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给秦始皇直播兵马俑_第167章 王守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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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咱们文豪的作品太多,我实在是无法盘点,傍晚大家可以跟着学习学习,不说别的,认几个字也是可行的。
  中场休息20分钟,马上回来,接下来这一对父子的名头,绝对吸引人。】
  林书刚刚离开,各朝就引起一阵喧嚣。
  认字欸,虽然是零碎的学习别人的作品,可对于没有底气走进学堂,甚至某些抄点连私塾这个概念都没有的,绝对是轩然大波。
  扶苏小心的看了眼他父王,大秦自商君变法走的就是愚民政策,叫他们不要想什么事情,按照大秦所需要的种地、当兵。
  学堂这种概念,哪怕是大秦都没有,稷下学宫更是荒废。
  他看了眼天幕显示的小课堂模式,居然是他们大秦的文字对照后世,全部标注出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显然现在大秦的政策不同。
  短短时间内,李斯已经又找到一个可以证明他能干活的地方。
  “陛下,大秦可建一所属于我们的学堂,正好可以借助此次机会,收揽天下英才。”
  科举制他们弄不来,没那么多读书人,挑都没得挑。
  但现在可以一块把两件事办了,招揽人才,无法立刻干活的人正好成为第一批学宫的学生。
  至于书同文,李斯明白这件事需要陛下一人决定,只不过,见过后世的文字,陛下怕是又要改变,博士宫的人有的活干了。
  那样也好,起码短时间内没那个功夫在长公子面前嘀嘀咕咕些有的没的。
  “善。”
  始皇帝沉默了几瞬,瞧着底下动作不变、恭敬谦卑的李斯,到底是赞同了。
  商君之法确实是大秦强国之本,可现在,他已经完成了大秦几代人的使命,大秦也应该有不同的面貌。
  林书选择的是那种启蒙阶段幼稚的语气讲解,讲得很浅白,对于不了解的百姓来说却是刚刚好,带着自家孩子都认真的看,比以往都要认真。
  他们心里盘算着,不说出什么读书人,但起码能够认得些字,起码不会因为看不懂文书就被人骗。
  林书抽空解了解嘴馋,说久了还真嘴里没味道。
  【欢迎回来,接下来我们要讲的这一对是父子,按照名气来说,父亲是没有儿子大的,但人家也不赖,好歹是状元呢。
  至于儿子嘛,那就更加了不起了,他是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欢的名人,也被誉为最后古代封建社会最后一位圣人。】m.biqubao.com
  状元一出已经足够众人知晓有多困难,但一切在圣人二字面前,都没有任何可比性。
  什么是圣人啊?
  孔子就是标杆。
  这话,反应最大的还是文人,他们从来都没想过超越圣人,成为圣人。
  借着圣人的名头,传播自己的理念,这已经是他们能达到最高的成就。
  可现在天幕告诉他们,居然还有人能成为圣人,不管顺序如何,足够叫所有人都正色。
  李世民看着底下孔家的传人,觉得老头比平时上朝都要精神许多,看起来这个圣人要是稍微名不副实,都顾不上天幕不天幕,怕是得撸起袖子上去干架。
  【看来大家都很关心咱们的这位圣人啊,其实圣人的名头对他来说并不是多重要,确切的来说应当说是悟道。
  是的,今天要介绍的便是明朝的王华、王守仁父子俩。
  重点自然是我们的王守仁,其实他另外一个号也很有名,王阳明。】
  王华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手里拎着的儿子,瞧着对付咕噜咕噜转的眼珠子,实在是想不到他这副德行能和状元沾上边。
  王守仁因为好奇蜂蜜跑着去爬树,被他爹拎回来,还不了解圣人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但只需要知道一点,很厉害。
  “爹,你不能这么对我。”
  王华冷笑一声,什么圣人?
  哪怕是圣人,他也是他老子,先揍了再说。
  好一个文质彬彬的状元郎,带儿子的时候不分彼此。
  【好像我们每个名人都得有点离奇的身世,王守仁也不例外。
  什么母亲怀胎十四个月,奶奶被托梦,五岁不能说话得有奇遇……王守仁算是遭遇了个便,一听就觉着不是哥普通人。
  不过我很好奇,难道王守仁真的在娘胎里待了这么久吗?】
  王守仁自己也很好奇,看他爹。
  王华没好气道:“不过是晚出生几天而已,说话也是因为你懒。”
  别小小年纪就想着拿捏他这个当老子的。
  不过,王华嘴上说得凶,手却是微微颤抖。
  说实话,知道现在手里拎着的臭小子是所谓的圣人,他这个当爹的压力真的很大,狂喜掺杂着害怕。
  要是他手里养不出天幕所说的圣人,岂不是罪孽极深啊。
  回到家门王华立马被挤到一边,果然王守仁已经被亲亲热热的母亲搂到身边,妻子同样激动,无法用言语表达喜悦之情。
  【王守仁启蒙的老师是陆恒,他爹的好友谢迁也是状元,只能说周围的学习氛围换到今日,那就是寸土寸金的学区房。
  王守仁出生的余姚可是有很高的名声,这地方别人说起来都夸一句风水号啊,诗书船家,不知道除了多少文化人。
  王华那一批叫得出名字的更是数不胜数。
  等到王守仁九岁,他爹寒窗苦读终于是开花了,还开的格外盛烈。
  成化十六年,在秋季的浙江省乡试中,王华屈居全省举子第二名;次年北京殿试,王华钦赐状元,贵居榜首。
  先不说当官不当官,爹一下子从还得老老实实读书的举子,成为状元郎,王守仁都没想到平日里管教自己的老父亲居然如此厉害啊。】
  王华都做好绿叶的准备,猝不及防听见自己高中状元,再看看儿子,狠狠闭上眼:稳住心态,现在可不一定了。
  【王守仁沾了老爹的光要进京生活,跟着祖父进京走水路,还得排队,王华的老父亲可不得替自己儿子好好感谢老师啊,转而请了私塾的先生外加一众好友,以及县令作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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