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洛的手搭在曲婕肩上,“小婕,以后这种话还是让我来说吧!” 曲婕抬起头,没太理解沈洛的意思,“什么话?” “我以后会对你很好,不让你受一点委屈,”沈洛摸上曲婕的头,“安全感应该是我给你的,不能再跟我抢活儿。” 曲婕凤眼婉转,露出一丝娇羞,“好!” 曲婕说完,主动靠在了沈洛的胸前,双手环住了他的腰。 曲婕的举动触动了沈洛的某根心弦,原来他的女孩也是娇柔的,也需要疼爱的,他把曲婕抱着怀里,亲亲她的额头。 曲婕心中一暖,她的傻小子总算开点窍了。 路过的学生都瞪大了眼睛,哇去!这还是他们学校的大姐大吗?怎么跟个小女人似的。 关注的人太多,曲婕在沈洛怀里,冷眼看向望过来的学生们,他们被曲婕的眼神吓得慌忙逃走。 “你下午是不是还有一节课?”沈洛突然问道。 曲婕“嗯”了一声,“你要先回公寓吗?” 沈洛现在的课不多,他现在的重点是在准备考研,没课的时候他基本都回公寓学习,曲婕很少打扰他。 “我陪你去上课怎么样?” 曲婕诧异地抬起头,“你要陪我去上课?” 黄珊转去了法律系,她现在都是独来独往,只有中午在食堂能和沈洛一起。 沈洛点点头,“可以吗?” “当然可以,”曲婕还是有些犹豫,“不会影响你学习吗?” “不会!”沈洛笑笑,拿出耳机,“你上课,我听英语,互不打扰。” 曲婕笑颜如花,“好!” 沈洛看呆了,他的小婕今天笑得好甜,好想亲亲。 他低头在曲婕唇上啄了一下,“我们走吧!” 曲婕舔舔嘴唇,好像有点甜呢! …… d市丁家。 何茵住进丁家别墅已经一周多了,每天睡到自然醒,衣柜里的衣服,每一件都过万,还有各种名牌包包和鞋子。 这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真是太棒了,她轻抚着小腹,一定要是个儿子,这样她就能在丁家站住脚了。 何茵在丁家过得舒服,唯一不如意的就是丁夫人了。 丁夫人对何茵处处嫌弃,嫌她长得过于妖艳,当着她的面就叫“狐狸精”。 不知道丁志义是怎么和他老婆讲的,丁夫人再嫌弃她也没有赶她离开,可能也是顾忌她肚子里的孩子吧! 何茵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她翻着手机,刷到了一条商业新闻:【贸东集团的二小姐招婿进门】 她本想着划过去,却被图片里的新郎吸引住了目光,何茵放大图片,看清新郎后,心中钝痛。 是贺维,他居然入赘到了豪门。 何茵紧咬着下唇,男人果然都很现实,他这样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吧! 不过,何茵很快就心里平衡了,她没得到贺维,但至少还跟贺维滚过床单,而褚柔呢?到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就算褚柔又找了个小总裁男朋友能怎么样,一个总裁年薪不过几百万,哪能和这丁家比呢! 再说褚柔的男朋友比她小好几岁,等过几年褚柔人老珠黄了,还不得甩了她,哼哼,真想看看她到时有多惨。 何茵关掉手机,有点饿了,想去厨房找点吃的。 她身上还穿着真丝吊带睡衣,避免丁夫人对她指指点点,把外袍披在外面出了房间。 午饭时间已过,厨房里已经没有佣人了。 何茵翻了一遍,没有找到任何吃的,有些委屈,之前厨房都会给她留一份饭菜的,今天却什么都没有,肯定是丁夫人故意这么做的。 不吃,肚子还太饿,没办法,只能从冰箱里找了袋面包准备回房间去吃。 一转身撞入一个人的怀里,何茵抬头一看是丁志义。 她惊慌地往后退了一步,四处张望着,怕被人看见,还好附近没人,“丁总,你没去公司吗?” 丁志义盯着何茵的胸口看,她的外袍松了,里面的光景若隐若现,让人看得心痒。 “没吃午饭?”丁志义瞥了眼何茵手里的面包。 这一问,何茵泪光盈盈,嘟起嘴巴,“我下来晚了,什么吃的都没有,只能吃面包了,我饿了,肚子里的宝宝也饿了。” “明天早点下来吃饭。” 丁志义让开路,“回房间吧!” 何茵咬咬下唇,红着眼睛上楼回房间去了。 丁志义也跟着上去了,在何茵关门之前走了进去。 何茵愣了一下,“丁总,你怎么进来了,不怕夫人看见吗?” 丁志义反锁上门,回手解开了何茵的外袍,手伸了进去,“她去美容院了,没几个小时回不来的。” 何茵心里一喜,她好几天没看见丁志义了,今天这么好的机会她可不会放弃。 她主动搂住丁志义的脖子,把胸脯往上挺了挺,夹着嗓子小声哼叫,“丁总,人家好想你呀!” “小骚货,”丁志义用力捏了一把,“哪里想了,怀着孕还不消停。” “人家就算怀孕也可以让你舒服的。”何茵的舌尖伸出来舔了一圈嘴唇。 丁志义眼里冒着欲光,他在外面不是没有女人,但像何茵这样又骚又浪的可不多,确实是个会伺候人的玩意儿。 “你不是饿了吗?”丁志义解着皮带,“来,爸爸喂你吃点有营养的。” 何茵咬着下唇,为了今后的豪门生活,她忍了! 半小时后,何茵靠在丁志义怀里喘息着,这是个体力活,再加上她腹中空空,何茵很累。 丁志义爽过后,他很满意,拿出手机给何茵转了十万块钱,“去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 “谢谢丁总!”何茵看到转账金额,很高兴。 有人给丁志义发来一张照片,何茵在他怀里,随意瞟了一眼,然后惊呼道:“褚柔?” 丁志义瞥了何茵一眼,指着照片中的人问道:“你认识这个女人?” “认识,她是我的同学,”何茵不知道丁志义怎么会有褚柔的照片,“丁总,你怎么会有她的照片?” “她就是那天和丁振发生冲突的女人。”丁志义说道。 何茵仔细看着这张照片,应该是饭店摄像头拍的,里面五个人,她只认识两个人,“这五个人里,我只认识褚柔和她的弟弟沈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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