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阮阮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此刻楚子航脸上的表情中,忧愁中夹杂着淡淡的哀伤。 哀伤中裹挟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奈。 最关键的是自己竟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奇怪…… 方墨要是知道她心中所想,估计都要乐了。 可不是嘛! 你能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吗? 同为天涯工具人,你要是感到陌生才鬼了。 半个小时之后,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七八台大巴直接领着一千来号人,浩浩荡荡进了明月集团在港城一个大酒店。 这是宁月澜找了董佳怡提前咨询之后才订的地方。 没办法,其实宁月澜有时候也不是很想占董佳怡便宜。 她是真的很不想和自己舅舅一家打交道,奈何董佳怡这小娘们不知道为什么,对宁月澜这位表姐的要求那是言听计从。 成天上赶着凑过来帮忙。 有问必答,有忙必帮。 而且可千万别忘了,能够同时容纳一千人开派对同时就餐的场所不多。 很多大型的婚宴酒店都没这么多桌椅板凳,能够符合条件,并且还没被其他人订走的酒楼就更少了。 毋庸置疑,身为港城曾经霸主地位的明月集团旗下,是最有可能符合条件的。 于是,董佳怡自作主张直接帮董兴云答应了下来。 事后,董兴云一听是方墨带着他那华医堂药企全体员工来聚餐的时候,人都有些傻眼。 这小子是他妈赚了多少钱啊? 距离医术交流大赛淘汰赛,方墨迅速走红才过去了短短一天的时间。 他居然都有这么多闲钱闲心情,带着员工出来聚餐了? 董兴云心中酸溜溜的很不是滋味,说不羡慕是骗人的。 比起法人独资全资控股的华医堂药企,明月集团内部势力错综复杂。 董兴云有时候还挺头疼要如何协调各方势力,避免内部抱团形成派系斗争。 只是他对方墨如今是敢怒不敢言。 两人第一次打交道,仗着殷断武撑腰,方墨从董兴云手中讹了一片地皮。 两人第二次打交道,自家闺女差点死在外甥女手中,方墨给他老妈疯狂撑腰,当时那架势就差上来给自己这个当舅舅两大耳巴子了。 于是自己又送出去了几千万赔偿。 两人第三次打交道,方墨为他小姨子出气,打着下棋的名义硬生生虎口拔牙,狠狠从自己身上咬下来了一块肉,把明月集团的股份拱手让人,送给了京城五大家冷家继承人冷如涵。 关键董兴云还没话说,人是自己招惹的。 一开始董兴云会咽下这口恶气,是他觉得方墨自己惹得起,可是冷如涵自己得罪不起。 结果最后的现实又无形中抽了他一大嘴巴子。 方墨就像是在说,不好意思啊舅舅,你想多了。 其实不仅是冷如涵你惹不起,你连我也惹不起。 没看人家冷如涵对方墨什么态度嘛? 毕恭毕敬…… 那可是五大家冷家基本已经板上钉钉的继承人。 这种存在会对方墨恭敬有加,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 变相的说明方墨的人脉和社交圈,还要远超自己的想象。 好嘛…… 三次打交道,三次全是让方墨一个人占尽便宜,董兴云就没从方墨这里讨到过一点好处。 他现在对方墨是彻底敢怒不敢言。 虽然想怒斥女儿怎么能把场地借给了方墨,难道不知道你老爹我在他这里,都已经连着吃瘪三四次了吗? 可是现在人家华医堂药企的人都来了,方墨他们都进酒店落座了。 他董兴云即便是发火了又能怎么着? 给方墨赶出去? 他敢给方墨赶出去? 说句难听话,董兴云现在还真没这个胆子赶走方墨。 毕竟,天知道激怒了这小子,方墨又会干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他只能忍着,董兴云感觉自己都快要成忍者神龟了。 殷断武活着的时候,自己惹不起殷断武,劳斯莱斯上的小金人还叫这个王八蛋给自己踹掉了。 殷断武如今人都死了,结果自己连他侄子都惹不起。 这他妈叫什么事? 憋屈,简直是太憋屈了。 “董总,大小姐把集团直辖酒店的租出去给了一个名为华医堂药企的企业办年会使用,这个提前没有给我们管理层报备过。” “要不要把他们赶出去啊?” “而且其中有个叫做方墨的青年说,让我给您带句话,感谢董总身为合作伙伴的慷慨,扬言您是他老婆的舅舅,套近乎沾亲带故的!” “好像这顿饭是不打算给钱的意思了。” 闻言,此刻坐在明月集团顶层办公室的董兴云额头上青筋跳了跳。 妈的! 这时候想起来我是宁月澜舅舅了? 董兴云每次听到方墨这个名字都有种条件反射的愤怒,心底油然而生一股很想一怒之下和方墨鱼死网破的冲动。 但看了一眼不远处上次被方墨一巴掌拍碎,才换了个新的茶台。 他深吸一口气,手中捏着毛笔练字的右手轻轻颤抖了一下,然后才一气呵成猛地写下一个字后,长舒一口气脸色好转了几分,幽幽的说道; “不要管,这件事我批准了。” 闻言,助理乖乖的点了点头,临行之际朝着董兴云桌子上那个字瞄了一眼,更是满脸狐疑。 董兴云挥笔落下,竟是写了一个大大的‘忍’字。 哦不,不只是一个‘忍’。 他那厚厚一摞写满了的毡子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忍,只是这个稍微大一点而已。 助理心中略微困惑。 “董总还崇拜鲁迅先生吗?我记得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到,自己给课桌上写了个‘早’字的事情。” “董总这是在学鲁迅先生吧?” 董兴云要是听到他心中所想,怕是都要气疯了。 老子学鲁迅? 人家刻个‘早’是提示自己学习用功。 我他妈写‘忍’,是因为我招惹不起方墨这个王八蛋。 我学个锤子《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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