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沈小姐杀疯了_第259章 自作自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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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娟”竟然是张晓艳的妹妹!
  这姐妹俩都这么难缠!
  他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张楚楚可怜的脸。
  难怪他看到张晓萌的时候,就觉得有几分熟悉,他还当是眼缘,便直接将张晓萌给收了。
  想起张晓艳,原本被他抛到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的记忆,又苏醒了过来。
  第一次遇到张晓艳的时候,是他在京城一所高校搞的捐赠仪式上,张晓艳作为学生代表上台给他这个知名的慈善人物献花。
  说实在的,他非常的不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可明五喜欢啊,她就喜欢到处捐钱,还特别爱往学校捐。
  今天搞个奖学金,明天捐个图书馆,就知道沽名钓誉,给明家脸上刷粉,以为这样就能掩盖明家是靠什么起家的。
  真是做梦,谁不知道明家根本不像蓝氏那样是靠传承了几代人上百年才积累出来的财富,而是靠明家老太爷入赘了当时京城的另一个大世家江家,得到了当时江家家主的信任,手握大权之后,将好好的一个江家给分裂了,带着一笔泼天的财富另立门户,才有了后来的明家。
  这样的发家史对于明家来说,并不光彩,或许明老爷子也觉得自己当初做的那些亏心缺德事儿早晚会有报应,晚年最喜欢做的两件事儿就是捐钱和搞迷信。
  明五夫人能得老太爷的欢心,自然是因为她投其所好,将这两件事儿干得漂漂亮亮的。
  说远了,当时秦七爷正百无聊赖的听着主持人对自己以及明家的各种吹捧,脸上还得挂着得体的笑容,他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每次捐赠感谢仪式明五夫人都会让他来露脸。
  然而,当那个献花的少女走到他面前,那张青春明艳未施粉黛的脸,顿时勾住了他的目光,他当时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亮。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孩儿,但是眼前的女孩儿跟那些妖艳贱货是不一样的,那股朝气和纯粹,让他心动了。
  当然了,秦七爷也承认自己很容易对女人心动,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仿佛将他也拉回到了年轻时候,那时候他也这般充满了朝气吧?
  他站起来接过花,然后非常和蔼的邀请女孩子跟他合影。
  看得出来,女孩子受宠若惊,眼中充满了对他的崇拜和尊敬,跟他合影的时候,也站得笔直,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
  她根本不知道,从这一天以后,她的人生就会被身边这个披着人皮的家伙给彻底祸害了。
  秦七爷在仪式之后就立即了解到了这个女孩子的一切资料。
  她叫张晓艳,很俗气的名字,出生在一个小城的贫困家庭,一路靠着奖学金读到了大学。
  对于这种女孩子,秦七爷自然有的是手段。
  开始是对张晓艳进行支助,不但是学费全部付了,连带着每个月还有高额的生活费,甚至连张晓艳的父母也被妥善的安置了工作,一家人几乎将这位“大善人”奉若神明,还在家里给秦七爷立了长生牌子供奉着。
  接着便是邀请张晓艳吃饭,大恩人请吃饭,张晓艳自然是不能不去的,秦七爷一直恪守着礼节,从来不逾矩,每次就谈谈学习,谈谈生活,吃完饭就让司机送张晓艳回去了。
  几次之后,张晓艳对秦七爷更是感激,每次也会听秦七爷讲自己的故事,那些生活经历让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充满了好奇。
  她又得知秦七爷跟明五夫人之间感情不和,属于家族联姻,心中对秦七爷无比心疼,还想着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呢?秦七爷太苦了,他自己过的这样苦,却还想着帮助别人,真的是这世上再没有的好人了。
  女孩子的心境慢慢的发生了变化,她或许是想要报恩,或许是真的被风流倜傥、人品高洁又英俊帅气的秦七爷给吸引了,最终成为了秦七爷的秘密情人。
  对于这个自己花了很大心思才追来的女子,秦七爷也是不余余力的宠着,给她租了豪华公寓,给了大笔的零花钱,还经常过去陪伴。
  这一切让张晓艳觉得秦七爷对她是真爱,她幻想着有一天能够真正嫁给秦七爷,好好照顾他一辈子。
  然而,那个不该来的孩子,却打破了这原本“美好”的一切。
  秦七爷看到张晓艳已经隆起的小腹,才知道张晓艳瞒着他怀上了孩子。那段时间他忙着追求另一个女孩,疏忽了张晓艳,等他发现的时候,张晓艳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四个月了。
  这让秦七爷心慌极了。
  明五对他的纵容,可不限于他弄出一个私生子啊!
  他不敢想象,要是让明五知道这件事儿,后果会怎样。
  这么多年,他的一切挥霍都是靠着明五,要是明五真的跟他离婚,不但他在秦家的地位会一落千丈,还会被明家给记恨上。
  他可不愿意打破眼前安逸的生活。
  他劝说张晓艳拿掉这个孩子,可张晓艳就像魔怔了一般,给多少钱都不愿意,死死的护着这个孩子,甚至还干脆玩起了失踪,带着肚子里的孩子跑掉了。
  秦七爷气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之前跟张晓艳之间的那点情分也在这样的状况下被消耗殆尽。
  他派了好几波人去找张晓艳,终于是在郊区一个农家小院里找到了正在养胎的张晓艳,此时张晓艳的肚子已经七个月了。
  当张晓艳哭着捧着肚子,让他摸肚子里孩子的胎动时,他在那一刹那是有过犹豫的。
  现在想来,他如果留下那个孩子,好好养在身边,肯定比苏绮红养大的苏小媚要争气一些吧?
  可他那时根本不敢去试探明五,甚至连为这个孩子争取一下的勇气都很快消散了,他让人绑着张晓艳去了一家小诊所,直接将孩子给弄了下来。
  那是个男孩,他听说出来的时候还是活的,哭了几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原本是想好好补偿一下张晓艳的,可是那丫头却自己想不开,第二天就离开诊所,跳了江。
  这能怪他吗?
  秦七爷觉得这不能怪他。
  一切都是张晓艳自作自受,不是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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