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以安直接将人领回家,将陆泽旭送她的那八匹丝绸都拿了出来。 陈宜年轻的时候可是国营纺织厂里的骨干,平日里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这些布料了。 她都不用上手,光看色泽,都知道这是难得的好料子。 “陈姨,你看哪个合适我穿?”桑以安问道。 陈宜目不转睛的盯着这八匹布料,小心翼翼的上手一撮,感受到手指的细腻顺滑,笑呵呵的说道,“都做都做,做八套!一天一套,换着穿!” 桑以安:“……” 虽然她很想尝试可清新淡雅,可风情万种的旗袍,但是,八套,是不是有些太多了一些? 而且,她还想准备在超市里卖这些丝绸,给她的小超市吸引顾客呢! 见她迟疑,陈宜激动劝道,“你听我的,这些云锦如果不做旗袍,真的白瞎了,你身材这么好,穿旗袍最合适了。” “云锦?”桑以安对布料不了解,她只知道是丝绸,其中具体是什么分类,她就不知道了。 “对,这料子一看就是云锦,色泽光丽灿烂,状如天间云彩,锦纹绚丽多姿,最关键的是,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料子上的花纹色彩各异。” 只要一谈到布料,陈宜都非常自信,什么料子,什么特点,她如数家珍。 她抽出梅花纹路的一段,更换不同的角度展示给桑以安看,雪白,银白,微粉,淡粉,粉红,当真是美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你这布料应该不是大机器出来的,更像是经验丰富的老手艺人织出来的。” 陈宜下意识说道。 桑以安心里震惊,果然是一辈子和布料打交道的人,连手工织出来的和机器上出来的都能分辨的出来! “你放心,保证不能毁了你的好料子,要知道当年,我最擅长的就是做旗袍。” 陈宜很是手痒,她做了一辈子的才裁缝,最喜欢的就是做衣服,只是现在找她做衣服的人少了,即便是有,也都是整装,旗袍她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尝试过了。 桑以安想着,她想要好布料可以再同陆泽旭以物易物,也就同意了陈宜的提议。 陈宜动作那叫一个迅速,立刻回家拿了专门的剪刀,唰唰唰的将八匹布料每一匹都按照桑以安的体形裁了一段。 “陈姨,咱不着急,不用连夜开工,伤眼睛。”桑以安连忙叮嘱。 “知道了,知道了,小小年纪,比我这个老婆子还唠叨。” 陈宜随意挥了挥手,精神百倍,脚下生风,那模样,当真是恨不得立刻开工。 桑以安一手插着裤兜,不禁感慨,“果然,女人还是得搞事业!这不,精神就来了。” “所以啊,你少看点帅哥,多搞搞事业吧。”小鹦鹉从窗外飞了进来,直接落在了桑以安的肩膀上。 “熬夜加班太危险了,容易猝死,还是少搞点事业吧,就像现在这样,十天半个月来上一次就行。” 桑以安现在每天都早睡早起,每天早上还能跑个五公里,锻炼一下身体,白天开店,监工,练字,在粉丝群里欣赏一下男神的盛世美颜,这样规律的生活,她觉得非常好。 “嘎!!”小鹦鹉噌的一下张开了翅膀,惊叫出声。 “已经这么久没有交易了吗?” 桑以安侧目,不解的看着它,“久吗?也还好吧?再说了,你多久没开门,你不知道啊?” 小鹦鹉抬头,呆呆的看着棚顶,开始自我反思。 突然获得自由,这几天它又是飞出去浪,又是享受美食,加上桑以安送给了它一个大宝贝——pad,它每天还能看动画片,小日子别提多舒心了。 每天都快乐到飞起,导致它已经忘记了本职工作。 它猛地摇头,不行不行,得尽快开工,之前两起交易的能量,它都用的差不多了。 “交易,交易,今天晚上就交易。” 小鹦鹉噌的一下飞回了自己的鸟笼子里,而桑以安白色的半袖上,又是两个鲜明的黑色爪印。 看着新鲜出炉的爪印,桑以安磨牙,“你下次要是再弄脏我的衣服,我就烤了你!” 小鹦鹉身子一抖,“嘎!一失业宅女竟在家生烤可爱鹦鹉,究竟是为哪般?” 桑以安无奈扶额“老门啊,少刷点微博论坛知乎,可以吗?” 小鹦鹉歪着脑袋,一双豆豆眼尽是疑惑,“为啥?” 桑以安冷漠脸:“会变蠢。” 小鹦鹉:“……” 它踩在笼子中间的树枝上,整个身子转了过去,面对侧门,只将屁股留给桑以安。 想念交易的不只有生门,还有大梁的小太子——陆泽旭。 这段时间他在宫里过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肆意妄为。 不用早起上课,不用做功课,不用练习骑射。 早上睡到自然醒,吃了早膳出宫溜达一圈,感受京城里的平民百姓生活。 结交一些有趣的年轻人,这个诗会走一圈,那个文会露露脸。 青楼一起听个曲,画舫一起喝个酒,银楼一掷千金,那叫一个快活。 每天吃着从超市里买来的小零食,再拎着从超市里买到的化妆品去太后的宫里坐上半个时辰,陪她老人家唠唠嗑。 他把太后哄得每天都是笑呵呵的,就算是皇上要斥责他几句,太后都会帮着他说话。 陆泽旭发现,在他放下对父爱的渴望之后,他的生活每天那都是有滋有味的。 一切都按照他预计的发展,已经有御史谏言,说他行为不端,终日只知道玩乐,不思进取,不配储君之名。 他本以为父皇会借此机会,直接废除他太子之位,他都开始盘点他的库房,畅想以后天高任鸟飞的美好生活了。 谁知道,奏折留中不发,搞的他白高兴一场。 不过,他这库房不盘点不知道,一盘点吓一跳,他手里的现银并没有多少,多的都是药材,绸缎,玉器,书籍,再就是母后的私房。 这要是真的被废了,把他逐出京城,随便扔到一个贫困的封地,那他还怎么享受生活? 还是姐姐说得对,手里得有银子。 陆泽旭一连几日,都在思考赚银子的方法,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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