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他这么刚的吗?” “不愧是林凯哥哥,简直太酷啦!” “这个林凯一直都标榜自己是个性少年,没想到竟然敢公然怼评委!” “把无知当成个性,我特么都替他尴尬!” “什么叫无知,我觉得林凯哥哥这首歌非常不错,里面那段rap非常带感,是这个评委没事找事!” “呵呵,脑残粉真特么可怕,这里是情歌之王,是唱情歌的地方,你在一首伤感情歌里面加rap,先不论好不好听,意境都特么被破坏了!” “很正常,林凯就是靠着这些争议才有现在热度的,他能怼评委我是完全没有感到任何的意外。” 镜头在各位歌手和评委身上来回切换。 弹幕疯狂刷屏。 林凯的粉丝觉得他这么做非常酷,非常有个性。 但很多路人却尬得脚趾都扣紧了! 现场的气氛也有些令人窒息。 “牛逼啊。”薛良叹了口气,眼中神情复杂,带着错愕又有悲哀。 错愕林凯的做法,又悲哀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 最终,镜头给到顾源身上。 面对林凯的回怼,他并没有任何生气,甚至有些想笑。 “我本来不想多说什么,既然你问了我这个问题,我就回答你,我们在音乐行业从事的是不同的工作,你在这个行业里面的身份角色,代表着你应该在台上,而我的身份代表着我应该在这里,所以你好好想想,如果让你来评论音乐,你能吗?” 顾源条理清晰地反驳了林凯。 现场氛围更加火药味十足。 镜头给到林凯。 而后者却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刚才说的那些话,只不过是他觉得自己的人设应该说的,所以面对顾源的反驳,根本找不到该怎么去接话。 这下,压力来到林凯这边。 最终他实在找不到反驳的话语,对顾源冷哼一声,竖起大拇指:“你厉害,我给你大拇哥!” 顿时现场所有人都在憋着笑。 甚至连工作人员都没有忍住。 一个人能没文化到这种程度,绝对属于极其罕见的事情,哪怕圈内很多艺人被说是文化沙漠,但这个林凯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 “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本期比赛的踢馆选手薛良!!” 主持人见争论已经分出胜负,顿时前来救场。 而薛良在听到主持人喊他的时候,顿时从吃瓜状态中回过神来。 然后拿着麦克风朝舞台上走去。 …… 华纳。 已经晚上十点。 天后李璇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杜峰刚准备下班,看到李璇还没走,顿时去隔壁的茶水区接了两杯咖啡,带着笑意来到她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请进。”李璇的声音在办公室内响起。 杜峰推开办公室门。 “小璇,怎么这么晚还没走?”他见李璇坐在沙发上,正看着投影仪上的唱歌节目,“喝咖啡吗?” “放这儿吧。”李璇见他都已经端来了,也没有拒绝、 “这是《情歌之王》的节目?”杜峰很自然地在她旁边坐下。 “嗯。”李璇嗯了一声。 “怎么,你想去参加这个节目?”杜峰轻笑一声,将自己那杯咖啡放在茶几上,接着说道,“这种节目的体量对于你来说小了些,咱们马上要去参加恋综了,如果你真想在舞台上唱歌,到时候我让公司去和节目组说一声,让他们在综艺里面加个唱歌环节。” 他们参加的这期综艺节目,是神影娱乐在策划制作,也算是华纳神影两大公司的合作,想让他们在节目中增加一个唱歌环节,对于杜峰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只是在看星河的这首新歌而已。”李璇摇了摇头。 杜峰这才恍然,旋即笑着摇了摇头:“一个小角色而已,有什么可看的。” 在他看来,星河只是他这次成神路上的垫脚石而已,而且还是最基础的那种。 如果不是最近这个星河热度很高,他都懒得去踩这块垫脚石。 李璇没有接话。 而是将目光放到节目中。 舞台上的薛良已经准备好。 灯光师,乐队老师都准备就绪。 薛良看着台下的观众,握着麦克风的手都不自觉地微微发抖。 倒不是因为紧张,他的舞台经验非常丰富,上过大舞台,也去过酒吧驻唱,甚至还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巷尾摆摊唱过歌。 所以,这种程度的现场,他是不会有任何紧张感的。 不是紧张,而是激动。 这么多年了,他终于又能站在舞台上,站在聚光灯下唱歌。 目光看到鉴音团的顾源。 后者也正在看他,眼神中带着复杂的情绪。 薛良对他微微一笑,最后看向乐队老师点了点头。 前奏响起。 钢琴家弦乐的组合,是情歌里非常经典的开场。 这两种乐器,在情歌里面就是大杀器,只要一出现就能营造一个非常有感觉的氛围。 大屏幕上,出现歌曲信息。 《天后》 演唱:薛良 词:星河 曲:星河 很多人在猜测这首歌会是星河的新歌,但是真正看到这首歌出现时,不少人依旧有些惊讶。 而且,在看到歌名的时候,不仅节目中的几个歌手愣住了,就连鉴音团的三位评委也都愣住了。 现场观众甚至发出阵阵哗然。 “天后?” “星河的新歌竟然叫这个名字,让人很意外啊!” “这个歌名是唱圈内艺人的歌曲吗?” “我觉得有些不简单,突然感觉有种莫名的兴奋是怎么回事……” “情歌,歌名叫天后,有点意思……” “会不会是巧合啊?” “屁的巧合,现在溯河粉丝要把星河给喷得面目全非了,而他的新歌又叫这个名字,绝对是有心设计的!” 主要是现在星河和溯河之间并不融洽,经过华纳的炒作,溯河粉丝和李璇的粉丝对星河敌意非常大。 很难不把两人联系起来。 “终于找到借口, 趁着醉意上心头, 表达我所有感受……” 前奏已经结束。 在观众的猜测中,薛良终于开口,他那富有磁性的嗓音,再带着非常有特色的胸腔共鸣,一开口就让整首歌伤感的氛围再上一个层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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