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怎么都不相信,劝老两口先别去,免得被骗,也不知道老两口从哪里得来的消息。 但是老两口去了几个小时,竟然真的拿回了三百万。 盛启去银行还款的时候,都有些不敢置信。 三十年的房贷,一下子全还清了,还剩了几十万。 “妈,提前还贷申请已经通过了,银行扣钱了,以后每个月不用还房贷了。” 刘胜男的眼底都是兴奋,接着又变成了贪婪。 “老大一家现在挣大钱了,三百万眼睛不眨一下就拿出来了,你没去看那栋别墅,漂亮得不像话,单层都可能有几百平,足够咱们一家搬过去,你这套就可以用来出租。” 盛启也有些眼热,但想到这些年父母都对那个大哥不闻不问,一次生活费都没打过,现在就要搬过去,也不知道大哥同不同意。 “妈,你不是说大哥还在医院昏迷吗?” “对,你大哥还昏迷不醒,二婚的老婆带了个儿子过来,要是你大哥有个什么不测,那盛家的公司和财产不都落到这个外姓的儿子手上,你大哥就两个女儿,一个叫盛眠,一个叫盛惟愿,你见过盛眠的,至于那个盛惟愿,就是一个病秧子,两个女儿能成什么事儿,到时候你把儿子过继一个过去,你大哥还不得对你感激涕零。” 盛怀刚也在一旁点头。 “你妈说得没错,女儿拿来有什么用。儿子,你赶紧跟我们去盛家一趟,你大哥都在帝都开公司了,你还害怕什么被辞职,咱们一家都能去盛家的公司上班!” 盛启一听这话,也有些着急了,大哥要是真的出事,这么多钱不就归二婚的老婆了? 他急得脸红,仿佛是自己的钱被人拿走了似的。 盛启是小儿子,老两口从小就偏袒小儿子,有什么好东西必然是想着小儿子的。 就连小儿子高考成绩还比盛钟低几分,都是让盛钟辍学,让小儿子盛启继续上大学。 后来盛钟一婚跟林慕烟,生了个没用的女儿,老两口也就越发不喜欢大儿子了。 幸亏小儿子争气,接连生了两个儿子! 老两口正兴奋着,又接到了电话,说是他们要再不去医院看望盛钟,趁着盛钟还没醒的时候刷刷好感,等他醒了,可就不认人了。 盛怀刚和胡胜男一想,确实是这个理,老两口马上火急火燎的要去医院,并且跟盛启交代。 “儿子,你就在家里等好消息,我肯定让你大哥过继一个孩子,到时候那家产就是你孩子的,盛家的家产也是你的。” 盛启兴奋的脸颊发红,点头。 “爸妈,那你们快去!” 胡胜男和盛怀刚马上就赶到了盛钟所在的医院,要进去看人。 但门口有两个保镖,死活不让他们进去。 胡胜男这个急啊,直接一巴掌甩到了保镖的脸上。 “你知道我是谁吗?!里面躺着的人是我儿子!你竟然不让我进去看他,你安的是什么心,而且你们两个还是保镖,那不就是我儿子养的狗!有什么资格对我们大呼小叫的!” 胡胜男就是一个泼妇,撒泼惯了,这会儿没如自己的意,马上就开始动手。 他们两口子都七十几岁了,保镖一推人,盛怀刚就顺势躺在了地上。 “天杀的,医生,快来给我老伴看看,这是要杀人啊。” 保镖的脸色很难看,马上给盛眠打了电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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