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她又冲着妞妞伸出手,“死丫头片子,快过来,别累着沈小姐!” 妞妞缩在沈漓鸢的怀里,不肯去奶奶那里。 “我抱她就好。”沈漓鸢对林母冷冷的道,“我跟沈潇潇的确是朋友,妞妞暂时由我照顾。” “哎呀,那怎么行?”林母刚要反对,却被沈漓鸢横了一眼,赶紧改口道,“那多不好意思,麻烦沈小姐,我们怎么过意的去?” 这个时候,沈潇潇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了,医生对沈漓鸢道,“病人情况还不稳定,我们现在立即送她回医院!” “好。”沈漓鸢点点头。 “不就是晕了么?一会儿就醒了,哪里需要去医院?”林母又上前来阻止,“咱们家可没有闲钱给她住院!那医院啊,都是骗钱的,好人躺进去,钱花得都跟流水儿一样,潇潇她皮实得很,不需要去医院的!” “她的医药费不用你们出!”沈漓鸢抱着妞妞跟了出去。 林母和林建强还要上前来阻止,却被沈青峦一个眼神唬住了。 看着沈漓鸢姐弟俩带着沈潇潇母女俩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了,林家母子面面相觑。 现在的有钱人,做好事都这么豪横了么? 还上赶着给人付医药费了? “妈,那个蠢婆娘是什么时候认识沈大小姐的?”林建强忍不住问道。 他心中既疑惑又惊讶,还带了一丝隐秘的喜悦。 看沈大小姐还蛮紧张那蠢婆娘和小丫头片子,说不定可以借着那母女俩搭上沈大小姐。 只要跟沈家搭上一点关系,他这辈子吃香的喝辣的,简直就瞬间走上人生巅峰呀! “我怎么知道?!”林母也目瞪口呆的摇摇头,“那个蠢货天天呆在家里,除了买菜,都没出过家门,上哪儿去认识沈大小姐这样的人物?” “不管怎么样,咱们也算是跟沈家搭上关系了!”林建强兴奋的搓搓手,“我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 林母却不以为然的撇撇嘴,“你还是省省吧!就沈潇潇那傻样儿,能入沈家大小姐的眼?我看啊,不过就是有钱人,一时心血来潮,学人家做好事,装装样子罢了!你不是说有钱人都爱搞个慈善什么的,然后就能借别人的嘴巴吹嘘自己是大善人了,还能真把咱们这样的人当回事儿?呸……” “妈,你不晓得!”林建强虽然被母亲一阵怼,却仍旧是满脸喜色,继续说道。 “沈家的人,脑子都有点问题。你没看最近的八卦新闻吗?沈总一家子养着沈家老二一家子十几年,给吃给喝给别墅住着,这沈家老二的女儿却反手把这位沈大小姐的未婚夫给抢了,还上门讨要沈氏的股份给自己当嫁妆……” “啧啧,能养出这样的极品亲戚,脑子能是好使的么?说白了,就是烂好人!” “我看沈大小姐跟她爹一样脑子有问题,说不定就喜欢上咱们妞妞了,愿意给她们母子钱花呢?” 林建强手舞足蹈,说得唾沫横飞,林母也一脸惊喜的道,“真的?” 看母子两人自顾自聊得起劲儿,都忽略了自己,那个妖娆的女人眼珠子一转,捂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抱怨道,“哎哟,哎哟,我的肚子怎么有点不舒服?” 林家母子顿时紧张了起来,围在那妖娆女人的身边,盯着她的肚子。 林母忍不住伸手轻轻摸着那女人的肚子道,“哎呀,春红啊,肚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要不要紧啊?” 林建强也飞快的道,“哪儿不舒服了?要不要去医院?你这肚子可不能有半点闪失啊!” “对啊,对啊,你肚子里可是怀着建强的大儿子呢!可不能有半点闪失!”林母也附和着,“走走走,赶紧上医院!” 这个叫李春红的女人顿时自得的笑了起来,哼了一声道,“我肚子里虽然也是建强的种,但怎么比得上妞妞?人家妞妞现在可是被沈家大小姐给看上眼了呢!” “呸!不就是个赔钱货么?哪里比得上我大儿子一根头发?”林建强也跟着唾了一口,那姿势跟林母是一模一样,还真是亲母子。 “建强,你对我真好。”李春红低眉顺眼的冲着林建强道,“我没事儿了,估计刚刚就是你大儿子调皮,踢了我一脚,现在他又乖乖的了。” “真的?”林建强更开心了,“我大儿子真是厉害啊,才三个多月,就会踢人了!妈,你赶紧去给春红弄点吃的!” “我想吃烧鹅!”李春红顺势说道。 林母翻了个白眼。 才三个月,还没人形呢,就会踢人了? 这小妖精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是仗着肚子里怀了建强的种,就作天作地! 可现在沈潇潇进了医院,只有她下厨去给李春红和林建强做吃的了。 自从沈潇潇进门,她就没做过家务事,什么活儿都扔给沈潇潇干,她每天要么嗑着瓜子走东家窜西家去扯别人家的闲话,要么就坐在院子里中气十足的骂媳妇逞威风,再无聊了就去打麻将。 林母这日子过得不要太潇洒,怎么可能还愿意进厨房?biqubao.com 可儿子发话了,她还能怎么办呢? 当她骂骂咧咧的走进厨房,心里对沈潇潇的怨气也腾的冒了出来——“这个死婆娘,没事儿装什么死?害得老娘要亲自来做饭!狗娘养的!” …… 沈潇潇幽幽的醒过来,入目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庞。 “妞妞!”沈潇潇来不及想其他,嘴里喊着妞妞的名字,就要坐起来。 沈漓鸢按住她,“别动,还在输液呢!妞妞在这里。” 说着,她指了指旁边沙发上熟睡的妞妞。 沈潇潇松了一口气,这才来得及看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医院吗? 可为什么这间宽敞的屋子里只有一张病床,有柜子有沙发,看上去又不像医院。 这个时候,一个长得俊朗的年轻男子走进来,手里拧着一个大大的保温桶,嘴里说着,“姐,我让家里送了点熬好的汤和饭菜过来,妞妞还没吃饭吧——咦,你醒了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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