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眠听到他这个语气,就知道他是真的喝醉了,不然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她的脑子转得很快。 “不是,主要是这大半夜的,你来给我送狗,要是被我老公知道了,我不好解释。” 话音刚落,那边就变得沉默。 虽然隔着屏幕,但盛眠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压抑。 她刚想再说点儿什么,那边“啪”的一下挂断了电话。 盛眠愣住,还以为他是不小心挂断的,也就重新打了过去。 但傅燕城没接。 一遍没接。 两遍没接。 盛眠就再笨也知道,他是故意不接的。 眉心皱了皱,难道她刚刚有哪句话说错了么? 在他心里,她本来就是已婚的人设。 傅燕城看到她打两遍就没再打了,也就冷笑,看向一旁正胆大到想要坐在沙发上的粘粘。 “你在她心里,也不过如此。” 粘粘不懂,讨好的就要凑过来,傅燕城却已经上楼了。 以前傅燕城没回国的时候,粘粘就是在沙发上睡的。 整个山晓都是它的窝,所以现在傅燕城不搭理它,它直接就在沙发上趴着了。 而傅燕城因为心底窝火,压根就没注意到茶几上的电脑还有本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站在花洒之下,水珠淌过胸膛的时候,他还是觉得烦躁。 也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祟,他真想把这条狗卖了。 老公,老公,满脑子都只想着她那个出轨的老公。 她真应该去看看眼科。 盛眠打了两个电话,就不敢再打了,担心傅燕城生气。 傅燕城到现在都没有质问她的身份,看样子没注意到茶几上的电脑。 也是,他对山晓内的一切,从来都不关心。 她又给刘婶发了一条消息。 【刘婶,麻烦帮我把茶几上的电脑和本子收拾一下,放在我的房间里就好。】 刘婶习惯了早起,跟山晓内的佣人一样,五点过就醒。 傅燕城是六点起床,雷打不动,所以刘婶肯定更早出现在客厅。 盛眠松了口气,但想到粘粘,心里又惴惴不安。 一直到凌晨五点半,刘婶打来了电话。 盛眠失眠了一晚上,这一刻仿佛看到了救星。 “盛小姐,昨晚先生回来了?但粘粘好像睡在沙发上的......” 刘婶的心脏都在狂跳,不知道傅燕城有没有跟粘粘碰上。 盛眠深吸一口气,问,“我的电脑和本子收好了么?” “已经放到你房间里去了。” “好,刘婶,接下来你就当不认识粘粘就行了,就当它是跑来山晓的狗,记住,千万千万不要承认它是山晓养的。” 不然一切都穿帮了。 刘琼是向着盛眠的,这会儿也就只有点头。 “好。” 又听到傅燕城已经跟粘粘见过,她又是心惊胆战。 “盛小姐,这样真的没问题么?” 如果傅燕城要因为粘粘问责可怎么办。 “刘婶,只要你不承认山晓养过狗,傅总不会怪罪你的,他人其实蛮好的。” 刘琼只好半信半疑的挂了电话。 等傅燕城穿着西装下楼,桌上已经放好了早餐。 粘粘就在客厅内转圈圈。 傅燕城看到它,眉心沉了沉,“找点儿东西给它吃,应该是饿了。” 刘琼记住盛眠的话,也就开始演戏。 “先生,这也不知道是谁的狗,我想着你狗毛过敏,已经打算扔出去了。” 傅燕城坐在餐桌边,语气淡淡,“先别扔,养几天吧,你让人去买点儿狗粮。” 刘琼看他不仅没有怪罪,还让她去买狗粮,眼底就是一亮。 盛小姐说的果然没错。 “好,那先生打算养几天?它应该是有主人的吧?” “再说吧。” 傅燕城慢条斯理的吃完了早餐,直接去了傅氏。 在傅氏门口,他遇到了早就等在那里的盛眠。 盛眠应该是一夜没睡,眼睑处挂着黑眼圈。 “傅总,你看粘粘的事儿......” 傅燕城越过她,语气淡淡,“昨晚我喝醉了,看花眼了,它不在我那。” 骗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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