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用不可理喻的眼神看着苏小媚。 这位从前的秦四小姐被秦家赶出来,果然是有原因的。 都什么时候了,还弄不清情况。 夫人能够给她雪中送炭,送来十万块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她居然还不满,还怀疑他私吞了她的钱。 真是让人觉得好气又好笑又可怜。 “苏小媚小姐,夫人给的钱都在卡里了,我并不知道密码,她交代了,密码是你的生日。”那男人神色不变的对苏小媚说道,“卡已经交给你了,我先走了。” 说着,他不顾苏小媚的呼唤,直接转身离开了这家小诊所。 苏小媚捏着手里的卡,如同捏着自己的性命一般。 她以后就要靠着这点钱活下去吗? …… “少夫人,少夫人,给你说件事儿。” 在沈漓鸢带着凌旗去沈潇潇和沈瑜的医馆时,凌旗神秘兮兮的凑到沈漓鸢身边小声的道。 “什么事儿?”沈漓鸢看着凌旗那双发亮的眼睛,不由的奇怪。 这家伙怎么看上去贼兮兮的。 “嘿嘿,我刚刚得到消息。”凌旗笑了两声,“秦家那个四小姐,秦吟霜,哦不,现在又成苏小媚了,秦家将她除了族谱,打了一顿赶出秦家了。” “嗯?”沈漓鸢有些诧异,苏小媚被绑架的消息刚过去没多久,就又迎来了这个重磅炸弹,这个女人还真是能搞事情啊!biqubao.com “是真的假的?”沈漓鸢下意识的问道。 凌旗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这还能有假?我们的消息若都有假,我们恐怕早就被少爷给赶走了啊!” 沈漓鸢笑了笑,她现在根本不关心苏小媚的消息。 毕竟苏小媚不管是秦家四小姐,还是从前那个一文不名的苏小媚,都不能对她有什么阻挡,她们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有蓝晞烨在她的身边,她身边就仿佛撑起了一柄大伞,将所有的风雨都为她遮挡了。 那些糟心的人和事儿,根本就近不了她的身。 “哦。”沈漓鸢听凌旗这样说,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便继续往沈瑜的医馆而去。 今天是沈瑜医馆开张营业,她得去恭贺一下。 在寸土寸金的京城核心地段开一个1000平的中医医馆,并不简单。 别说钱,就一系列手续,都会让普通人找不到北。 还好有蓝晞烨暗中帮忙,沈神医的医馆用最快的速度简单装修完,就开张营业了。 这里聘请了好几位有经验的老中医坐堂,熬药、理疗、针灸、按摩……这些项目都有,治疗普通人的一些头疼脑热是足够了。 而沈瑜作为“神医”,自然是只管医治疑难杂症了。 “沈瑜医馆”这个招牌一挂上去,京城里曾经让沈瑜医治过的有钱人几乎就要奔走相告了。 那位名满京城贵族圈的沈神医又回来了! 沈漓鸢来到沈瑜的医馆外面时,发现这医馆外面已经堆满了恭贺的花篮子,几乎无处落脚,热闹得不得了。 这些花篮子大部分都是那些沈瑜曾经的老主顾送来的,沈漓鸢和蓝晞烨自然也贡献了不少。 沈漓鸢暗自咋舌,早知道沈瑜在京圈的名气这么大,她何必送什么花篮来为医馆造势?直接送礼金呗! 沈潇潇看到沈漓鸢过来了,立即迎了出来,“姐,你来了。” “嗯,好热闹啊!”沈漓鸢左顾右盼笑着道,“以后你们这医馆一定会生意兴隆。” “借姐吉言啦!”沈潇潇也笑得合不拢嘴,她以后就能跟在父亲身边学医了,也算是找到了人生目标。 两人寒暄着,一个穿着华贵的妇人挤了过来,冲着沈漓鸢用惊喜的语气道:“这不是沈小姐吗?你也认识沈神医啊?” 沈漓鸢记不起眼前这个妇人,只是礼貌的点点头。 妇人却并不觉得尴尬,反而是笑着自我介绍,“我是陆家的人,陆蓉蓉的姑妈!我叫陆芳菲,在陆家这一辈排行老三。” 陆蓉蓉的姑妈? 她跟陆家的人不熟,也不想熟。 主要是陆蓉蓉这偏执的女人,真是让她很烦。 “哦,原来是陆夫人,幸会。”沈漓鸢再次礼貌的点点头,并没有想要跟眼前这位陆家女聊下去的欲望。 “沈小姐,之前在蓝老爷子的寿宴上见过你一面,真是惊为天人,你长得太漂亮了!”陆芳菲开始不遗余力的夸赞起沈漓鸢来,彩虹屁跟不要钱一般的往外输出。 “陆夫人过誉了。”沈漓鸢淡淡的道,“今天陆夫人也是来恭贺沈伯伯的吗?” “哎呀,可不是么?”陆芳菲脸上笑意盈盈,又露出了感激之色,“当初就是沈神医治好了我的头疼,哎呀,你都不知道,我那头疼去了多少家医院,都找不到原因,疼得我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人都快疯了!还好遇到了沈神医,给我扎了几针,喝了点药,嘿,就好了!” 她飞快的说着,两眼放光,仿佛是真心感激沈瑜的“救命之恩”一般。 沈漓鸢却明白,这样的病,在沈瑜这儿,只是小病罢了,而这个陆芳菲故意用这样夸张的语气说出来,是想要——跟她套近乎。 看来,陆芳菲是知道沈瑜跟她和蓝晞烨的关系匪浅,甚至可能猜到了蓝晞烨的腿就是被沈瑜给治好的。 外界传言蓝晞烨的腿是被沈漓鸢给治好的,其实信的人并不多。 一个毫无医学背景的女人,怎么可能将蓝晞烨残废了十多年的腿治好? 要知道蓝晞烨的腿,那是找遍了国内外的名医去医治的。 可陆芳菲跟她套近乎的目的是什么呢? 沈漓鸢嘴角挂着得体的微笑,顺势跟陆芳菲寒暄了两句,正准备抽身离开的时候,陆芳菲又不着痕迹的挡在了沈漓鸢面前,一脸歉意的道,“沈小姐,之前我们家蓉蓉不懂事儿,很多地方多有得罪,还请你大人大量,多多海涵!” 沈漓鸢有些意外,微微抬眉,“陆夫人……不必这样,陆小姐虽然很多次对我出言不逊,但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听说她因为身体不适,出国去养病了,我祝她早日康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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