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信曹慧芝这话是真掏心窝子说的真话。 哪个当母亲的,希望自己的儿子找这么一个女人? 娶了王瑶,那就相当于娶了林家一家子,是一家子的负担。 秦欢问:“伯母,你来找我,陆帅哥不知道吧?” “不知道,我打听着来的。”曹慧芝也实话实说:“这次我来京市,是照顾小天,其实他这个人,以前受伤了也是不跟我和他爸说,这次都出院了,把我叫来,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秦欢问:“为什么?” “躲王瑶。”曹慧芝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今天王瑶又在小天这里拿走一万块,这些年,少说也拿了几十万了吧,说白了,当初王瑶丈夫不挡枪,小天也没事,小天穿着防弹衣,王瑶那个丈夫我以前知道,是个软弱的人,他给小天挡枪,我怎么都不信,这里面说不定有猫腻。” 这话曹慧芝也就在秦欢这里说说,要是让陆天听到了,得生气。 不管怎么样,王瑶丈夫是挡枪后当场死亡的。 秦欢听着曹慧芝的叙述,觉得自己与陆天的相似处又多了。 陆天被王瑶骗钱,她也被男人骗了不少钱。 曹慧芝跟秦欢说了很多,也劝了秦欢很多,希望两个人能和好。 曹慧芝走的时候,邀请秦欢:“过年了和小天一起来老家乡下玩。” 秦欢不好应承,这要是答应了,性质就变了。 秦欢笑着说:“有空就来。” 至于有没有空,那就她说了算了。 与秦欢简单的相处之后,曹慧芝觉得秦欢不错,自家儿子要是娶了秦欢,那是祖坟冒烟了。 秦欢送了店里最好的护肤品给曹慧芝,曹慧芝大包小包的提回家,陆天一看,就知道这东西从哪里来的。 陆天顿时紧张起来:“妈,你去找秦欢了?” “嗯,找了。”曹慧芝放下东西就去穿围裙,准备做饭:“我要是再不出马,这么好的儿媳妇就没了,一个是长相一般,二婚带着孩子的王瑶,一个是年轻漂亮,又有能力的秦欢,我肯定选秦欢做我儿媳妇啊。” 曹慧芝不怕别人说她现实,婚姻总不能去扶贫啊,可怜别人,就娶了? 陆天问:“你去找她,她怎么说?” “我们聊得很开心啊,你看,她还送了我这么多东西呢,我邀请她过年了来老家玩,能不能把她带去老家,那就是你的本事了。”曹慧芝说:“反正路我是帮你探了,你要是再因为王瑶,把秦欢错过了,我跟你没完。” 陆天心里何尝想错过秦欢? “她不是有相亲对象吗?” “什么相亲对象,我都跟她店里的员工打探清楚了,秦欢单身。”曹慧芝说:“她肯定是骗你的,女孩子嘛,不要面子啊?小天,你是男人,在处理案子上,果断利索,怎么处理感情,就跟没长脑子似的。” 陆天:“……” 来自亲妈的吐槽啊。 知道秦欢单身,陆天心里顿时愉悦了不少,他确实没长脑子,怎么连这点都看不出? 秦欢就是嘴上逞强,他怎么能当真? 陆天立即回房间给秦欢打电话。 夜幕降临。 昆明这边近几天忽然降温,寒冷刺骨。 傅廷修忙完回到酒店,已经很晚了,罗承说:“傅总,明天会与旭辉实业的蔡总一同参观他们的工厂,工厂在一个叫三烈村的地方,政策扶持,三烈村引进了不少工厂,从酒店出发,过去需要一个半小时。” “好。”傅廷修捏了捏眉心:“都累了,你们也去休息。” 罗承和卫征都去休息,为明天做准备。 傅廷修看到了孟宁打来的未接电话,回拨过去。 而巧合的,傅廷修住的房间楼下,住的正是陆珊。 陆珊与陆辰也是来这边想跟几家工厂签订合同,直播带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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