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霍渝岑确实不愧豪门贵公子的称号。 一米八的身高,身材比例比模特还要好,两条大长腿被黑色的西裤包裹着。 宽肩窄腰,身姿挺拔,漂亮精致的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容,极爱一双灰色的眼睛充满了魅惑,目光所到之处,总让人产生一种错觉。 他对自己满含深情,让人忍不住会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加上他这无时无刻都漫不经心的模样,和游戏人间的姿态,更是吸引异性的目光。 光看何菲就知道了。 她激动的用力地攥着江媛媛和顾晓的胳膊,双眼亮晶晶的,“是我岑哥!是我岑哥!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能和我岑哥这样近距离的接触!” 江媛媛和顾晓用力的抽回自己的胳膊,“你激动就激动,别捏我们胳膊啊!” 这人手劲儿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两人的手腕上都被握出了一圈红色的印记。 顾晓吹了吹手腕,“我说你至于吗?不就是长得漂亮一些吗?你何大小姐见过的帅哥的还少吗?” 江媛媛更是连一点儿意见都不想发表,她正在四处探寻她女神的身影。 小叔叔到底是怎么回事? 人家主办方都过来了,他怎么还没有到,这人怎么这么磨叽? 她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桑桑姐了,这段时间忙着期末考试,累的她脑袋都大了,真不知道,到底是谁发明了考试这种东西! 真的太祸害人了。 霍渝岑是宴会的主办方,加上他这一张漂亮好看的脸,一出现就成为了众人的焦点,尤其是女人的焦点。 这就引起了一些男同胞的不满了。 任谁都不想看到自己带过来的女伴,对着其他男人发花痴。 “果然,名门贵公子就是名门贵公子!就这通体的气度,周身的气场,这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吸引众人的目光,他简直就是众人的焦点!” “形容的非常贴切,非常准确!非常有道理!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 这样的言论充斥着整个宴会厅,可能是议论的人太多了,终于引起了别人的反感。 “呵呵,还名门贵公子呢,霍家不过就是归国华侨,这哪里算得上名门?也就只有没有见识的人才会这么认为。估计这些人是没有见过什么叫什么的名门。” “这些人只顾着看脸了,他们能懂什么?一群没见识的人,要真的说名门,四爷才是真正的名门吧?” “对对对!江家传承百年,这可不仅仅是名门,这要是放在古代,这妥妥的世家!” “要说气度,礼仪,周身的气场,那四爷也是稳稳地压过霍渝岑一头。” “最重要的是,四爷可是江氏集团的总裁,江家这个庞然大物真正的掌权者。而霍渝岑不过就是霍家的小少爷而已,两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还有就是渝瑾珠宝,前几年还挺不错的,但是近些年来,明显在走下坡路,我听说渝瑾珠宝的原材料供应出了问题,现在除了镇店之宝之外,很少出现高档翡翠了。”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现在翡翠矿产开掘的差不多了,翡翠资源同样越发的稀有,就是缅甸那边,都已经在限制开采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渝瑾珠宝应该很难解决原材料的问题了。” “所以说嘛,如果渝瑾珠宝再不寻求解决方案,寻求突破,这个品牌迟早会销声匿迹。” “还迟早呢?就这两年,渝瑾珠宝就已经很不行了,相比之下,金缕楼那才叫一个蒸蒸日上。别的不说,就那珠宝大赛的奖项,金缕楼就不知道拿了多少了。” “金缕楼的存在已经突破了珠宝品牌本身的意义了吧?其他珠宝品牌做的再大,广告再响,销售量再好,那也只是做好了一个企业,做好了一个品牌而已,可是金缕楼,它可是还承载着传播咱们的传统文化的责任。” “说到这个,我就佩服四爷,生意做的大,做得好就算了,他还热衷于宣传我们的传统文化,听说每年在这方面的投入,就有好几亿。” “我也是相当佩服,别的不说,就说金缕楼,每次金缕楼在国际上拿奖,或者是参加国际上的珠宝展,都是咱们的传统文化对外的宣传窗口,金缕楼的珠宝在欧美地区的销量特别好。” “所以说,不管比出身,比家世,还是比事业,比担当,四爷都甩的霍渝岑八百条大街好吧,这不知道这些人有什么好吹的。” …… 一开始这样的言论还都是小团体,小面积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的,这一番言论就在宴会里扩散开来。 虽然这宴会厅够大,可是,说的人多了,难免会被正主听到。 霍渝岑只是去端一杯酒的功夫,短短的一段路,就听到了不下六次这样的讨论。 他晃动着高脚杯,看着殷红的液体在水杯中打着旋儿,眼睑微垂,似笑非笑,四爷? 江淮景是吗? 有意思。 霍渝岑的沉默倒是让一边的张晚暗中窃喜,她的机会到了。 “这些人真有意思,江四爷今年多大了,岑少才多大?把他们放在一起对比,这不是以大欺小吗?” “张小姐说得对。”身边的人跟着附和。 张晚微微一笑,“江淮景可是比岑少多吃五六年的大米呢,如果这样,江淮景还比不上岑少,那他也不用活了?” 她低头,抿了一口红酒,“还有金缕楼,这是江家的祖产,金缕楼的年纪可比江淮景还要大了吧?” “它发展的这么好,和江氏集团每一任总裁分不开,和金缕楼的经理分不开,还有那些老手艺匠人,这怎么就成了江淮景一个人的个功劳了?” “就是,就是!我看这些人就是闲的没事蛋疼!” 周围的人听了,都觉得很有道理。 张晚很是满意这个效果,她继续添砖加瓦,“他们是嫉妒了,嫉妒岑少的优秀,嫉妒他的样貌,他的家世,他的事业,他的成就。” “可是他们自己又比不上,这不,只能拎出来一个对照组,打击岑少,满足他们的私心。” “真是好笑!就算是他们想打击岑少,也要找一个同等水平下,势均力敌的吗?拉出江淮景来,真是好笑!他能和岑少比吗?” 张晚声音温柔,带着独有的腔调,讽刺的味道极重。 桑以安是真的没想到,她这刚过来,就吃了这么一个大瓜。 当着她面嘲讽她师兄,这能忍吗? 必然不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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