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歌谣》在几位嘉宾出场之后,主持人进行了采访和介绍。 这些环节完了之后,终于进入正式比赛。 节目组在开播前到处营销黄文凯和张思哲的事情,本期的看点自然是他们两人。 而身为一个成熟的节目组,肯定不会把这么有看点的节目放在最前面。 所以,最开始比赛的两位歌手是陈振生和马辉两人。 内娱最大的市场是情歌,情歌类型的歌王同样也是最多的,陈振生和马辉两人都是唱情歌的歌手。 不过,两人的风格相差很大。 陈振生唱的是一首温暖类型的情歌,唱得现场众人无比暖心,也算是在第一场就拿出自己看家本领。 而马辉则是更偏向于激情一点的类型,他的演唱方式和陈振生刚好相反,他是走的技巧流,更喜欢用技巧来诠释歌曲。 其实网上也有很多关于这种话题的讨论,一个歌手的唱功到底是技巧重要还是情感重要,有人觉得歌手就是要把歌曲唱好,而炫技绝对是对于个人唱功最大的展示。 又有人觉得歌曲情感最重要,过多的技巧会破坏歌曲表达的情绪,从而让观众很难代入进歌曲中。 陈振生和马辉两人刚好又是这两个类型的代表。 自然引起许多网友的争执。 “马辉高音用得太多了,听着很腻。” “我并不觉得腻,反而觉得很爽!”biqubao.com “我更喜欢陈歌王的那种娓娓道来,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无感,陈振生唱歌听得我想睡觉……” 最后投票环节。 节目组更多的是考虑歌曲的市场性,所以投票的权利交给了市场,所有观众都能扫描二维码投票。 当随后票数统计出来之后。 马辉以195万票的成绩,竟然领先陈振生的136万票! 从这一点来看,大众对于炫技方面的歌曲还是更加喜欢。 这也能从侧面来说明,现在的音乐比赛节目中,为什么大部分歌手都喜欢选择唱高音来证明自己,因为高音是大众最直观的感受。 在很多人眼中,能唱得多高就代表这个人有多厉害。 虽然这个说法在某些方面来说没错,但是太过片面化的审美之下,造成了整个乐坛都在追求极致高音的这个“病态”的现象。 说起来,是有些可悲可叹了。 …… 陈振生和马辉比完之后。 就到了第二组嘉宾,程菲和冯森。 冯森唱了一首伤感情歌,他有些烟嗓,非常适合唱这种类型的歌曲,再加上发挥得很不错,现场观众给了他热烈的掌声。 程菲作为四大娱乐之一神影娱乐的歌后,也算是内娱第一梯队的女歌手了,她在演唱方面自然没得说。 这次程菲并没有唱她自己的歌,反而唱的是陈琦那首《泡沫》。 这首《泡沫》也算陈琦的成名曲了,按道理来说,程菲身为歌后,她的唱功绝对比陈琦要好。 但是在演绎这首歌的时候,即便高音方面演绎得非常完美,却并没有让观众有比原唱好很多的感觉。 这种情况不仅是程菲这一次演唱,在星河爆火之后,他的歌曲经常出现在各大综艺节目中,但那些歌手的翻唱,无论是有没有改编,都给人一种莫名的违和感。 所以,最终程菲的票数只有109万票,冯森却有115万票,四大娱乐公司的歌后竟然在第一期就输了,这的确让人有些意外。 “星河的歌曲真不建议翻唱,他找的歌手太合适了,别人来唱没那味儿。” “可能是听多了原唱,听翻唱版本感觉进入不了那种情景。” “《泡沫》这首歌火了这么久,很多歌手都翻唱过,但真没有谁能唱得过陈琦,并不是说陈琦唱功有多好,只能说她的声音和《泡沫》是绝配!” “《演员》还不是,除了薛良谁能唱出那种感觉?” “可惜了,第一首歌选歌有问题,目前来看程菲票数最低啊,不会第一期她被淘汰吧?” 这一组的爆冷,让观众席响起一阵阵嘈杂。 原本大家以为程菲和陈振生差不多,但是没想到她却垫底了。 程菲回到座位上,眉宇间有些慌乱。 她倒不是怕淘汰,她怕的是第一个被淘汰,毕竟她可是歌后,第一期就被淘汰也太丢脸了。 想到这里,她看向剩下的黄文凯和张思哲。 这两人一个和金牌制作人合体,一个顶流歌王…… “完了完了……” 程菲低下脑袋,嘴里念叨着。 …… “接下来上场的这位歌手,大家应该都期待已久,他是rb风格当之无愧的顶级歌王,他的转音被无数歌手所称赞,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歌王黄文凯!!” 哗!! 主持人充满激情的声音响起。 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甚至有不少观众举着黄文凯的应援牌从位置上站起来,用尽全力欢呼着。 在观众的欢呼声中,黄文凯拿着麦克风来到舞台中央。 他并没有直接唱,而是看向张思哲的位置,嘴角扬起一抹讥讽的笑容。 “所有的争议,都要结束了,张思哲,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能赢你一次,也能赢你第二次,你永远都将是我黄文凯歌神之路的垫脚石!” 想到这里,黄文凯深吸口气,转头看向一旁的乐队人员,对他们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音乐声响起。 rb独有的节奏律动,让整个现场氛围都带着一种舒缓惬意的氛围。 前奏响完之后,黄文凯开始演唱。 因为rb在演唱风格方面显得很随性,通常会有各种转音出现,所以在演唱时,对歌手状态要求非常高,再加上炫技和情感融合困难,能唱rb的歌手很多,但能唱好的却很少。 不过,黄文凯能靠着这个风格成为歌王,在演唱方面自然不会有什么短板。 各种炫技,各种转音,让台下观众的欢呼声,掌声,此起彼伏。 “好强啊!”陈振生深吸口气,赞叹道。 “完了,我好像真的完了……”程菲捂着脸,心已经沉到了谷底。 其他人也都面带惊讶地看着黄文凯发挥。 而张思哲却收回目光,拍了拍旁边的那把木吉他,嘴角逐渐上扬。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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