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巧了。 真是太巧了。 巧到盛眠都有些心梗的地步。 以后少不了又得跟林景见面。 而林景又是傅燕城的表弟。 林景也有些意外,直接走了进来。 “penny,你住这里?” 盛眠点头,脸上挤出了微笑,“林老板和女朋友?” 林景毫不避讳的一把搂过女孩子的腰,在她的脸颊亲了亲。 “是,看来你们要变成邻居了。” 盛眠继续扫地,很想说大可不必,她真的不想跟林景的女朋友成为邻居,何况林景的妈妈到现在还误会她才是林景女朋友呢。 如今他的正牌女友就在面前,盛眠真担心有一天傅女士上门,到时候就乱了。 不过仔细想想,傅女士大概也不会来这里。 毕竟林景向来舍得花钱追女人,给女人买房也不是一套两套的事儿,傅女士如果有心追究的话,大概也追究不过来。 想到这,盛眠也就安心了。 林景看到她一个人打扫,也就忍不住问。 “你老公呢?我买对面的时候,你这栋房子还没卖出去呢,你应该是最近才买的吧,刚跟你老公搬过来?” 盛眠浑身一僵,只觉得头疼。 确实,她今天才刚搬过来,但对面那栋早就卖出去了,林景先买。 盛眠就算想撒谎说自己很早就买了都不行,这个谎言实在拙劣,可老公的事情又该怎么圆? 站在林景身边的女孩子挽着林景,本来在盛眠出现的瞬间,她就充满了敌意,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跟林景很熟。 那些跟林景熟悉的女人,哪一个不是他的前女友。 她顿时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但现在又听到林景如是说,警惕瞬间消失了,原来是林景的朋友,真朋友那种。 她松了口气,笑着伸出手。 “你好,我叫陈冰冰,你叫我冰冰就好了,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其实盛眠看到这张脸的时候,也觉得有些熟悉。m.biqubao.com 直到陈冰冰的眼里亮了起来。 “呀,你是傅总的那个设计师,我在傅氏当前台,你第一次来傅氏的时候,我见过你,不过当时不是我接待的你,是我的同事,你长得很漂亮,我对这张脸有印象。” 竟然是傅氏的前台。 盛眠沉默了一下,有种怎么也飞不出,这花花的世界的错觉。 她哭笑不得,但还是得体的握了上去。 “你好,我确实是傅总的设计师。” “原来你已经结婚了,你真的很漂亮。” 得知盛眠不是林景的前女友,女孩很会夸人。 而林景本就自来熟,所以询问道:“可以参观一下么?” “可以,不过装修不是我设计的,是原主人留下的。” “但这装修也不错。” 因为盛眠一看就是刚搬过来,现在还在打扫,林景也不好过多打扰,参观了几眼,便带着陈冰冰去了隔壁。 盛眠一个人做卫生,直接做到了下午,给粘粘倒了一碗狗粮后,她又收到了盛钟发来的消息,问她和傅燕城出发没有。 盛眠抬手揉着眉心。 傅燕城,傅燕城,爸爸的眼里永远只有傅燕城。 她现在去哪里联系傅燕城,看来今晚注定要放盛家的鸽子。 她摸着粘粘的脑袋,却压根不知道,盛钟大概清楚她现在有些叛逆,所以这个电话打去了傅老爷子那里。 傅老爷子喜欢盛眠,连带着也挺给盛家面子,一听说那边连晚饭都做好了,也就亲自给傅燕城打了电话。 彼时的傅燕城还在开会,今晚有一个很大的应酬,涉及到最近一直在准备的那个收购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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