟着上车。 来到医院后,医生把人推进病房进行抢救。 盛眠的手一直都被死死攥着,都勒出了红色痕迹。 抢救结束,她连忙问医生。 “怎么样?” 医生摘下脸颊上的口罩。 “盛小姐,盛先生大概还剩下三个月。” 从半年,变成了三个月。 盛眠顿时说不出话来,只是抿着唇,有些无力的坐在一旁。 盛钟已经戴上了呼吸机。 医生整理病房内的药品,补充道:“之前就不让盛先生出院,但他本人坚持,现在情况果然更糟了,以后还是要注意情绪,这个病会让他每时每刻都痛,根本睡不着。” 盛眠等医生走了,才看着自己被紧紧攥住的手,勒痕明显。 她沉默许久,看着外面漆黑的天色,才说:“爸,你别担心,我会和傅燕城离婚的。” 盛钟的手这才缓缓松开,仿佛连昏迷中都过不去傅燕城这个坎。 盛眠没说话,让盛家的保姆进来照顾。 她问一旁的保镖。 “傅总跟我爸说了什么?” 保镖有些犹豫。 盛眠轻笑,“没事,说吧。” “傅总说,他想离婚也不是一天两天,但凡盛家人有骨气,就该早点儿去老爷子面前说清楚,还说盛小姐你是什么德性,他比盛先生更清楚。” 盛眠听到这话,也难怪盛钟突然对离婚的事这么执着。 保镖站在一旁,“盛先生醒了,还是会想回家,他说不太喜欢医院里的消毒水味,而且他清楚自己没多少日子了。” 盛眠只觉得胸口难受的很。 其实在傅燕城冲进火场,将萧初晴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她在远处的角落看着,确实有一瞬间的怔然。 因为之前,他也是这样如天神降临,来把她救走的。 但是很快,她又恢复了冷静。 只要不喜欢他,就不会受伤。 萧初晴是他的白月光,他心心念念这么多年的人,他救萧初晴,情有可原。 但他无论如何,都不该在一个重病的人面前说这种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366/73707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