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时间,就这样随着各方势力的风平浪静缓缓度过。 不过今天血医堂却是不太平静,因为白天来了一批不速之客。 准确的说,甚至都不能说是不速之客。 因为这些人在血医堂那些樱岛人看来,完全就是主动上门挑衅来的。 “推销你们华医堂药企的产品?你们这些家伙脑子没问题吧?” “妈的,挑衅,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怎么?华夏这边没手段了,想要靠着合作来让我们放松警惕?” “求合作?求合作应该让华医堂那些代表选手过来,而不是只派两个小小的业务员。” “嚣张,太他妈嚣张了,你们华医堂看不起谁呢?” “我们血医堂需要从你们这里采购医疗器械和设备?” “就是,你他妈羞辱谁呢?我们血医堂需要买你们的药品?” 正因为方墨让烟阮阮安排的对外洽谈业务名单中,加入进去了血医堂。 所以我们境外组织的顶尖首脑之一,小king秦语嫣小姐今天的沉浸式上班,体验并不好。 因为在血医堂,她碰了这辈子第一次碰到的钉子。 虽然她是刻意隐瞒身份,并没有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就是境外组织鬼牌的首领小king。 但说白了,人骨子里是有种劣根性的。 为什么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难? 因为你让一个穷人演有钱人,她都能轻轻松松给你演得惟妙惟肖。 这是因为富有和财富价值,是当前社会绝大多数年轻人所追求的东西。 很多人甚至忽略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喜欢什么。 就是单纯的追求财富,这一点无论男女,都赫然如此。 仿佛变得有钱,自己就能实现很多梦想,带给自己足够的快乐一般。 穷人向往有钱人的生活,所以让一个穷人演有钱人很轻松。 因为他知道自己有钱了自己会干什么。 那换言之,为什么由奢入俭难呢!? 因为很多有钱人他们本身,就不知道在自己有钱的时候,想要的是什么。 豪车,豪宅,名表? 这些普通人眼中高不可攀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唾手可得。 他们的快乐,绝不是这些东西能够轻易满足的。 那他们变成穷人之后呢? 一下子,身边习以为常的很多事情,都变成了挑战和困难。 这也就造就了很多富二代在破产之后,直接跳楼自杀的局面。 因为习惯了某些事情,在他看来已经成为一件习惯成自然的因果了。 结果这件事当自己破产之后,却需要竭尽全力的努力,才能够达成。 这种身份上的落差,很多有钱人都接受不了! 多嘴一句,意外横财为什么很多守不住,其实也跟由俭入奢这句话有关。 当一个人眼界被开拓了之后,可是财富又不需要积累。 那么便会产生德不配位。 没有掌控金钱的欲望,就得不到支配金钱的能力。 这个人就很容易飘。 人飘起来会做的时候更是会放大欲望! 而欲望这个东西,他是无穷无尽永无止尽的! 言归正传,这也能很好解释,为什么秦语嫣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演技,其实在跟方墨第二次接触的时候,就已经漏洞百出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做思维茧房! 老外很难知晓一些,属于华夏人认知当中,理所当然的习俗和传承自五千年文化历史的传统文化思想。 她演不好当前这个角色也正常…… 即便秦语嫣在面对血医堂谈业务的时候,已经竭尽全力压制自己的脾气了。 可饶是如此,血医堂的做法,依旧让秦语嫣胸中憋了一股闷气。 她简直快要气炸了! 因为她潜意识里自己就是小王。 就是鬼牌组织两大魁首,两大王者级别的存在。 她一声令下,略微出手。 毫不夸张的讲,就能够让血医门千门八将少一半。 结果区区一个血医堂,仅仅只是血衣门旗下的一个医馆。 就敢对自己如此跋扈嚣张。 几个在秦语嫣眼中的小人物。 几个小医生而已,神医又如何? 他们居然敢嘲讽自己? 居然敢驱赶自己!? 居然敢暴力推搡,她秦语嫣这位小king。 试问,当你穿着爱马仕,戴着劳力士的出入高端场合的时候。 被一个不识货的小保安肆意羞辱,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秦语嫣给血医堂推销华医堂产品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那几个血医堂的小喽喽居然敢推搡自己! 挑衅!? 他们也配? 区区一个弹丸之地,小小的樱岛。 鬼牌都懒得针对的国土资源。 那么小的一个破地方的垃圾碳基生物,也有资格质疑老娘!? mlgbz! 忍不了! 真的忍不了。 秦语嫣不会觉得这是方墨在坑她。 因为前面几个试点推销的都还可以。 就算是没有成功,人家也是礼貌欢迎。 把他们华医堂的这些人迎了进来,好言好语地倒上两杯热茶交流几句。 就算是没有合作空间或者不感兴趣,也都无不是文质彬彬。 就算是偶尔有人不耐烦的摆手赶他们走,也只是单纯的不需要新的合作。 而且绝大多数人都流露出了一丝兴趣。 毕竟,‘华医堂’药企,可是顶着这个在华夏扎根几十年的医术圣地之名。 唯有在血医堂,秦语嫣碰了壁。 不仅被人趾高气昂的赶走,还遭到了人格上的羞辱。 这可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碰壁了。 秦语嫣气得酥胸疯狂起伏; “最过分的是什么?你知道最过分的是什么吗?” “血医堂里面居然有个叫山田的家伙,挑衅我……” “他说我长得这么好看,干脆索性陪他一起回樱岛算了,做他的女人享受荣华富贵不好吗?” “他还说华医堂必输,还是到血医堂和他吃香的喝辣的吧!” “他还摸我手,想要非礼我,还反问我,干嘛非要给华医堂打工做区区一个销售。” 秦语嫣此刻已经回到了自己下榻的地方,正气冲冲的双拳紧攥,差点咬碎一口银牙; “我他妈……” “你知道他当时怎么说的吗?” “这狗比说,内酱,你大大的漂亮。”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 “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我考虑他妈了个逼!” 一天时间,秦语嫣居然都学会了华夏的国粹。 不得不承认,销售这个岗位确实是锻炼人。 看看,都给人境外组织的首脑,气得开始说华夏国粹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会说中文,还夹杂着樱岛语,他说自己是中日混血!” “我真是操他妈,那不就是个杂种吗?” 老j额头冷汗直冒,心中竟然开始庆幸自己还好是中英混血。 不然是不是到了顶头上司的口中,也要成为杂种了!? “您别生气,这些樱岛人远赴华夏,估摸着也是太长时间没碰女人了。” “看你漂亮,他们一时间色胆包天,不过……咳咳。” 话到一半,突然话锋一转。 “他们如此羞辱我鬼牌的高层,即便是提前并不知道您的身份,这也确实不可饶恕。” “区区一个血衣门,竟然不把鬼牌的高层放在眼里,罪该万死!” 老j试探性的安抚了一句,结果眼瞅着秦语嫣一记凉飕飕的眼刀甩了过来。 又是连忙吞咽了一口唾沫,咽下了自己接下来想要说的那些话。 虚与委蛇的附和了一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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