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在电视的喧闹声中睡着了,嘴里还叼着一只鸡爪子。 保姆悄悄过来给她盖上了一张薄毯子,一回头便看到蓝翎轩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黑暗中,仿佛在看着这边。 那突然出现的黑影,吓了保姆一跳,当她看清楚蓝翎轩之后,才道,“蓝先生是你啊,怎么不开灯啊?饿了吗?我给你做点吃的去。” 蓝翎轩又看了保姆一眼,摇了摇头,“你去睡吧,我坐一会儿。” 说着,他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在灯光下,棱角分明的脸,非常英俊。 保姆赶紧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这个家里,她总感觉到一阵诡异。 经常发疯的女主人,沉默异常的蓝翎轩,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家庭,没有所谓的母慈子孝,只有无尽的吵闹和让人窒息的沉闷。 若不是薪水开的高,又没有多少活儿干,她是真的不想在这家做工。 “蓝先生真可怜。”保姆关上门,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多好的一个孩子,钱太太怎么忍心这样对他呢?” 蓝翎轩缓缓的坐到了沙发上,坐在了钱凤的身边。 他就那么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钱凤。 他有多少年没有好好看过他的母亲了? 原来熟睡的钱凤,面目也并非那么狰狞,发胖的脸上,依稀能够看到当初的一点清秀的五官。 他就那样沉默的看着母亲。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黑暗中想起他低低的声音,几不可闻,“是不是觉得活得很累很痛苦?” “为什么非要这样活着呢?” “其实这样活着你也一点都不开心,对吧?” “我也不开心。” “不如我送你去一个开心的地方?” …… 这声音飘忽不定,如同梦呓。 似乎出现过,似乎又从未出现。 次日钱凤醒来,伸了个懒腰,又觉得肚子饿了,大声嚷嚷着,“早餐准备好了吗?” “好了,好了,钱太太,您过来吃吧!”保姆连忙应着。 钱凤坐在餐桌前吃了起来,快结束时才问道,“那小兔崽子呢?怎么没见他?又跑哪儿去了?” 保姆笑着道,“蓝先生一早就出去了,说是去见一个朋友,然后准备去海城的事情。” “哼,算这小子开窍了,知道上进了。”钱凤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满意之色,不无炫耀的对保姆道,“等他以后接手了蓝家的生意,老娘就有花不完的钱了,不用像现在这样憋屈的窝在这里!” “哎哟,钱太太,您这可是高档公寓,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地方,您已经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羡慕的人啦!”保姆赔笑着。 钱凤鼻头里哼了一声,一脸的不屑,“你是没见过真正的贵族和有钱人,这点钱算什么?人家身上拔下根汗毛也比咱们的腰粗!” “可恨蓝家的那个老头子,老娘给他生了个儿子,却连点蓝家的门都不让我进!那老不死的,迟早会有报应!等那小兔崽子出息了,会接我回蓝家的!” 钱凤开始絮絮叨叨,保姆也只能在一旁时不时的附和两句,心中却充满了鄙夷。 因为钱凤时不时的就会将这个话题给翻出来说上一说,好像给一个老男人生下私生子是多么光荣的事情,被人嫌弃不让她进门,那老男人就该天打雷劈。 保姆心里想,我要是那个男人,也不会让你这样的一个女人进门! …… 蓝晞烨让凌风暗中给蓝翎轩帮忙,他要去海城,不可能单枪匹马的去,可他根本没有什么人脉,更是不像蓝晞烨这样,从小就按照未来家主的身份来培养,身边有凌风这样的保镖还有好几个助理,想要做什么事情,只需要吩咐一声就好了。 一切都只能他自己去操心,蓝翎雄只是让自己手下一个经理跟着他,让他熟悉流程。 而那个经理也是看不起蓝翎轩,什么都不愿意教他。 这样贸然去海城,蓝翎轩还真不知道能不能完成那么简单的一个任务。 好在有凌风将蓝晞烨培养的两个职业经理人送给了蓝翎轩,才将他的行程和计划给安排了下来。 蓝翎轩就这样带着几个人踏上了去海城的飞机。 当蓝晞烨知道同去的还有钱凤那个疯女人时,一时之间愣住了。 又不是去旅游,带上钱凤做什么? 蓝晞烨不能理解。 后来才听凌风说,是钱凤非要跟着一起去,生怕儿子长翅膀飞了。 蓝晞烨皱紧了眉头。 他知道钱凤管蓝翎轩管的严,可是连儿子出差都要跟去,这就不是管的严的问题了,这是心理有问题吧? 他想着,等到蓝翎轩回来,他好好跟蓝翎轩谈谈,不要让钱凤过多的干涉他的生活。 如果蓝翎轩这趟海城之行顺利的话,还能赶回来给蓝老爷子过生日。 当然,他是不能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宴会上的,只能私下里给老爷子祝一下寿,所以他回来与不回来,其实差别不大,这也是蓝翎雄毫无顾忌的安排他去海城的原因。 在蓝家人知道蓝翎雄让蓝翎轩去海城之后,都以为蓝翎雄是不愿意错过蓝老爷子的大寿宴会,才会派蓝翎轩去。 蓝老爷子的生日宴很快就到来了。 整个京城的上流社会圈子就像是提前过年一般,各家女眷都在准备着漂亮的礼服,好在宴会上漂漂亮亮的露个面。 各大家族的当家人们也难得的齐刷刷的聚在一起,应酬得好了,说不定就能谈出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的合作。 公子哥儿们都在看宴会上有没有漂亮的女孩子,看对眼了,要是门当户对,就让家里人去说说亲,来个强强联手什么的。 …… 所以,这样的宴会,从来都不仅仅是宴会。 蓝老爷子原本不想大办,可他也知道不知道多少人期待着这场宴会,没有办法,只能够搞一搞了。 京城最大最豪华的酒店提前三天就已经被包场,开始布置宴会现场,在所有人的期待中,蓝老爷子的大寿终于是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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