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给秦始皇直播兵马俑_第271章 拉起一支队伍起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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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然后就是吕雉她爹买股,把年轻貌美的女儿嫁给刘邦,刘邦达成成家成就。
  吕雉他爹买股倒是买中了,但可能他没看穿后来吕家人的结局,实力有限啊,但我还是挺想知道在,这光看眼睛真能看出天子之气?】
  吕公:别说天子之气了,一家子都到咸阳,再不敢说什么能面相识人了。
  人生中变数那么多,谁知道什么时候翻车呢?
  【刘邦和吕雉还是过了几年安分温暖的日子,但他注定就是个不安分的人,骨子里就是追求各种刺激,不会安于平凡。
  所以别人不愿意带民夫做徭役的任务他还挺乐意,主动接了想要顺带去咸阳见见世面。
  从沛县到咸阳差不多一个月的行程,刘邦却是犹如鸟飞牢笼般自在,然后等他看到秦始皇的车驾路过,说出了那句“大丈夫当如是也”。
  这算是始皇帝和汉高祖的第一次交集吧,虽然两个人一直都是刘邦单方面的交集。】
  刘邦哼哼两声,果然,不说两句就不是天幕了。
  不过他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始皇帝相反,虽然当时刘邦心理可能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但结合对方以后的际遇,叫人心中不爽利。
  【萧何对于刘邦常役咸阳的行为很不理解,毕竟带民夫这个活儿需要离家不说,路上很是辛苦,若是中间出了差错追责也严重,而且完成任务也没多大好处。
  然后,在秦始皇驾崩前夕,都有着山雨欲来的趋势,鉴于刘邦以前对于带队的热情,他被安排带着刑徒去给始皇帝修陵墓。
  听着都不安全,刘邦还没办法推辞,毕竟之前你那叫一个热衷啊,这次我这个县令叫你去倒是不乐意了。
  按照正常的发展,显然就要出事了。
  果然上路没多久,刑徒就开始陆陆续续逃亡,这种时候千万别问为什么不把他们抓回来,问就是没人。】
  可不是没人嘛,若是有那么多也不至于要征调民夫啊。
  萧何回忆起当时的不理解,还真没看出来那时他的大志向,只觉得不愧是乐于助人的刘季啊。
  他的好人缘都怀疑是不是有这个的因素在。
  毕竟有个主动揽活的刘季在,其他人需要带役的次数自然减少了。
  【按照秦律规定,刑徒跑了一大半肯定得受罚,刘邦那会儿也没别的法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剩下的钱买了酒肉,好似吃了这顿饭散伙一般。
  第二天干脆宣布他们要去哪就去哪,刑徒当场将刑具砸碎,还有十几个青壮年觉得刘邦义气啊,干脆就跟着他混了。
  只能说刘邦选择的时机好,这会儿世道混乱,若是上报上去怕是都得被牵连,县令也没把事情闹大。
  只是苦了刘邦的家里人,尤其是吕雉。
  刘邦则是朝着‘东南有天子气’的芒、砀两山去了。
  这件事还是始皇帝自己的锅,把望气者所说的这句话当真了,还靠着巡游来镇压,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始皇帝:“……”
  望气者:这会儿没必要提我们吧?
  他们可是有正规编制的,和方士还不一样。
  【刘邦领着十几个青壮年在山间躲藏,他还有点底线,不至于就成为暴徒劫掠百姓,不知道是如何解决吃饭问题的。
  而这边,吕雉把孩子托付给长辈倒是踏上了寻夫之路,刘邦啊,你真是啥都不记在心里啊。】
  吕雉想到当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心理,也觉得真是喂了狗,还不如在家照顾女儿。
  刘邦被提及过往,当初是对不起她,可现在也说不上这些了,俩人之间早已不是所谓的夫妻,不过是政治利益共同体罢了。
  【吕雉是怎么找到刘邦的也是一个谜,夫妻俩是真的厉害。
  找到人以后吕雉没有过多停留,只是后来多次往返于沛县和砀山送吃食和衣物,而且刘邦每次的地点都不准确,在山里变换来变换去,但偏偏吕雉每次都能找到他。
  和刘邦起家的那些人后来那么拥护吕雉我觉得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对夫妻不像是夫妻,可有些时候运道真是不可言说。
  吕雉这么频繁的动作沛县的人又不是傻子,萧何和曹参俩人也知晓,而且沛县的青年,谁年轻的时候没做过一些热血沸腾的假设呢,对刘邦很感兴趣啊。】
  他们所能接触到的贵人有限,偏偏身边有一个经历算得上惊心动魄的人在,可不就上心了。
  这会儿还没崩乱看不出来,毕竟拖家带口的,可一旦乱起来,那么刘邦振臂一呼,沛县这里选择他的人就不会少。
  【后面始皇帝去世,二世倒行逆施,陈胜吴广起义,一串接一串的事情发生,加上六国贵族都还没收拾完立马跳出来点火,那真是星星之火有燎原之势。
  起义频发后,郡县自己先开始混乱,纷纷杀郡守、县令响应。
  沛县这边的县令也有点小心思,萧何他们趁机将刘邦召回来。
  只能说没脑子是真没脑子,刘邦手里有百八十号人,县城里还和萧何曹参等人交好,百姓里面也有点名声,把人弄回来想当刀,自己怕是都得成为第一个祭刀人。
  没想明白就没想明白吧,偏偏他在半道上又想明白了,关闭城门想将人诛杀城门外,对着和刘邦交好的俩人也是要下杀手。
  没辙,直接被嘎了。】
  每次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头昏脑胀,始皇帝决定等听完这次就把胡亥送去见祖宗。
  别吃苦了,只要想到和他同处一片天下,就感觉呼吸都困难。
  秦朝的列祖列宗:所以你干脆把他扔垃圾一样扔给我们?
  【刘邦被拥护为领头人,刘邦这会儿倒是知道讲究些,但多次辞谢,终究挡不住父老乡亲的爱戴啊,成为了沛公。
  刘邦野心真的挺大,起义其他人一开始茫然,或者只是想成为诸侯王,但刘邦他不同啊。
  他搞的祭祀那叫一个严肃正式,带领父老乡亲们祭祀黄帝与蚩尤,又用牲畜的血涂在战旗和战鼓之上,起义的军旗也被定为红色。
  短短时间内拉起三千人的起义兵,开始加入秦末起义的洪流中。】
  三千人?
  三千人的起兵最终便代秦为汉,始皇帝比听胡亥都要气人。
  毕竟是看着秦朝彻底湮灭在洪流中,看着下一个王朝崛起,无异于杀人诛心。
  六国余民:我们的心情也很糟糕,凭什么啊?
  刘邦就骄傲自得多了,乃公就是如此天命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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